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三百三

作者: 李焘11,638】字 目 录

 河東經略使孫永舉供備副使董中行為岢嵐軍草城川都巡檢。詔:「中行以伎術進,豈宜領邊要職任?令別舉官。」

權發遣司農寺丞、太子中允、館閣校勘張商英檢正中書刑房公事。

前絳州團練使、駙馬都尉王詵復慶州刺史,聽朝參。詵前坐蘇軾奪官,蜀國長公主久病,上欲慰主心,故特有是命。及上視主疾,問所欲,主但謝復詵官而已。

壬子,御史滿中行言:「都水監丞及巡河使臣按行河上,縱吏受賄。而逐埽軍司、壕寨人員、兵級等第出錢,號為常例。稍不如數,則推擿過失,追擾決罰。苦于誅求,至借官錢應辦。乞體量根究施行。」詔轉運判官孫迥體量以聞,後應犯在赦後者,皆根勘論如法。

詔前河北路轉運副使陳知儉罰銅三十斤,前提點河北路刑獄韓正彥罰銅三十斤。坐河決曹村失備也。

甲寅,命翰林學士、權御史中丞李定詳定郊廟奉祀禮文,定中辭之。

罷群牧行司【一六】,復置提舉買馬監牧司。

入內東頭供奉官、瀘州勾當公事韓永式乞差熙河都虞候呂昱為指使。上批:「昱本熙河弓箭手,累立戰功,補都虞候,近私隨韓存寶討夷賊,本路已作逃亡除籍,故困躓無所歸。可與三司軍將,令帶隨行。」代州言,諜報契丹北樞密蕭堯昌等引步騎點檢緣邊鋪舍。上批:「敵若止是增飾鋪舍,必不遣如此重官,恐尚有理辨團山子以東地界之意,故假此為名。宜下定州真定府安撫司、太原府經略司,速募人伺敵情,仍增邊界巡守,及權移異地分內不得力使臣。」後逐司奏言,惟點閱鋪舍而已,非有他故也。詔:「衡州茶陵縣歲以稅米折納船材,運至潭州造船,公私縻費。自今以所輸船材,即本縣造船二百艘,轉運司出錢佐其費。」從太子中允王子韶、太常博士何琬請也。後又詔民稅米聽輸縣,米一石別輸船龏錢七十,官為運至潭州。

詔濰州防禦使克諶、饒州防禦使克懼各追一官,罰銅九斤,停朝參、俸給。以遇慈聖光獻皇后虞主,坐道旁不起,為禮儀使劾奏也。乙卯,詔候諒闇畢,加上仁宗、英宗尊諡。權御史中丞李定言:「奉行朝廷法令以致之民者諸路監司,而無鉤考之法。今御史臺分察官司違慢。若推此法以察諸路監司,宜無不可者。以戶按察轉運提舉官,以刑按察提點刑獄,如此則內外官司各勤職事,朝廷法令不至隳廢。」從之。(兩紀並書詔御史分察諸路監司。)

丙辰,詔以季秋擇日有事于明堂。

丁巳,詔鄜延路經略司緣邊隨市價增錢鬻鹽鈔以聞。

京東路轉運司言,鄆州築遙隄長二十里,下闊六十尺,高一丈。先是,河決曹村,水至鄆州城下,明年山水暴至,漂壞城北廬舍。知州賈昌衡、李肅之相繼議築遙隄以捍水患。至是隄成,役夫六千,一月畢。賜詔銟之。

詔司農寺改更常平、免役、坊場等事,有干大法者,不得輒下相度,並先奏取旨。

己未,資政殿學士、知延州呂惠卿為資政殿大學士,再任。詔故梓夔州路都監、禮賓使王宣,戎瀘等州同都巡檢使、內殿承制王謹言,瀘州江安縣駐泊都監、內殿承制郭晏,前瀘州管界內同巡檢、右侍禁孫中立,都監司指使、三班借職楊永壽,差使王琥,散直盛贇、劉用,押馬殿侍張德、李珣、孫宣旦、孫文秀,令轉運司致祭,賜其家錢絹有差。護送家屬至願歸處,無親戚者遣使齎骨及財物、贈官宣暣等送其家。贈宣六宅使,謹言、晏並西京左藏庫副使,錄宣子琥後二人為三班奉職,三人借職。謹言、晏後各一人奉職,二人借職。中立後一人奉職,一人借職。餘各一人補下班殿侍。

詔監司、提舉司有所措置及申請而輒及他司者,論如非所職輒管勾法。

陝西路轉運使李稷言:「秦州造公使酒給省倉米,慶曆中,詔歲毋過千五百石。嘉祐四年後,歲給四千至六千餘石。熙寧二年,遂至九千石。自後歲不下八七千石。前後違法官吏亡存相半,未敢推劾。」詔釋官吏罪,自今歲毋過四千石。

庚申,賜梓州路轉運司坊場錢五萬緡,絹布各萬匹。增備邊計。又詔熙河路遇同天節,止令進馬二十匹。

又詔御史臺六察案官二年為一任,以所糾劾官司稽違失職事多寡為殿最,中書置簿以時書之,任滿取旨陞黜。後中書上刑房所修法注云:「其所糾劾,須朝廷用其言,以斷罰人者。」上批:「『人』字下增『或上簿』三字。」(增字,用御集所書。朱本云增「取旨」字,今不取。乃自五月庚午移入此。)

上批:「新受供備庫使曹諭舊有廢疾,未嘗出官,故未得俸。既以恩遷,其以俸給之。」

詔權御史中丞李定罷判太醫局除放欠負,以領察事也。

提舉福建路鹽事賈青上所部賣鹽官吏元豐上年歲課,比祖額增羡【一七】及捕獲私鹽最多,乞優加酬銟。上批:「福建路鹽事自蹇周輔承命創法,賈青相繼奉行,方爾期年,已見就緒。盜販衰止,歲課有嬴,東南一方公私所賴不細。賈青近已嘗推恩,自餘行法有勞官吏可第賞之。」時周輔已擢三司副使。自轉運判官王子京而下二十人遷官陞任,循資減磨勘年,堂除不依名次、路分注官有差。(熙寧十年六月,周輔除福建漕。八月,徙京東。九月,仍漕福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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