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七十一

作者: 李焘12,949】字 目 录

臣以為興役動觽,尤繫事機,不可不察也。當使鄉校之中,豪姦之黨,無所開竊議之口,則微臣之望也,天下之幸也。(王曾疏在言行錄,不得月日,附見此,當考。曾疏有云「功極彌年」,恐合附來年五月疏;又云「旱暵」,案今年五月庚辰遣官祈雨,來年五月辛丑京師大雨,然則附今年五月為允。)

除舒州宿松等縣官莊長生牛。

禁皇親募工造侈靡服物。戊戌,麟府鈐轄言,杜慶族依唐龍鎮為援,多擾別部,欲令府州出騎兵襲之。上曰:「蕃部亦吾民也,以道撫之,彼必從命。」許之。

詔:「髃臣上殿劄子,自今為二本進內。可行者一留中,一付有司;否者俱留不報。」

庚子,侍御史趙湘自昇州回,上言知洪州馬景病不任事;轉運使劉炤性柔緩,本部數州,踰歲未嘗巡按;都監張明,用刑失中,居多博戲。詔選官代景洎炤,徙明釐務。興州刺史、知府州折惟昌率所部兀泥族大首領明崖等四十七人來朝,貢名馬,命中使館伴,上親加勞問,宴賜恩澤甚厚。惟昌言先臣御卿,蒙賜旗三十竿以壯戎容,請別給賜,許之。及還,又賜內府物,遣中使宴餞。

辛丑,詔金吾街司從人,自今無得假借。從閻日新之言也。雄州言蟲食苗,尋即自死。

上自景德四年以來,不復出獵。壬寅,詔五坊鷹鶻【三一】,量留十數,以備諸王從時展禮,餘悉縱之。罷邕、宜州歲貢藥箭。癸卯,除昇州竹木稅。

詔:「文武官自今非公事不得入京。有司諸公署如監臨官挈家屬止廨舍者,許親故來往,無得妨其公事。」

丙午,增饒、池二州鑄錢監,犒工匠緡錢,饒州歲十七萬,池州三十萬。

丁未,詔倉、場役兵並給假休息,仍賜緡錢。

己酉,詔中外章疏,無得連用太宗藩邸舊諱二字。

先是,工部侍郎張秉、知制誥周起以所試服勤詞學、經明行修合格人名聞。詔工部侍郎馮起、給事中薛映、龍圖閣待制戚綸陳彭年□宿於祕閣,覆考定之。庚戌,上御崇政殿親試,仍別錄本考較,取玉篇中字為號,始令第進士程試為五等,曰「上次」,曰「中上」,曰「中次」,曰「下上」,曰「下次」。取考官、覆考官所定試卷參較等第,有不同者,命再考之。考訖,又付右僕射張齊賢等詳審,仍以高第十卷付宰相重定。賜進士梁固等二十六人及第,同出身者三人,同三禮出身者二人,九經、五經、三禮、學究、明法及第者四十八人,同出身者六人。第五人以上除官,同元年牓;餘為試銜知縣、判司簿尉。固,顥之子也,初以顥遺蔭進士出身。服除,詣登聞,讓前命,願赴鄉貢,許之。

昭應宮初相地【三二】,止盡內殿直班院。丁謂等請增衍之,凡東西三百一十步,南北四百三十步,多黑土疏惡,乃於東京城北取良土易之,自三尺至一丈有六不等【三三】,日役工數萬。上以道里稍遠,憫其負擔之勞,令謂等規畫。有言載以橐駝驢車,有言自新城北壕舟運由廣濟河入舊城,可直抵宮門者,謂等請用車載為便。上曰:「挽舟止役千人【三四】,校之負畚,省十倍之力,而土可速致,用舟為便也。」壬子,詔三司以空船給昭應宮運土,仍浚治渠道。

增給諸州采木駕□軍士裝錢、口糧,并賜衣服。商賈入官木在路稅算,悉蠲免之;官收市者,即賜給直,無得抑配。違者令發運司糾舉以聞。

詔:「廣南、福建路諸州軍禁軍軍使已下犯罪,徒以下禁繫奏裁;杖已下具犯由申本路提點刑獄司,委詳所犯,準法決罪。雖杖罪而情重者,亦具款以聞。」先是,刑部郎中楊覃言軍校戍外州犯罪不至死者,望令所在斷遣。法寺議如所請,上曰:「戍兵頗有上軍,若諸校獲罪而州郡裁之,非便也。」故差定此制焉。

