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逾年,意望即真,而樞密都承旨、亳州團練使曹璨自鎮、定、高陽三路行營都鈐轄,就拜殿前都虞候、康州防禦使,謙慨嘆形於顏色。至是,擢謙為殿前副都指揮使,徙璨為馬軍副都指揮使,謙領振武節度,璨領天德節度焉。
先是,南作坊使、昭州團練使、同勾當皇城司張耆,坐與趙諫交遊,受其金,為人求薦於吏部,責授供備庫使、潞州兵馬都監。耆請置對,不許。居三月,事辨,復歸故官。上以耆前任并代鈐轄,累上邊事,一日召至宣和門閤中,問太原險固,耆既陳山川形勢,因言:「雲、應、蔚、朔四郡,間遣人持文移至代州,非覘邊虛實,即欲習知道里,宜盡窒諸間道,獨留土石谷土墱路,以示設險。」上然之,於是,擢拜馬軍都虞候、英州防禦使。
詔武衛大將軍、富州刺史李琪特與假養疾,仍舊給月俸。琪年八十餘,去歲以老疾不任朝謁,表乞五日一赴內殿起居,詔可之。俄為御史所劾,令奉朝參,至是,再表請如前詔,上憫而許焉。
乙酉,河東轉運使鮑中和上表:「河北、河東、陝西路供給邊備,其知州、通判、幕職、州縣官,望令審官院、吏部銓選年六十以下強幹者充。」從之。
丙戌,詔三班使臣知縣者,給縣令俸,其兼兵馬監押者,本官俸外,添給如例。
壬辰,詔西北緣邊長吏,不得舉官為通判、幕職、巡檢,從河北轉運使劉綜之請也。免辰州沅陵縣民歲輸楠木。
甲午,右諫議大夫种放自嵩山來朝,對於龍圖閣。乙未,命虞部員外郎權鹽鐵判官馮亮、太常丞直史館陳堯佐、內殿崇班閤門祗候高繼忠侍其振,分詣開封府界提點刑獄、錢帛。繼忠,瓊之子也,嘗因對,言:「開封府司錄王簡遣人畿縣督事,因緣乞取,未審何人論薦,得為京秩。」上笑曰:「簡無人論薦,朕以其嘗鞫盛梁獄,故有此授。」繼忠曰:「臣不識此人,亦非受人意旨,但觽言貪黷尤甚。」上曰:「臣下如此言事,甚嘉。」逾月簡罷。(實錄記此事,但云景德中。按會要則景德四年十二月始增置府界提點一人,以武臣充。疑繼忠因對言事,即此提點刑獄、錢帛時也。今附見,須考。或是三年三月末事,更詳之。)
丁酉,詔節度使葛霸為并州駐泊都部署。時廷臣有隸麾下者,頗擾軍民,霸昏耄不能察,上知之,亟詔還,令霸勿復奏隨。
除海州胊山、東海等縣民所逋去年賑貸及倚閣東苗鹽米。
京畿父老百三十人對于長春殿,賜帛有差。先與髃臣同上徽號,雖不允其請,特有是賜。
己亥,荊湖北路轉運使言:「溪洞團練使彭文綰部送澧、朗等州先陷漢口五十人來歸,請加恩命、賜牌印及許其歲貢方物。」詔授文綰檢校官、知忠彭州事【三○】,餘從其請。
庚子,契丹遣使保靜軍節度使耶律乾寧、左衛大將軍耶律昌主、副使宗正卿高正、右金吾衛將軍韓橁奉書禮來賀來年正旦。
初,有司將以南郊儀仗給鄆王出殯,王欽若陳其不可。癸卯,欽若又言:「夫名與器不可假人,位既不同,禮亦異數。故太牢以祭,匹士為攘,繁纓以朝,聖人所惜。況法駕鹵簿,本奉至尊,郊祝廟享,俱為大事,安可以髃臣凶禮,參用吉儀?既黷尊卑,實違典法。請令有司依唐六典令式,別置王公以下車輅及鼓吹儀仗,以備拜官職、朝會、婚葬之用。」詔從其請。
是月,趙德明又遣其教練使郝貴來貢。(此據會要,國史、實錄皆無之。)
詔江、淮、荊湖南北路轉運司逐年所運上供糧儲,自今如有出剩,即與批書轉運使副歷子,□為勞績。
注釋
【一】鏤板傳布「布」原作「市」,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全文卷五下改。
【二】壇之第三等有中官市垣帝坐等十七坐「帝坐」原作「第坐」,據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六、太常因革禮卷一、玉海卷九三改。
【三】詔興州青泥路依舊置驛「興州」原作「紹興」,據閣本及宋會要方域一○之一三改。按寰宇記卷一三五興州長舉縣條云:「青泥嶺在接溪山東,即今通路也。」可證。
【四】除三泉縣東西及青烏嘉陵四津渡年額錢「四」原作「西」,據宋會要方域一三之四改。
【五】未嘗聞達於王故也「王」原作「主」,據宋本、宋撮要本改。【六】監倉場庫務「庫」原作「榷」,據宋本及宋會要儀制二之八改。
【七】不本於法則刑黷而政暴「政」原作「致」,據宋本、宋撮要本改。下同改。【八】故四方長吏益殘暴不已「暴」原作「虐」,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卷三一七錢易傳改。
【九】自今遇有赦文頒下「自今」原作「目今」,據文改。【一○】仍有沮議「沮」原作「注」,據閣本改。
【一一】張績原作「張纘」,據閣本、本編注文、本卷九月甲午注文及宋會要方域一三之四改。
【一二】能啖肉至數斤「肉」上原衍「腐」字,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四六二賀蘭棲真傳刪。
【一三】非帶職不當給實俸者特給之「實」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六王欽若等編修冊府元龜事跡補。
【一四】稽古錄原作「稽故錄」,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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