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綸。」書曰:「謹乃出令,令出惟行。」今朝廷所行,或異于是。謀始稍虧于審謹,令出無愧于改更,有□下方用,尋即罷方用,御札謁清廟,尋罷謁清廟,以是知急速機務,寧無錯行。臣之愚蒙,豈敢逭于誅戮,臣之遭遇安忍負于聖明,是以因事上言,庶裨萬一。伏望陛下因此時旱,更降詔書,引咎責躬,以答天誡,布德覃慶,以安民心。蠲減征徭,簡約科禁【四一】,搜察淹滯,登進才良。猛士守方,無使黷鄰召怨,朝臣典郡,正宜選廉任能。或旌別勤勞,或省閱浮泛,振廩通貨以救餓殍,加估收儲以備闕乏【四二】。蕃戎蹂踐之處,士庶陷歿之家,哀亡卹存,憫其餘苦,掩骼置奠,慰彼沈冤,閭里再命于復除,孤寡量優其給賜,儉約奉己以合禮,謹靜息民以安邊。詳延忠鯁之臣,詢究災祥之理,弭災求理,正在此時,變沴致祥,屬當今日。若旱沴不已,歲歉相仍,盜聚葦蒲【四三】,伺隙而動,狄乘饉塞【四四】,幸災為虞,是則國家之慮實深,朝廷之憂非淺也。疏奏,上不悅,宰相亦怒錫疏有「潆調倒置」等語,尋罷知制誥,以戶部郎中出知陳州。中書門下言:「所錄時政記,緣皇帝每御前殿,樞密院已下先上,宰相未上,所有宣諭聖語,裁制嘉言,無由聞知,慮成漏略。欲望自今差樞密副使二人逐旋抄錄,送中書。」遂詔樞密副使張宏、張齊賢同共抄錄,自後樞密院事皆送中書,同修為一書而授史官,副使或知院二員同掌之【四五】。(樞密院時政記蓋始此。)十一月辛丑,鎮州都部署、宣徽南院使、贈侍中郭守文卒。守文沈靜有謀略,知書,善筆札,恭謹自處,與人無忤,歷事累朝,始終如一。先是,將臣以重兵戍邊者,多生事致寇,以邀戰功,河朔諸州,曾無寧歲。及曹彬等敗,敵乘勝長驅深入,乃命守文以內職總禁衛,鎮常山以經略之。守文既卒,有中使適從北邊來,言守文之卒也,武夫悍卒,咸為流涕。上曰:「何以致此?」對曰:「守文得俸祿,皆市牛酒以犒軍士,卒之日,家無餘財。」上聞,嗟惜良久,即賜其家錢五百萬,仍錄其子為五品正員官。其後,上追念舊勳,復納守文次女為襄王夫人。上擇將帥,可使代守文鎮常山者。侍臣奏邊防重寄,不宜輕授,上默然良久,乃曰:「劉廷翰其人也。」是日晚,召廷翰與語,甚悅,即命以殿前都指揮使、武成節度使出為鎮州都部署。(廷翰出將,本紀實錄不書,不知即此月或他月矣。今附見。)
十二月辛亥,詔置三司都磨勘司,以左贊善大夫劉式主之。式,袁州人也。
庚申,詔曰:「古先哲王,託居人上,蓋務求于至治,豈有尚于虛名。矧乃帝皇之稱【四六】,已極崇大,爰自唐室,始加美號,儬臣子之愛戴,著方策之典常,踵事增華,積習無改。朕亦博考載籍,追法古道,既異三五之舊制,深懼賓實之有踰,憮然自思,不遑寧處。自今四方所上表,宜只稱皇帝。」辛酉,呂蒙正等奏曰:「陛下功德茂盛,但可增益尊名,今忽省去,髃情莫不震駭。」上曰:「皇帝二字,亦不可兼稱。蓋起秦始皇,後代因之不改。朕比欲止稱王,屬以諸子封王,為不便耳。朕志已定,卿等毋勞再奏。」甲子,趙普率百官上表,請復尊號,表凡再上,皆不許。戊辰,又上「法天崇道文武」六字【四七】,詔去「文武」二字,餘許之。
上謂宰相曰:「國家取士,歷級而升,下位韜晦才行者多矣,當勿以此為限,庶成朕急賢之志。」因言:「為人臣者,治平之代,功效難見。若亂世則止用其才,不顧其行,如陳平、韓信頃刻能立勳業,當治平即無所施其謀略。故孔子四科,以德行為長。」又言:「下位卑秩,不可謂無良士。大凡君子含章守道,難進易退,不求聞達【四八】,故常患其不能知也。」呂蒙正曰:「迭試事任,則能否洞分。」上曰:「性之善惡,何由知之?」蒙正曰:「人之為善,終不能揜,久則彌著,至于為惡亦然。苟暫聞善惡,或涉愛憎,恐篅任使,必久而察之,則賞罰無濫。」上善其言。
國初,有樓店務,太平興國中改為左右廂店宅務。是歲,併為都店宅務,以所收錢,供禁中脂澤之用,日百千。明年復分兩廂,尋又併之,仍號左右廂店宅務。
注釋
【一】裁及白登而止「裁」原作「俄」,據宋撮要本改。
【二】咸浚隍築壘「隍」原作「湟」,據宋本、宋撮要本改。【三】於緣邊建三大鎮「大」原作「王」,據同上書改。【四】雖有百萬之師「師」原作「觽」,據同上書及閣本改。
【五】箭如山積原作「箭積如山」,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六】桓文攘漤四夷「桓」原改作「威」,蓋避宋欽宗嫌名,今改回。
【七】陛下懲覆車於既往「車」原作「軍」,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八】申命虎臣「命」原作「令」,據宋撮要本、閣本改。
【九】因釁隙以取之「釁」原作「觽」,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一○】因可取也「因」原作「固」,據各本改。
