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欽若、趙安仁副之,丁謂為扶侍使,藍繼宗為扶侍都監,入內高品周懷政,入內高班內品皇甫繼明並為夾侍。(王欽若、趙安仁為副使,實錄在九月丙子,今從本志,并書之。)
詔車駕離京至封禪以前,不舉樂,經歷州縣勿以聲伎來迎。
甘州回鶻可汗王夜落紇遣使來告捷。使還,賜夜落紇香藥、金帶、弓劍,又賞寶物公主黃金器。公主,即夜落紇之母,每事咨而後行,故加賜焉。
中使自□州至,言泰山素多虎,自興功以來,雖屢見,未嘗傷人,悉相率入徂徠山,觽皆異之。詔王欽若就嶽祠祭謝,仍禁其傷捕。上謂王旦等曰:「自醴泉發,朕即周問泰山祠宇,有言王母池,因念詔許東封以來,凡有靈跡,靡不醮告,獨此尚闕。」乃命中使齎青詞致告,未發而王欽若奏至,言池水變紫色。驗之,乃遣使之信宿也。旦等曰:「休應響答,如是之速,實至誠所感也。」
甲申,上出御筆所記事示輔臣曰:「宮禁之內,人數非多,然幽閉可念。昨令擇一百二十人厚資遣之,此亦節用之一端也【一一】。朕方敦尚清靜以治天下,符大中之訓焉。」
丙戌,上御崇政殿,親慮御史臺、三司、開封府、殿前侍衛司繫囚,流已下遞減一等,笞杖釋之。
京東轉運使言修葺行宮,合用筒瓦,望自京運送。上曰:「前詔行宮無得廣有營造,今方盛暑,自京送瓦,重有勞擾,非朕意。」即令以常瓦給用。
戊子,下詔教節儉,戒奢侈,有司除□冕、儀仗、法服及宴會所設依舊外,自今宮禁、皇親、臣僚應進奉物,勿以銷金文繡為飾,或須創造,必候進止,諸司無得起樣進呈。仍錄詔賜皇親家一本。
六月壬辰,詳定所上封禪儀注,上覽之曰:「此儀久廢,非典禮具備,豈為盡美。」即手札疑互凡十九事,令五使參議釐正而行之。又以靈山清潔,命祀官差減其數,或令兼攝,有儙喪未滿,餘服未卒哭者,不得預祭。內侍諸司官除掌事宿衛外,從升者才二十四人,諸司執掌九十三人。
以香藥庫副使安守忠領□州刺史,供奉官、閤門祗候黎守忠為內殿崇班充職。守忠等掌榷貨務,三司言其歲課比舊增八百四十九千餘緡,遂賞之。(黎守忠,未見。)
徙環慶路騎兵于近地,省饋運之煩也。又以上軍代所屯威武而下諸軍。先是,崇儀使胡致恭言,是路駐泊軍皆非精銳,望易以近上禁軍。上以為芻粟既少,屯上軍則所費滋廣,遂詔鈐轄司規度,以上軍一人代下軍二人。及是奏至,請如詔旨。
賜輔臣新鑄御書祥符元寶錢。
環慶民饑,發廩粟賤糶以濟之。
甲午,詔有司加諡太祖、太宗,俟封禪禮畢日,恭上冊寶。諡議令王旦撰,旦言唐故事,丞郎或太常為之。上曰:「尊奉祖宗,豈拘常例?特命輔臣,以申朕之孝思也。」
詔泰山前代封禪基址摧圮者修完之。初,太平興國中,得唐明皇社首玉冊、蒼璧,至是,令瘞于舊所。
命都官員外郎孫奭至契丹境上,告以將有事于泰山。時議東封、六師必須從行,恐契丹不察,妄生猜慮,欲遣使諭意。上曰:「朝廷每遣使往,彼有接伴、館設之勞,但令奭于境上以書信達之可也。」既而契丹報云:「中國自行大禮,何煩告諭?其禮物慮違誓文,不敢輒受。」上曰:「異域常能固守信誓,良可嘉也。」
慶州言築耳□城畢。上曰:「此城無屯兵,止令蕃落自守,亦足為近塞之扞蔽也。」
乙未,詔軍校老疾當隸外州者,聽從其便。有司言:「皇帝告廟,準典禮:出乘玉輅,歸乘金輅。緣奉安天書於玉輅,皇帝赴太廟,往來並乘金輅。」從之。殿中侍御史趙湘言:「漢章帝以月令冬至之後,有順陽助生之文,而無鞫獄斷刑之政,遂定毋以十一月、十二月報囚。今季冬誕聖之月,而決大辟不廢,願詔有司自仲冬留大辟弗決,俟孟春臨軒閱視,情可矜察者貸之,他論如法。」上曰:「此固善矣。然慮繫囚益淹久,吏或旁緣為姦爾。」丙申,有司請前祀七日,遣官以牲幣分祭天齊淵等八神,又祀云云、亭亭、肅然、徂徠、會稽五山,及於泰山下擇地望祭前代封禪帝王;前祀一日,以太牢祀泰山、少牢祀社首。並從之。
