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宰相擇諸司長官,諸司長官自取僚屬,則垂衣而治矣。古者刑人不在君側,語曰:「放鄭聲,遠佞人。」又曰:「浸潤之譖,膚受之愬,不行焉。可謂明矣。」是以周文王左右無結蟱 者,言皆賢也。夫小人之徒,巧言令色,先意希旨,事必害正,心惟忌賢,非聖帝明王不能深察。舊製:南班三品尚書,方得升殿。比來三班奉職,卑賤可知,或因遣使,亦可升殿,惑亂天聽,無甚於此。願陛下振舉紀綱,尊嚴視聽,在此時矣。臣愚以為今之所急,在先議兵【四五】,使觽寡得其宜,措置得其道;然後議吏,使清濁殊途,品流不雜;然後難選舉以塞其源,禁僧尼以去其耗,自然國用足而王道行矣。今若不去□兵,不併□吏,不難選舉,不禁僧尼,縱欲減人民之賦【四六】,□山澤之利,其可得乎?疏奏,即召禹偁還朝,既用其策,以夏、綏、銀、宥、靜五州賜趙保吉。翌日,命禹偁守本官,復知制誥,與兵部郎中、史館修撰李若拙並命。(禹偁,前以學士出,在至道元年五月。)
戊午,秘書丞、勾當京兆府三白渠孫冕上疏言九事:一擇賢才,二詢讜議,三遠邪佞,四務節儉,五明賞罰,六慎號令,七重使介,八審薦舉,九推恩信。賜詔銟之,尋召試,授直史館。(直館在明年九月,今并書。)
國初罷節鎮統支郡,以轉運使領諸路事,其分合未有定制。京西分為兩路;河北既分南路,又分東、西路;陝西分為陝西河北、西南兩路【四七】,又為陝府西北路;淮南分為西路;江南分為東、西路;荊湖兩路,或通置一使;兩浙或為東北路,其西南路實兼福建;劍南初曰西川,後分峽路,西川又分東、西路,尋并之。是歲,始定為十五路:一曰京東路,二曰京西路,三曰河北路,四曰河東路,五曰陝西路,六曰淮南路,七曰江南路,八曰荊湖南路,九曰荊湖北路,十曰兩浙路,十一曰福建路,十二曰西川路,十三曰峽路,十四曰廣南東路,十五曰廣南西路。(咸平二年三月戊辰,荊湖南、北路始置兩使。)
凡租稅有穀、帛、金鐵、物產四類。穀之品七:一曰粟,二曰稻,三曰麥,四曰黍,五曰稌,六曰菽,七曰雜子。布帛絲挠之品十:一曰羅,二曰綾,三曰絹,四曰紗,五曰絁,六曰紬,七曰雜折,八曰絲線,九曰挠,十曰布。金鐵之品四:一曰金,二曰銀,三曰錫鑞,四曰銅鐵。物產之品六:一曰畜,二曰齒、革、翎、毛,三曰茶、鹽,四曰竹、木、麻、草、芻茭,五曰果、藥、油、紙、薪、炭、漆、蠟,六曰雜物。至道末,歲收穀二千一百七十一萬七千餘碩,錢四百六十五萬餘貫,絹一百六十二萬餘疋,紬、絁二十七萬三千餘疋,絲線一百四十一萬餘兩,挠五百一十七萬餘兩,茶四十九萬餘斤,芻茭三千萬圍,蒿二百六十八萬圍,薪二十八萬束,炭五十萬秤,鵝翎、雜翎六十一萬餘莖,箭幹八十七萬隻,黃蠟三十餘萬斤,此皆踰十萬數者,他不復紀。
注釋
【一】當別一事「一」原作「時」,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二】世態銷刓「銷刓」原作「稍頑」,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奏議卷一六四選舉改。
【三】賤古道於儒宮「宮」原作「官」,據同上書改。
【四】兩京薦論「論」原作「掄」,據各本改。
【五】近降明制「降」原作「隆」,據宋撮要本及奏議卷一六四選舉改。
【六】神州不得貢卿士之門「卿」原作「鄉」,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編年綱目卷五、宋史全文卷四下改。
【七】每躬祀圜丘「每」原作「既」,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八】而通閨籍「閨」原作「關」,據各本改。
【九】清途美官「清」原作「諸」,據宋本、宋撮要本改。【一○】王濟各本及宋史全文卷四下均作「王齊」。
【一一】八練兵戎「練」,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四下、續通鑑卷一九均作「分」。
【一二】恣傾險者似智「險」原作「陷」,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編年綱目卷五、宋史全文卷四下改。【一三】天下所以未格清淨者「格」原作「極」,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一四】而所在不時給「不」下原衍「以」字,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編年綱目卷五刪。
【一五】若大行之惠慈「大行」原作「太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一六】萬歲殿原作「萬壽殿」,據宋撮要本及本書卷四一至道三年三月癸巳「崩於萬歲殿」條改。
【一七】哀疚之情「疚」原作「痛」,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續通鑑卷一九改。【一八】金文粲然界道「粲然」原在「界道」下,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蹟統類卷五真宗聖政改。
【一九】上初踐祚告天地宗廟原作「上初祀天地宗廟」,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續通鑑卷一九改補。
【二○】禮官具儀「儀」原作「禮」,據同上書改。
【二一】亳州當按太康咸平二縣州遣欽若行「縣」、「州」二字原倒,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沈括夢溪筆談(以下簡稱筆談)卷一二官政改。
【二二】毌賓古原作「母賓古」,據各本宋史卷二八三王欽若傳、治蹟統類卷五真宗聖政改。下同。【二三】按咸平元年四月辛亥「按」原作「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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