起訖時間 起神宗熙寧九年十一月盡是年十二月
卷名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七十九
帝號 宋神宗
年號 熙寧九年(丙申,1076)
全文
十一月癸丑朔,御史彭汝礪言:「夫潛神於一堂,而欲以周知四海之遠;制法于一日,而欲施及萬世之久。夫豈一耳目手足之力哉,惟在盡人謀而己。惟陛下益廣言路,以通下情,下情通,則忠謀日至,而利害之跡、邪正之實,不得隱于天聽矣。蓋事繫于天下,則當與天下共之;用繫于觽人,則當與觽人共之。此非可以私也。臣觀朝廷近歲用言之道,同之,則觽譽之以為奇材【一】,為知治體而果用之;異之,則觽愚之以為同俗,為不知變而果廢之。夫是非在理,不在同異,使同之而有所附焉,則雖同乃所以為欺也;異之而有所取焉,則雖異乃所以為忠也。夫上所好惡,民之表也,上惟同之為好,則民亦以同為貴;上惟異之為惡,則人亦以異為賤。人不能無賢不肖,事不能無利害,而人人雷同以可不可為一,則將沮君子而為小人,將飾罪而為功,虛方欺而為實,利方詐而為義。末流之敝,臣恐不可勝治矣。惟陛下深為天下屈意聽納,以答天變,以同民憂。」朱本謂汝礪疏無施行,合刪去。今刊新本仍具載之。
樞密院言,熙河駐泊兵歲滿,當以在京虎翼等指揮代之。上批:「衛兵已少,若于京師取足,必恐日益朘減,可在京步兵止差十二指揮:神勇、宣武、廣勇各一指揮,虎翼九指揮。」
詔給司農寺、市易水利淤田司所計置澶定州、大名府封樁糧十五萬石,付河北西路轉運司。以乏軍糧故也。
詔減罷濬川司勾當公事官二十二員,船一百八十五隻,役兵更不添給錢米;李公義令審官東院與合入差遣。從都水監請也。九月丙辰、十月丁酉,當考。
詔諸路末鹽並用見錢并鹽鈔支賣,三司舊欠借末鹽錢一百二萬七千餘貫,以雜支錢撥還。
甲寅,詔中書樞密院檢正、檢詳官兼領差遣並罷。
工部郎中、天章閣待制孫思恭【二】卒。乙卯,出監主簿、助教告暣六十八,付廣南東路募人入貲,以助軍須。
詔開封府界保甲所養馬毋過五千疋。朱本因時政記增此,十月二十七日可考。詔:「都市易司今日以前賒請錢物,限外已輸本息者,悉蠲其罰息。本息未足者,展半年。諸路指揮到日以前,並準此。」
詔:「茂州關津已建堡寨,恐兵民有所倚恃,或侵擾蕃部,及出入賣買別致艱阻。仰鈐轄司常約束撫馭,務令漢蕃得所。」
丙辰,命知樞密院事馮京兼髃牧制置使。詔:「都提舉市易司住行計置糯米,收糴在京市上新米與已糴米中,半支在京酒戶,候支絕,令人戶任便官私交易。其熙寧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指揮更不施行,及俵糯米官仰發遣歸合屬去處。」時政記二月十六日可考。
丁巳,詔熙河路已罷官,自今不得奏乞增置,其已係減員數尚在本路者,仰疾速發遣。時政記。
又罷都大提舉淤田司官。時政記。
己未,詔熙河路經略安撫司,凡發軍馬,如非警急,並須計食調兵,毋得與轉運司輒分彼我,枉費軍儲,致緩急闕誤。
詔臺諫官兼局不許見客處許見客。從中丞鄧潤甫奏請也。時政記。
庚申,詔大理寺丞沈逵改一官,與堂除。論前任信州推官興置銀坑之勞也。
詔以王君萬權提舉熙河路蕃部往來,照管順漢部族,毋得別致驚擾,俟其寧息,許以功贖過。時洮東羅斯結族下蕃部附鬼章故也。
辛酉,同州司士參軍魏道嚴自陳唐相鄭公玄成後,詔流內銓特免試與注官。
龍圖閣直學士孫固權知開封府。固與王安石議事數不合,故出守真定。安石罷,乃召還。
御史中丞鄧潤甫、知制誥許將並兼直學士院,候有正官日罷。司勳員外郎、都提舉市易司呂嘉問罷檢正中書戶房公事,賜紫章服,兼提舉在京諸司庫務。候二年三司副使闕,與差。
詔省提舉三司帳司、勾院、磨勘、催驅司官,令提舉在京諸司庫務司兼提舉【三】。既而又以祠部郎中、直史館葉均提舉帳司、勾院、磨勘司,不領於諸司庫務司。癸亥,詔三司近累有臣僚言陝西鹽鈔法,宜速講求利害條畫以聞。此據會要及時政記,明年二月二十五日戊申,三司條上沈括自誌、司馬記聞,或可附此,志在此四月二十八日,可考。乙丑,太常博士、新知和州胡宗愈權提點河東路刑獄。己巳,冬至不視朝。
癸酉,邠國大長公主進封魯國。
西作坊使、嘉州團練使、內侍押班王中正為昭宣使、內侍副都知,與一子轉官,六宅使劉昌祚為皇城使、榮州刺史,西上閤門副使狄詠為客省副使,候一年與轉西上閤門使,西上閤門副使王光祖為引進副使,六宅使賈昌言為內藏庫使,供備庫副使史文璉遷一官,內殿承制陳濟美遷三官,張克明遷一官,東頭供奉官馮補之遷二官。以討納茂州蕃部且建堡寨,以為邊防賞功也。
昌祚、詠等,皆中正所攜以來者。光祖為梓夔路鈐轄,受命策應,以兵三千度索橋,歷流沙飛石之危,會中正等破結總關,次蕩篳篥谿諸族,得級數千,他物稱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