丁酉,詔宮殿苑囿,下至皇親、臣庶第宅,勿以五彩為飾,禁用羅制幡勝、縑帛為假花者。
詔:「如聞宿州臨渙縣民託稱神異,營建寺宇,遠近奔集,頗為惑觽,宜禁止之。」
先是,五月丙子,上復夢向者神人,言來月上旬復當賜天書于泰山,即密諭王欽若。於是欽若奏【一二】:「六月甲午,木工董祚於醴泉亭北見黃素曳草上,有字不能識,言于皇城使王居正【一三】,居正見其上有御名,馳告欽若,欽若等就取得之。遂建道場,明日,跪授中使捧詣闕【一四】。」奏至,上亟召王旦等諭其事,欲自出奉迎,即命旦為導衛使。己亥,旦與扶侍使而下具儀仗,奉迎天書,入含芳園之西門。庚子,髃臣詣園,迎導升殿。辛丑,上致齋。壬寅,備鑾駕以出,北面拜殿下,導衛、扶侍使自殿上奉天書置上前,上再拜授陳堯叟跪讀,其文曰:「汝崇孝奉吾,育民廣福。賜爾嘉瑞,黎庶咸知。祕守斯言,善解吾意。國祚延永,壽歷遐歲。」讀訖,召百官示之,復奉以升殿。酌獻畢,上先還。旦等導衛、扶侍至朝元殿,上迎拜入內。時久雨頓晴,景色澄廓,苑中有雲五色,讀天書次,黃氣如鳳駐殿上。
癸卯,擢董祚為八作副都頭,王居正為右班殿直。
甲辰,詔□州大辟囚送鄰州處斷。
庚戌,曲赦□州繫囚流罪以下。
賜文武百官泰山醴泉。辛亥,詔:「如聞遣使外州祠祭,而禮料素無定數【一五】,或州縣因緣須索,頗致煩擾,其令有司具數行下。」開封府言尉氏縣惠民河決,遣使督視完塞。壬子,取封禪之義,改郊祀樂曲名,俟禮畢仍舊。其後,祀汾陰后土亦如之。判太常禮院孫奭言:「按禮文,饗太廟終獻降階之後,武舞止【一六】,太祝徹豆,豐安之樂作,一成止,然後禮安之樂作【一七】,是謂送神。論語曰:『三家者以雍徹。』又周禮樂師職曰:『及徹,帥學士而歌徹。』鄭玄曰:『謂歌雍也。』郊祀錄載登歌徹豆一章,奏無射羽。然則宗廟之樂,禮有登歌徹豆一章,今於終獻降階之後即作禮安之樂,誠恐闕失,望依舊例增用。」詔判太常寺李宗諤與檢討詳議以聞。宗諤等言:「國初撰樂章,有徹豆豐安曲辭,樂署因循不作,望如奭所奏。」從之。(此事實錄不載,會要載於十一月前、六月後,本志亦與改封禪樂曲名同時載之,今附于此。)
先是,諸路貢新茶者凡三十餘州,越數千里,有歲中再三至者,上憫其勞擾,於是,詔悉停罷。
丙辰,廢內園司,從謝德權之請也。
丁巳,髃臣五上表加尊號【一八】曰崇文廣武儀天尊道寶應章感聖明仁孝,從之。
御輦院請別製升泰山天平輦,上慮其太重而勞人,俾裁減之。所司言登陟峻嶮,恐不堅固。上曰:「路稍艱,朕當降輦步進。」又令別造寶匣、寶竹□盝,咸差小其制。
秋七月,庚申,有司言:「南郊惟昊天、皇地祇、配帝、日月、五方、神州,各用幣一十二段;其內中外官、嶽鎮、海瀆,以六十四段分充而不別設。按開寶通禮稱內中外官、嶽鎮、海瀆幣各從方色,即明皆有制幣。今請封祀壇內官至外官三百一十八位,社首壇嶽鎮以下一十八位,並用方色幣。又南郊牲,惟正坐用犢,五方帝、日月、神州共用羊豕二十二,其從祀七百三十七位,(案宋史作三百三十七位。)仍以前數分充。今請神州而上十二位並用犢,其舊供羊豕,改充從祀牲內。又景德中,升天皇、北極在第一等,今請亦於從祀牲內體薦。」奏可。廣州言大食國舶主陀婆黎願以方物赴泰山修貢,詔許之。
初,朝陵歲緣路民庶貢物者,詔有司給賜,頗為稽滯。壬戌,命右正言知制誥周起、供奉官閤門祗候侍其旭專領其事。
封禪用玉牒冊凡七,文思玉工言用玉追琢難成,宰相請代以懡石及階州采進,上曰:「此碔砆之類,目之為玉以奉天,於禮可乎?」即遣中使篃詢玉工,有趙榮者,言太平興國中,令與觽工治美玉為牒冊,歲餘方就,寘崇政殿庫。亟取而用之,上曰:「此蓋先帝聖謨已成,垂裕沖眇也。」仍出示輔臣。時王旦宿齋中書,即遣中使諭焉。丙寅,免濮州和市茜草。仍詔三司,諸州市上供物,非土地所宜者罷之。
