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河灌田,人以為病,豹曰:『百歲後,期令父老子孫思我。』其後皆得水利,民以給足。夫西門豹區區為一縣令耳,猶思為後世之利,況聖明在上,綏輯四海,固宜長策遠慮,為萬世計,豈當使斯民悅目前之利,而陷終歲之害哉!臣願陛下節邦用,薄租稅,省力役,清刑罰,禁盜賊,愛而不傷,安而不擾,則天下之民,耕田鑿井,晏然自裕于太平之澤,不必待青苗之散,而後可以富足也。故臣願行閏二月八日詔書,罷去青苗,復常平昔年平糴之法,茲萬世之通利也【一五】。願陛下明詔左右大臣,詳計而審行之。」
太僕少卿李周言:「準差至河北、陝西、河東、京東、京西路相度措置興置馬監,所有逐路應管兵部錢物,乞令樁留在彼,以備置監支用。」兵部亦言:「本部所管錢物,依條許召人兌便起發,上京送納。今欲依李周所乞,並隨處封樁,準備置監支用,今後權住兌便起發。」從之。(元祐元年五月內事,據三年四月二十日兵部狀增入。)注釋
【一】以示非臣純粹之意原作「非以示臣純粹之意」,據閣本、活字本乙正。
【二】場務錢每年於諸路移那一百萬貫赴內藏庫寄帳封樁「於」原作「以」,據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八差役改。【三】非同尋常罪犯「尋」原作「情」,據閣本及東坡七集奏議卷三繳詞頭奏狀六首改。
【四】諸父母喪匿不舉哀者「匿」字原脫,據上引東坡七集補。【五】勾當公事右騏驥副使宣宋「宣宋」,閣本作「宋宣」。
【六】各及半年「及」原作「給」,據閣本改。
【七】戕害善類「類」原作「數」,據閣本改。
【八】輸忠獻直「獻」原作「顯」,據閣本及忠肅集卷四追訟呂誨疏改。
【九】相足相備下「相」字原脫,據忠肅集卷五乞令蘇軾仍舊詳定役法奏補。【一○】故輒陳請「請」原作「情」,據閣本改。
【一一】然役人既是稅戶「是」原作「多」,據閣本及欒城集卷三七再言役法劄子改。
【一二】有犯不能覺察上引欒城集此句上有「有犯不赦應監司所部」九字。
【一三】盡見茶法利害「見」,欒城集卷三八再乞差官同黃廉體量茶法狀作「具」。
【一四】請諸將副任滿閣本「諸」下有「路」字。【一五】茲萬世之通利也「茲」原作「資」,據閣本、活字本及續通鑑卷七九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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