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三百四十

作者: 李焘7,190】字 目 录

至定,定復以饒武卒送之。陸中素不快於公著,亟奏其事。李寧案鞫,即觀望以為河埽重役人應即用編管人法,以遞鋪卒轉送。既上於朝,大理亦附會以蔽罪,然理官自知其大謾,併引不應為律,公著與屬官遞減,當贖金三斤至一斤。執政請奪職,上以為太重,故有是命。(八月十三日,命李寧劾。)

禮部言:「親祠儀注,南郊則先奏樂六變,升煙以降神,然後皇帝升壇奠鎮圭,上香、奠玉幣以禮神【一七】;太廟則皇帝先詣逐室奠鎮圭、上香、祼鬯於地【一八】,奠幣訖,退復位,然後作樂九變以降神。伏緣祭祀必先求神而後禮神,今儀注奠圭、幣二事【一九】,俱在未作樂之前;且祼求諸陰,樂求諸陽,二者至於求神移祼作樂之前可也,圭、幣則降神之後禮神者也,神未降而先禮焉,不近經意。乞止依舊儀,先奏樂,然後皇帝詣逐室上香、祼鬯,奠圭、幣【二○】。或必欲先祼以合周人先求諸陰之義,即乞晨祼之時,先搢大圭,祼鬯,復位作樂饋食畢,再搢大圭,執鎮圭奠於繅藉,次奠幣,庶禮神並在降神之後,又於儀注別無所增。」從之。

提舉茶場陸師閔言:「每歲所收息稅,以百萬緡為額,除應副別司年額外,並於陝西等路封樁,以待詔用。」從之。師閔又言:「運鹽入蜀,見計置萬三千席,約賣盡得二分五釐之息。」又言:「準朝旨增廣茶法,自措置以來,以所起茶數及見賣價約息稅錢,無慮四十萬緡,而金州所置三場,收息亦當不下六七十萬緡。」詔候及一年奏取指揮。

詔皇城使、惠州團練使李舜聰免勒停,降兩官,展三期敘,坐提舉開封府界賊盜巡檢私使兵級,及事發自訟不實,會恩也。

庚子,賜高陽關路安撫司度僧牒百二十,修莫州城并築炮臺,開壕塹。

提舉秦鳳路刑獄、權知秦州呂溫卿言:「雞川、甘谷,地廣百里,正當賊衝。雞川雖有十井,沙淺無源;甘谷城草創二丈六尺。欲乞檢計雞川別修水寨,及增築甘谷城高三丈五尺,其人工將來防春日就發兩將下漢蕃弓箭手,材料、錢糧令轉運司應副。」從之。

利州路提點刑獄司言:「茶場司運茶入諸場所歷郡縣,多不依法和雇腳乘。本司訪問知利、興州實曾截客人騾綱雇發,其興州更籍定四等以上人戶般運;興元府【二一】、洋州等處,除應募人外,亦如興州兩處,並曾支雇錢。諸處見各如此施行。」詔茶場司改正,仍根究不當處行遣。

都提舉汴河隄岸司言:「近為汴水添漲,京西四岗門分減不退,以致開決隄岸。今近京除孔固岗門減水不入黃河外,已下雖有孫賈岗門減水入廣濟河,然下尾窄狹,不能盡吞。伏乞欲於萬勝鎮舊減水河汴河北岸修立岗門,自第一鋪下至第五鋪合河處,開淘舊河,并自第十一鋪創開生河一道,下合入刀馬河,實役人夫一萬三千六百四十三人,限一月畢工。乞下都水監於來年春夫內差發。」從之,仍作二年間修。

環慶路經略司言:「欲將蕃官首領因力戰功酬獎酒肆,且令開沽,或無戰功即停廢。」從之。

尚書省成。(事具十二月甲申,新紀特書此,舊紀無之。)

是月,董氈死,阿里骨繼立。阿里骨,于闐人,非唃氏後。其母章穆轄卜嘗侍董氈,因養阿里骨為子。既而董氈得風痹病臥帳內,委政於阿里骨,甚親信之。阿里骨又得幸於董氈妻喬氏,內外咸服,遂謀篡奪。董氈先有子奇鼎,夏人及回鶻皆以女妻焉。奇鼎性輕佻,好易服微行,阿里骨陰使人賊殺奇鼎。及董氈死,阿里骨與喬氏匿喪,出令如它日。悉召諸族首領至青唐城,矯董氈之命曰:「吾一子已死,惟阿里骨母嘗事我,今當以種落付阿里骨。」仍厚賂大酋鬼章、溫溪心等,於是諸族首領共立阿里骨為董氈嗣。阿里骨并取奇鼎二妻為己妻,以母事董氈妻契丹公主。其貢朝廷猶如董氈在日,未遽以喪告。(此據哲宗實錄阿里骨傳、汪藻青唐錄、高永年隴右錄增修。青唐錄但云得幸于董氈妻,不指誰氏;隴右錄稱董氈妻喬氏,又稱董氈妻契丹公主。蘇轍元祐二年六月奏則云董氈妻即契丹公主。不知喬氏與契丹公主為同為異,當考。明年六月乙亥詔,并王鞏甲申雜記可考。)

注釋【一】知歸信容城縣宋彥圖「知」字原脫,據宋會要職官六○之二二補。

【二】六員分領六察原作「分察六案」,據宋會要職官一七之一三、宋史卷一六四職官志改。

【三】案察御史輪治「案察」二字原倒,據上引宋會要乙正。

【四】歲合收錢物色目萬數不少「萬」字原脫,據閣本補。【五】尚書戶部符「符」原作「行」,據閣本改。【六】內酒坊「坊」原作「庫」,據宋會要職官二一之四改。按:內酒坊與法酒庫同屬光祿寺,見宋史卷一六四職官志。

【七】既接取撥醅「既」字原脫,據上引宋會要補。

【八】春秋二十五日夏十五日外「夏十五日」四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九】賜緋章服「緋」字原脫,據宋會要選舉三二之五補。

【一○】下廣東湖南應副據文義,疑句首脫「乞」字。【一一】後考其實「後」原作「復」,據閣本及上文改。

【一二】制置牧馬司於熙河買牝壯馬「壯」字原脫,據宋會要兵二二之一一補。

【一三】陸厚宋會要職官六六之二六作「陸原」。【一四】副指揮使陸計同上書無「副」字。

【一五】楊應良宋會要兵四之一二作「楊應辰」。【一六】招漢蕃弓箭手五百三十二「二」,同上書作「三」。

【一七】皇帝升壇奠鎮圭上香奠玉幣以禮神「上香奠」三字原脫,據宋會要禮一七之一四補。

【一八】上香祼鬯於地「上香」二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一九】今儀注奠圭幣二事「二」原作「一」,據同上書改。

【二○】然後皇帝詣逐室上香祼鬯奠圭幣「皇帝」與「上香」四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二一】興元府「元」原作「化」,據閣本改。按:宋無「興化府」,興元府與洋州同屬利州路,見宋史卷八九地理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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