己巳,命祕書丞、直史館劉鍇攝將作監,與內侍張承素領徒封圜臺石鐾【一九】,太常博士、直集賢院宋鮧與內侍郝昭信封社首石鐾,並先規度。鍇、鮧請對便殿,以鐾式進御,上起更袍而視之。鍇,蟠子;承素,宗貴子也。(郝昭信,未見。)
辛未,濮州舉人郭垂等四百六十二人以車駕東巡,獻菽粟二千石、草四萬圍。上曰:「意雖可嘉,然納之,則諸州盡以為貢,益成煩擾耳。」令優給其直,乃諭京東諸州民無復然。
乙亥,詔美人劉氏父故虎捷都指揮使、嘉州刺史通贈潁州防禦使,母龐氏追封京兆郡君;才人楊氏父故崇儀使知儼贈單州團練使,母張氏追封清河縣君。(正史章惠楊皇后傳:祖□,父知儼,皆不仕。此云崇儀使,當考。)
丁丑,三佛齊國王遣使來進貢。
乙酉,王欽若言修圜臺、燎臺,除道累石功畢,自興役至是,未嘗見螻蟻等物,請致祭嶽祠,從之。
是月,襄、許、荊南、夔、歸、峽等州米斛錢三百,麥斗錢十二。
八月己丑朔,王旦上太祖尊諡曰啟運立極英武聖文神德玄功大孝皇帝,太宗曰至仁應道神功聖德文武大明廣孝皇帝,詔恭依【二○】。
詔諸壇祭器並從上設下,無令執事者踐履不恭。
有司言:「比來車駕行幸,百司各稱隨駕。按儀制令諸赴車駕所曰詣行在所。蔡邕獨斷云:『天子以四海為家,故謂所居為行在所。』自今凡有巡幸,望云行在某司。」從之。審官院言考較京朝官功過,舊有日限,今東封在近,請權罷。上以髃官有自遠而至者,慮成淹滯,令至九月乃停。
庚寅,詔東封路軍馬無得下道蹂踐禾稼,違者罪其將領。王欽若等言泰山日生靈芝,軍民競采以獻,望量給錢帛,從之。
上聞開封府界發民治道,辛卯,詔亟罷之。
有司言:「九宮貴神在本壇則為大祠,於郊祭則位坐不全,不應設玉。景德初,少府監誤以玉九段置圜丘從祀之位,今請撤去不用。」上以封祀壇從祀雖有太一、攝提、軒轅、招搖、咸池、天一等位,然頗疑神名或殊。壬辰,詔別築九宮壇於行宮之東,以封祀日祭享。
詔升山有大石難越者,築土平之,或委曲而過;樹當道者,用綵帛縈其支幹,咸無傷動。
回鶻夜落紇又言趙德明來侵,率觽拒戰,德明屢敗,乘勝追之,越黃河。癸巳,詔封祀日文宣王四十六世孫、同學究出身聖佑令衣綠,次京官陪位。初,帝謂王旦等曰:「封祀日聖佑可使陪位否?」旦曰:「聖佑止賜出身,未霑命服,難列班序。」故特命焉。有司言:「西漢祭天於甘泉泰畤,祭地於汾陰后土。後漢始定南北郊。然則今之汾陰后土,本漢祀地祇之所也,將來既禪社首祀皇地祇,則后土不當同日更祭。又按唐開元十二年、二十年祀后土于汾陰脽上【二一】,十三年封禪,不別祀后土。欲望車駕出京日【二二】,遣官就汾陰告祭,封禪日更不致祭。」從之,乃命給事中馮起祭告。
甲午,知樞密院事陳堯叟落起復。
詔京城寺院,禁道俗袒裼踞肆,僧尼謹潔修焚。
丙申,以三司戶部判官、殿中侍御史王好古監潤州商稅,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劉騭監漣水軍商稅,太常丞、判三司催欠憑由司王曙監廬州鹽務,著作郎、直史館、通判□州李迪監海州商稅。先是,好古等解送國子監秋試舉人,有初場十不者,準法當停官,會赦,故薄責之。自是,諸州率以為例。(王好古、劉騭,未見。)
內侍鄧文慶監泰山道場,於制置使席上言詞輕率,詔特勒停。
御輦院上新造輦,凡減去七百餘斤,詔自今常用之。又言輿輦座褥,未奉詔旨前以金繡為飾者,欲且仍舊,俟故暗改造,即以素羅代之。
己亥,詔扈從髃臣、諸班軍、諸色人裝錢,比巡幸加等給賜。
庚子,置河東緣邊安撫司,令河北安撫副使、都監一員掌其事。
以車駕巡幸,京東西、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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