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三百七十五

作者: 李焘12,009】字 目 录

前世故事,使彥博以太師任職,數日一赴講筵,訪以經術,朔、望以對便殿,問以大政。」樞密院奏:「應諸州、縣科坐禁軍,日分其半赴教,大坐者月替,州界巡檢半年,縣鎮等守禦季替,遇出戍,並當日替換歸營。」

看詳訴理所言:「本所胥吏雖行倉法,尚慮別有傳達漏泄,乞並依漏泄察案事條施行。」從之。

復西京福昌鎮為福昌縣。

注釋

【一】書表宅案司通引客司管勾手分等「通」原作「道」,據閣本及參考宋史卷一六九、宋會要職官四八之九四改。【二】餘依今年二月二日舉監司指揮「二月」原作「三月」,據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九十八汰監司改。【三】隨時緊慢「時」,閣本作「事」。

【四】畿內諸縣「縣」原作「候」,據閣本及下文改。

【五】分視獄囚「獄」原作「巡」,據閣本及上文改。

【六】廣濟河以京索河為源轉漕京東歲計為字原脫,據宋史卷九四河渠志補。

【七】今欲依舊即于宣澤門外置槽架作「欲」原作「若」,按「今欲」乃宋人公文中有所建議或請求之語式,作「若」字無義,今據上引宋史改。【八】寨戶蕃兵稍覺闕食「蕃兵」,宋會要兵四之一三作「蕃戶」。

【九】在閏二月丙申「閏二月」原作「閏三月」,按本年只閏二月,現據閣本改。

【一○】隨所減至重輕展年宋會要職官七六之一八至一九無「重」字。

【一一】除支酬衙前重難及雇募押綱錢物欒城集卷三七乞令戶部役法所會議狀「物」作「外」。

【一二】淮南兩浙長名大半以上「長名」下原衍「減」字,據上引欒城集及宋史卷一七七食貨志刪。

【一三】上等人戶既充免役衙前「充免」二字原互倒,據閣本及上引欒城集乙正。

【一四】則坊場等錢存以待之「之」原作「乏」,據閣本及上引欒城集改。

【一五】似此諸般科名內「內」,上引欒城集作「外」。

【一六】又緣所犯內有與同保連坐之人「緣」原作「言」,據閣本及宋會要職官二八之一一改。

【一七】肌體羸瘠「羸」原作「嬴」,據閣本及溫國文正司馬公集卷五二辭接續支俸劄子改。

【一八】計告假不管本職公事及一百二十餘日「二十」,同上引溫國文正司馬公集作「一十」。按司馬光自稱「臣自正月二十一日以病在朝假」,至四月乙巳,為一百一十餘日,作「一十」當是。

【一九】而使臣違先事之義「違」原作「為」,據閣本及上引溫國文正司馬公集改。【二○】二十三日光辭「三」,閣本作「一」。【二一】本路闕少預俵「少」原作「下」,據閣本、活字本改。【二二】新錄云「新錄」,閣本、活字本作「新紀」。【二三】尚衣庫條貫「衣」原作「依」,據閣本、宋會要職官五二之二五改。

【二四】牽強傅致「傅致」閣本作「傅會」。

【二五】王中正元豐四年將王師二十萬由河東入界「入界」,治蹟統類卷二○哲宗委任臺諫作「出界」。

【二六】今精兵勁騎一無所施「騎」原作「敵」,據閣本改。

【二七】榷奪小民衣食之路「榷奪」,上引治蹟統類作「攘奪」。

【二八】無所不為上引治蹟統類作「無所不取」。

【二九】皆古之所謂原惡大憝「憝」原作「懟」,據閣本改。

【三○】御史以觸邪繩愆為職「繩愆」原互倒,據閣本乙正。

【三一】憲等皆先帝嘗所任使「嘗」原作「舊」,據閣本、活字本及下文改。

【三二】宋用臣降為皇城使「使」原作「司」,據閣本、宋史卷四六七本傳及治蹟統類卷二○哲宗委任臺諫改。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345 下一页 末页 共5页/10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