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四百十五

作者: 李焘16,691】字 目 录

習以為常。其決科筮仕既以佞進,則從政立朝又將循而蹈之,其肯盡忠而忤時乎?故人才日益卑,風節漸衰,此亦驅之使然也。今天下學者既習辭律,漸知古今,臣請將來殿試,即用祖宗試三題之制,仍預賜指揮,以信學者。」貼黃稱:「臣聞近降朝旨,將來一次科場,如有未習詩賦人,許依舊法取,應不得過解額三分之一。將來赴殿試人內有如此項,即乞權試以文論大義,比附試三題者。九月九日三省同奉聖旨,令尚書、侍郎、學士、待制、兩省、御史臺官、國子監長貳,疾速詳議聞奏。臣等伏以天子親試貢士,自漢以來未之有改,唐之進士雖試詩賦,然惟有司奉行而已。國朝開寶六年,太祖始召進士試之於廷,當時公卿不知建明,易以策問,而惟詩賦之用,因沿至今,莫之能改。神宗皇帝以為非,天子臨軒,所以延見貢士,詢求治道之體,熙寧三年,始改問策,迄於元豐,五賜策矣。乃者陛下遵先帝之舊,親策進士,所問災異、侵伐、官□、財費之類,皆今日急務,不可以已,而議者獨疑以為定例,人可預造,何哉?且韋布草野之士,修於家,肄於學,日夜講說者,固所以待問於上也。誠能攄其蘊蓄,應問如響,不失所對,雖預備而貫穿之,何害於得士?若夫知捃掇陳說,充以蕪語,無當於對問,而弗加汰擇,如荒唐濫中,佞諛希合,以異為瑞之類,而弗加糾絀,皆考官之過,非策之訾也。議者徒知對策之宿造預作,不知辭律之學亦有記誦類集之患,知進士之備問,不知賢良茂才之備問尤詳也。臣等以謂學校教諸生,州郡發解,禮部考貢士,今已悉用詩賦,足以審其辭。所有御前試進士,宜一依先帝故事試策,合於古義,於體為允。其御試對策,雖有文采,而於所問義不相當,若詞涉諛媚及文理簄淺者,宜約舊制量定分數,取旨黜落,不得雷同入等。如此則士無濫中,而考官不敢率意升降矣。」貼黃稱:「制策所問,安有定制?或古今政務,或天人名數疑難之類,如漢董仲舒對策符命性情文質之異,杜欽以經對六事繫目,臨時詔旨,非簄遠所能一一預度,不當偶以前日陰雪,觽人所知,而謂皆可以宿造也。」(按孔武仲傳:武仲為著作郎,請御試復用三題。此奏稱昨因賜對具陳,則恐非武仲。蓋垂簾日非宰執、臺諫未嘗得對也。武仲為著作郎乃元祐四年四月,此指揮非武仲所請,明甚。不知果出於誰,當考。二月十六日,趙挺之請試策,呂公著家傳可考。八年三月二十三日,又有殿試三題指揮,然訖不行。十一月初十日,彭汝礪議;閏十二月末,李常等議。)

注釋

【一】詔王沖賊徒黨家屬仍舊編管「仍」字原脫,據閣本補。

【二】既而發運司言「司」原作「使」,據閣本改。

【三】熙寧八年五月初以江淮荊浙等路制置鹽礬為專職而發運使副為兼領案:據本書本條注文、卷二六七熙寧八年八月癸卯條及宋會要職官四二之二五,熙寧八年五月乃以發運使、副兼制置鹽茶礬等事,而以江、淮、荊、浙等路制置鹽礬兼發運使、副則始於當年八月。疑此處「五月」為「八月」之誤。

【四】當年十一月發運司申請「司」原作「使」,據閣本及上引宋會要改。

【五】緣發運司見今帶制置鹽礬茶事「司」原作「使」,據同上書改。【六】勘會茶鹽事已專差官提舉「鹽」下原衍「礬」字,據同上書刪。【七】朝廷設官「設」原作「試」,據閣本及盡言集卷三論胡宗愈除右丞不當改。

【八】徇私下比「下比」二字原倒,據同上書乙正。【九】乞充臺省之選「乞」原作「復」,據同上書改。

【一○】謂戶部郎官有近來參詳立法之人「官」原作「中」,據本書卷四一一元祐三年五月甲戌條、盡言集卷三論胡宗愈除右丞不當改。

【一一】皆已孀歸「歸」原作「婦」,據閣本及上引盡言集改。

【一二】既而誘說厥妹「既」原作「稅」,據同上書改。

【一三】荊湖南北「湖南」二字原倒,據宋會要蕃夷五之九一乙正。

【一四】雖有失儀曠職之罰「之罰」二字原倒,據閣本及蘇東坡集奏議集卷五乞郡劄子乙正。

【一五】十一月二日乃遣百祿「遣」原作「遷」,據閣本及本書卷四一六元祐三年十一月甲辰條改。

【一六】不知幾千萬之工料一旦成空「萬」原作「里」,據閣本改。

【一七】是時章獻太后垂簾「太」原作「皇」,據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一一回河改。

【一八】已先差張問王令圖等相度「相度」二字原脫,據閣本補。

【一九】人工物料豐備「工物」二字原倒,據閣本乙正。【二○】遽投沙壖「投」原作「役」,據閣本改。

【二一】前後臺諫章疏不可勝計「章」字原脫,據盡言集卷三論胡宗愈除右丞不當補。

【二二】近日孫覺以病免「免」原作「死」,據閣本及同上書改。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23456 下一页 末页 共6页/12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