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原作「捷音」,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改。
【四】又五十里至姚家寨館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蕃夷二之九補。
【五】西二十里許「二」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六】景福門原作「景福館」,據同上書改。【七】臣在城假牒請高繼忠王懷信領兵招喚「喚」原作「換」,據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六渭州蕃族唃畼囉叛服改。
【八】衛原作「衡」,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按宋史卷八八地理志,衡州屬荊湖南路,同書卷八六地理志,衛州屬河北路。
【九】宜桂都巡檢原作「宜州都巡檢」,據閣本及宋會要蕃夷五之六、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六撫水蠻叛改。【一○】克明遣猛士步涉與鬥「涉」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一一】悉得馬牛享士卒「享」字原脫,據宋會要蕃夷五之六、宋史卷四九五撫水州傳補。
【一二】自言奴山摧倒「摧倒」原作「推到」,據閣本及上引宋史改。
【一三】或本路轉運使奏廉幹者「廉」原作「兼」,據宋會要職官四四之三改。
【一四】但當竭力「當」原作「得」,據宋本改。【一五】江淮南「南」字原闕,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六補。【一六】又遷右神武大將軍「右」原作「官」,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隆平集卷一八王中正傳、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崇奉聖祖改。
【一七】贈鎮海節度使宋本、宋撮要本均作「贈鎮南節度使」。【一八】諸子皆任殿直「諸子」下原衍「弟」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隆平集卷一八王中正傳刪。【一九】所有臣本道亦自進納誓表後走投南界蕃戶「蕃戶」原作「蕃部」,據閣本、活字本改。
【二○】但恐朝廷不委茲事此句文意不明,疑「委」為「悉」之誤。
【二一】詔上未察本心「詔上」疑為「奏上」之誤。【二二】部族貪殘「貪殘」原作「貧賤」,據閣本及宋大詔令集卷二三三答西平王趙德明詔改。
【二三】或因緣攘竊「攘」原作「懷」,據上引宋大詔令集改。
【二四】詔京東淮南蝗旱所傷田「所」原作「以」,據閣本及宋會要食貨七○之一六二改。
【二五】據遣官按定合放數外「合放數」,上引宋會要作「合放分數」,疑是。
【二六】三門按武經總要卷一八上、元豐九域志卷三,秦州只有弓門寨,太平興國中置,宋史卷八七地理志秦州條同。
【二七】召近臣觀書龍圖閣「召」原作「詔」,據各本改。
【二八】環原作「緓」,據閣本及宋會要蕃夷五之七改。
【二九】視其字宋史卷二八三王欽若傳作「視其刺字」。
【三○】仍錄度孫坦為鄭州助教「坦」原作「垣」,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二二王欽若事跡改。
【三一】亦其素所蓄積者然也「其」原作「以」,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改。
【三二】常自言生於黃鶴樓「生」原作「主」,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黃鶴樓」,閣本作「黃鶴」,無「樓」字。【三三】若云皋夔稷□之後身「稷」原作「及」,據各本改。
【三四】於內殿承制已上「內殿承制」原作「內殿承旨」,據宋會要選舉二七之一六改。【三五】聖祖寶冊仙衣赴景靈宮「仙衣」原作「笃衣」,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八建玉清昭應宮改。按上文亦有「聖祖寶冊、仙衣」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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