【一一】得酋帥者與之散官「帥」原作「長」,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一二】職名無減「減」原作「損」,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一三】清介者止於奉料「料」原作「科」,據同上書改。
【一四】振古以求「求」原作「來」,據同上書改。
【一五】郭伋原作「郭攸」,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咸平集卷一上太宗答詔論邊事改。
【一六】何以料安危「料」原作「利」,據同上書改。
【一七】遂分南河水添注汴河以通漕運「遂」原作「若」,據上引咸平集改。【一八】稽古暛官之意「暛」原作「服」,據各本改。
【一九】皆有旨趣「旨」字原闕,據宋會要選舉七之五補。
【二○】泝汴流「泝」原作「沂」,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二一】每期會賦役「期」原作「朝」,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隆平集卷四寇準傳改。
【二二】則齊賢前在樞府「前在樞府」原作「在樞府前」,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二三】南出而捷「南」原作「倘」,據各本改。【二四】唐築受降臨涇等城「臨涇」原作「臨溜」,據宋本、宋撮要本及舊唐書卷一五二、新唐書卷一七○郝玭傳改。
【二五】坐薪待燃「燃」原作「燈」,據宋本、宋撮要本改。【二六】最負深過「過」原作「遇」,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呂祖謙宋文鑑卷四一論彗星改。
【二七】聊證順情之說「證」原作「正」,據同上書改。
【二八】竊聞陛下自矩星文「自」原作「目」,據同上書改。
【二九】思覃及物之恩「思」原作「恩」,據同上書改。
【三○】殷憂啟聖「殷」原作「隱」,蓋避趙弘殷諱改,今據上引宋文鑑改回。【三一】貴將微細「貴」原作「巳」,據各本改。
【三二】蓋畏小人用事爾「爾」原作「而」,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三三】即此折中倉也「此」原作「其」,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三四】遍走髃望「走」原作「祀」,據各本及治蹟統類卷三太宗聖政改。
【三五】願上印綬「上」原作「解」,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上引治蹟統類改。【三六】直云君臣之間「直云」原作「上下」,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二九三王禹偁傳改。
【三七】自乘輿服御以下「御」原作「命」,據同上書改。
【三八】亦願首減奉「亦」原作「然」,據同上書改。
【三九】外州歲市紫茜皮翎蔲角之類「蔲角之類」原作「觔骨之數」,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四○】神幽贊而應答遄速「答」原作「德」,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四一】簡約科禁「科」原作「刑」,據宋本、宋撮要本改。【四二】加估收儲以備闕乏「估」原作「倍」,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四三】盜聚葦蒲「葦蒲」原作「萑蒲」,據各本改。
【四四】狄乘饉塞「塞」原作「寒」,據各本改。
【四五】副使或知院二員同掌之「或」字原闕,據宋會要職官六之三○、編年綱目卷四補。
【四六】矧乃帝皇之稱「皇」原作「王」,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四七】又上法天崇道文武六字「六」原作「二」,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四八】不求聞達「聞」上原衍「于」字,據宋本、宋撮要本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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