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多。」軾乃裒集羡緡,得二千,復發私橐,得金五十兩,以作病坊,稍蓄錢糧以待之,名曰「安樂」。崇寧初,改賜名曰「安濟」云。(崇寧二年五月二十六日,改杭州安樂坊名曰「安濟」。)
是月,宥州牒:已指揮所委官,臨時有可相近取直處,令相照接連取直分畫。(政目有此,當詳考。)
注釋【一】祕書省正字「省」原作「郎」,據宋史卷一六九職官志敘遷之制改。「正字」下原衍「太子正身」四字,據同上書刪。
【二】三司子司判官下「司」字原作「同」,「子」字原脫。按:同上書本句作「三司子司主判官」,據補改。
【三】無出身只轉祠部「無」原作「有」,據同上書改。
【四】有出身合轉右名曹準此「有」原作「無」,據同上書改。
【五】修起居注「修」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六】左右曹右名曹轉左名曹「左右曹」三字原脫,據同上書補。「右名曹」原作「左名曹」,「左名曹」原作「右名曹」,據閣本及同上書改。
【七】司徒轉太保「保」原作「尉」,據同上書及下文改。
【八】太保轉太傅據宋史卷一六九職官志敘遷之制,此處及上文皆有脫文。
【九】今仍其舊案:本案語並非李燾原注,乃清人所加,其所謂注文所載宋文臣自京官至三師敘遷之制與宋史職官志多有不合,即以上各條據宋史卷一六九職官志所改者。
【一○】知保靜軍彭儒武「保靜軍」,宋史卷四九三西南溪峒諸蠻傳作「保靜州」,「彭儒武」下,宋會要蕃夷七之四○有「押案副使彭仕貴,知永順州彭儒同」十四字。
【一一】知渭州彭師聰「渭」,閣本及上引宋會要同,上引宋史作「謂」。「師」上引宋會要作「思」。
【一二】恩德「德」原作「澤」,據宋史卷九一河渠志改。按:恩、德州皆在河北東路,澤州在河東路,見宋史卷八六地理志。
【一三】雖依舊支與支酬「雖」原作「難」,據閣本改。
【一四】今月八日「今」下原衍「八」字,據閣本刪。
【一五】巷沽寨「沽」,宋史卷八六地理志作「姑」。
【一六】知監州彭仕明宋會要蕃夷七之四○同。按:武經總要前集卷二○荊湖北路溪洞州有溪監州。
【一七】故曹部等人吏往往懷疑苟簡「等人」二字原倒,據閣本乙正。
【一八】往往晝閉「閉」原作「閑」,據閣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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