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九十

作者: 李焘11,416】字 目 录

鼓開場,又限以一秤。貧民趨走寒踣,或錢資不及,多虛往者,乃詔一斤以上咸鬻之,仍以辰時為候。

知桂州曹克明言捕獲撫水州蠻賊首蒙札【五○】,并其屬部送赴闕。詔隸濟州衙前【五一】。壬午,新作「皇帝昭受乾符之寶」,召輔臣詣滋福殿同觀。初,祭醮祠表皆用「御前之寶」,上以為未盡恭恪,故改制焉。乙酉,皇城親從官魏美、何斌夜宿長春門,袖刃穿壁,盜天書法物珠金。斷手示觽三日,斬之。其本部將校並降黜,皇城司官罰銅釋之。

祀汾陰歲,加上五嶽帝號,有冊無寶,是歲始詔刻玉。丁亥,令會靈觀使王欽若奉安於本殿。戊子,詔京畿諸州築河隄,悉以軍士給役,無得調發丁夫。

先是,左龍武軍將軍、宏州團練使、駙馬都尉李遵勗為康州團練使,給觀察使俸料、公使錢。時遵勗父繼昌為左神武大將軍、銟州刺史、權判右金吾街仗司【五二】,遵勗請班其下,許焉。公主誕日,請繼昌過其第,迎拜獻壽,上知之,密以襲衣、金帶、器幣、內殿珍果美饌助其為禮。翌日,主入對,上問繼昌飲食,且嘆其康強,於是以繼昌為連州刺史、知涇州。繼昌將行,謂人曰:「頃歲再命延安,不克奉詔,常以為恨,今獲死塞下,是吾願也。」

己丑,契丹遣使長寧節度使蕭質,副使禮部侍郎、知制誥楊佶來賀明年正旦。

庚寅,玉清昭應宮判官、禮部郎中、知制誥夏竦責授職方員外郎、知黃州。竦娶楊氏,頗工筆札,有鉤距。竦浸顯,多內寵,與楊不睦。楊與弟倡疏竦陰事【五三】,竊出訟之。又竦母與楊氏母相詬罵,皆詣開封府,府以聞【五四】,下御史臺置劾而責之,仍令與楊離異。

辛卯,詔陝西緣邊鬻穀者勿算。

壬辰,遣使緣汴河收瘞流尸,從淮南轉運使薛奎請也。(范鎮東齋記云:天禧初,薛簡肅公為江、淮發運使,辭王文正公,王無他語,但云「東南民力竭矣」。薛退而謂人曰:「真宰相之言也。」按奎除淮南轉運乃天禧元年十二月,其年九月王旦已卒,王曾亦先罷政矣,除發運使又在二年二月【五五】,恐鎮誤也。當是旦語張士遜事,見祥符元年四月,今不取。)

注釋【一】如陳子昂元稹白居易皆以文學兼人「人」原作「有」,據閣本改。

【二】西京死罪囚流以下釋之宋史卷八真宗紀作「赦西京繫囚,死罪減一等,流以下釋之。」此處有脫文。

【三】冶坊寨「冶」原作「治」,據宋會要兵二七之一九、宋史卷四九二吐蕃傳改。

【四】今舉天下親民之官「舉」,各本皆作「與」,據宋史全文卷六、隆平集卷六魯宗道傳改。按「舉」、「與」古通,此處據慣用應作「舉」。

【五】暗懦不能制猾吏「制」原作「知」,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六】縣令則擇臺閣有風鑒問望臣僚主遣之「問」原作「聞」,據宋本、閣本改。【七】各如其狀「如」原作「於」,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蹟統類卷二九官制沿革改。

【八】唐故事「故事」原作「政事」,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九】是亦內外兼領之制「亦」原作「則」,據同上書改。

【一○】今請依前蓄水「前」字原脫,據宋會要食貨七之五補。

【一一】發運使言「發運使」原作「發遣使」,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會要食貨四二之五改。

【一二】真州等處轉般倉及江浙上供米二百二十餘萬斛「轉般倉」原作「轉船倉」,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會要改。

【一三】即且於內地州軍差遣「且於」原作「在」,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會要選舉二七之一六改。

【一四】秦州部送闕下「送」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一五】詔宜令親書「宜」原作「並」,據同上書改。

【一六】而卿疾如此「疾」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六、編年綱目卷八補。

【一七】會要亦稱皇太子又以為祥符九年事「會要」上原有「據」字,「事」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八訓導太子刪補。【一八】國家監牧馬數萬「萬」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編年綱目卷八補。

【一九】且乞令在樞密院「院」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編年錄卷三補。【二○】上優寵大臣「大」原作「元」,據同上書改。【二一】然旦終以疾不赴焉「然」原作「焉」,據各本及上引編年錄改。

【二二】詔銟起「起」字原脫,據宋會要食貨五七之六補。

【二三】起又請發倉粟萬石減價出糶「又」原作「入」,據閣本及上引宋會要改。【二四】而敏中為右僕射此句原脫,據上文及宋本、宋撮要本補。按宋史卷八真宗紀亦謂天禧元年八月,向敏中加右僕射。【二五】乃悉召赴闕「召」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二六】詔京城四郊禁圍草地「京城」原作「京西」,按宋史卷八真宗紀,天禧元年八月「丙子,詔京城禁圍草地聽民耕牧」,「京西」當為「京城」之誤,故改正。

【二七】濰原作「維」,據閣本及宋會要食貨四二之六改。

【二八】從京東安撫使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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