上謂知樞密院王欽若等曰:「河北教閱強壯,自北鄙罷兵之後,尋令逐州並依常於農閑時教閱,蓋不忘兵戰而使其習以為常。若絕而復行,契丹必生疑慮。昨日見趙州奏稱準宣命教閱,可密諭此意,及詰其不奉詔之由。」注釋

【一】此花舊多翦繒綵為之「繒」字原闕,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刑法二之九補。【二】不得令元推典祗應「典」原作「曲」,據閣本改。【三】然願陛下謹於盈成「成」原作「戒」,據各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七封泰山、續通鑑卷二八改。

【四】仍禁止其饋遺「仍」原作「乃」,據閣本改。

【五】蘇州僧道元纘佛祖訖近世名僧禪語為傳燈錄三十卷以獻「僧道元」,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全文卷六均同。通志卷六七藝文略、宋史卷二○五藝文志均作「僧道原」。晁公武郡齋讀書志(以下簡稱郡齋志)卷三下傳燈錄條亦作「僧道原」。「名僧」原作「名臣」,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六改。【六】殿頭高品為內侍殿頭「內侍」下「殿頭」二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職官三六之五、宋史全文卷六補。

【七】高品為內侍高品「為內侍高品」五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八】命捷市鉛汞鍊之「汞」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崇奉聖祖改。

【九】降堂之紗幬中「紗」原作「練」,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改。

【一○】召集校閣「集」下原有「賢」字,據宋會要兵一之二刪。

【一一】又念唐金僊玉真遺事可戒「金僊玉真」原作「金真玉僊」,據舊唐書卷七睿宗紀,新唐書卷五睿宗紀、卷八三金僊公主玉真公主傳,資治通鑑卷二一○景雲二年五月辛酉條改正。

【一二】悉陳非當「非」原作「其」,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續通鑑卷二八改。【一三】付吏部銓注簿尉「注」原作「主」,據續通鑑卷六改。【一四】與長吏監軍同料簡之「料」原作「科」,據閣本改。

【一五】前詔止開封府洎所過州軍「洎」原作「自」,據閣本改。

【一六】因出占書示王旦等曰「因」原作「令」,「占」原作「古」,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一七】謂欲殫國財用「財用」原作「財力」,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六改。【一八】上召問謂「召」原作「詔」,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史全文改。

【一九】自今諸路轉運使副提點刑獄所舉官「官」原作「言」,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史全文改。

【二○】詔□州長吏「長」原作「民」,據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七封泰山改。

【二一】不欲稽滯價直也「滯」原作「留」,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食貨五五之一六改。

【二二】執□□夭獠十三人以獻「□□夭獠」亦見本書卷八三大中祥符七年十二月戊午編。宋會要蕃夷四之二八及四之三一作「□□犬獠」,宋史卷四八八交阯傳作「狄獠」。

【二三】州司司理院原作「司理州院」,據宋會要刑法四之八五、通考卷一六六刑考補改。

【二四】以左龍武將軍駙馬都尉李遵勖領澄州刺史「澄州」原作「許州」,據閣本及宋會要帝系八之四七、宋史卷四六四本傳改。

【二五】遵勖宜循例「宜」原作「官」,據閣本改。

【二六】非其官而言者蓋表其忠「蓋」原作「皆」,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文鑑卷四三王曾諫作玉清昭應宮改。

【二七】散之孔易「孔」原作「恐」,據上引宋文鑑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八建玉清昭應宮改。

【二八】今所修宮閣「閣」原作「闕」,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上引宋文鑑、長編紀事本末改。

【二九】人祇快望「人」原作「神」,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文鑑改。

【三○】須建靈宮此句下,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文鑑、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八建玉清昭應宮均有「將畢相勞,聿爰成績」八字。

【三一】五坊鷹鶻「坊」原作「方」,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十朝綱要卷三、宋史卷七真宗紀改。

【三二】昭應宮初相地「昭」上原衍「詔」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八建玉清昭應宮刪。

【三三】自三尺至一丈有六不等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均無「不」字。

【三四】挽舟止役千人「千」原作「十」,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八建玉清昭應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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