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二百九十

作者: 李焘9,936】字 目 录

召保官二人量試驗充武學外舍生』。」餘同原刊,只「上」作「外」,并無「己」、「更」二字,全條為義較長,錄供參攷。

【六】開封府界「府」字原脫,據文義及下文己未條補。

【七】范子淵「范」原作「趙」,據本書卷二九五、宋史卷九四河渠志、宋會要方域一六之一○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七七濬汴河改。【八】安持坐受及甫屬以諭奉世「受」原作「令」,據下文及宋會要職官六六之三、長編紀事本末卷六五蔡確欲陷□充改。【九】茶場監官「監」原作「鹽」,據宋史卷一八四食貨志、宋會要食貨三○之一五改。

【一○】河東路置備兩九軍兵仗「九」,閣本、活字本同。疑為「州」之誤。

【一一】西上閣門副使「西上」原作「東西」,據宋史卷三三○謝麟傳改。

【一二】知福建福建為路名。宋各路長官無稱「知」者,惟諸州有知州,疑此處「建」為「州」之誤。

【一三】入內東頭供奉官「官」字原脫。據宋史卷一六六職官志,宋入內內侍省有內東頭供奉官,據補。

【一四】器甲什物「甲」原作「用」,據閣本改。

【一五】判司農寺蔡確「寺」字原脫,據閣本及宋會要職官二六之一一補。

【一六】兼刪修本寺條例「兼」下原衍「刊」字,據閣本及宋會要職官二六之一一刪。

【一七】可特循一資「一」字原脫,據宋會要方域一五之三補。

【一八】分送諸州商稅務賣之「送」字原脫,據閣本補。

【一九】免試「免」原作「短」,據閣本改。

【二○】各定取人分數「定」字原脫,據宋會要選舉三之四六及宋史全文卷一二上補。【二一】并南省考試「省」原作「京」,據閣本及同上二書改。

【二二】詩易各取三分閣本及宋史全文卷一二上同。宋會要選舉三之四六其下有「書取二分」四字。【二三】近歲新科人為試官「新」原作「一」,據同上二書改。

【二四】推內恕以及人物「推」原作「惟」,據宋史全文卷一二上改。

【二五】深得人臣盡規之義「人」原作「近」,據同上書改。【二六】公著因面奏宜增館閣之選曰「面」原作「而」,據閣本改。

【二七】一罹微文「罹」原作「罫」,據閣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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