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漢文 - 全漢文卷十四

作者: 嚴可均7,046】字 目 录

烏程嚴可均校輯

韓信

信。淮陰人。仕項為郎中。亡歸漢。為連敖。遷治粟都尉。拜大將軍。漢四年立為齊王。五年更立為楚王。六年為高帝所執。封淮陰侯。十一年謀反。夷三族。有兵法三篇。

上尊號疏

楚王韓信、韓王信、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故衡山王吳芮、趙王張敖、燕王臧荼、昧死再拜言。大王陛下。先時秦為亡道。天下誅之。大王先得秦王。定關中。於天下功最多。存亡定危。救敗繼絕。以安萬民。功盛德厚。又加惠於諸侯王有功者。使得立社稷。地分已定。而位號比儗。亡上下之分。大王功德之著於後世不宣。昧死再拜上皇帝尊號。

韓信 蕭何 一

大王起於細微。滅亂秦。威動海內。又以辟陋之地。自漢中行威德。誅不義。立有功。平定海內。功臣皆受地食邑。非私之也。大王德施四海。諸侯王不足以道之。居帝位甚實宜。願大王以幸天下。

蕭何

何。沛人。秦時為縣主吏掾郡卒史。高帝起兵。以為沛丞。及王漢中。以為丞相。漢五年即皇帝位。封酇侯。十一年拜相國。惠帝二年卒。謚曰文終侯。

令諸大夫

進不滿千錢。坐之堂下。

天子所服議

丞相臣何、御史大夫臣昌、謹與將軍臣陵、太子太傅臣通等議。春夏秋冬。天子所服。當法天地之數。中得人和。故自天子王侯有土之君。下及兆民。能法天地。順四時。以治國家。身亡禍殃。年壽永究。是奉宗廟安天下之大禮也。臣請法之。

張良

良字子房。韓人。高帝起沛。拜為廄將。項梁以為韓司徒。漢六年封留侯。惠帝六年卒。謚曰文成侯。

遺項王書

漢王失職。欲得關中如約。即止不敢復東。

又以齊反書遺項王

齊與趙欲并滅楚。

張良 二

按。小說有張良與四皓書。四皓荅張良書。謂出殷芸小說。其辭膚淺。非秦漢人語。殷芸梁人。亦未必收此。蓋近代人偽作也。今姑附于後。張良與四皓書云。良白。仰惟先生秉超世之殊操。身在六合之閒。志淩造化之表。但有大漢受命。禎靈顯集。神母告符。足以宅兆民之心。先生當此時。輝神爽乎雲霄。濯鳳翼于天漢。使九門之外。有非常之客。北闕之下。有神氣之賓。而淵遊仙隱。竊為先生不取也。良以頑薄。承乏忝官。所謂絕景不御。而駕服駑駘。方今元首。欽明文思。百揆之佐。立則延企。坐則引領。日昃而方丈百御。夜寢而閶闔不閉。垂皇極須日月以揚光。后土待嶽瀆以導滯。而當聖世。鸞鳳林棲。不翔乎太清。麒麟岳遁。不步于郊草。非所以寍八荒慰六合也。不及省侍。展布腹心。略寫至言。想望翻然。不倩其意。張良白。四皓荅書云。竄 幽藪。深谷是室。豈悟雲雨之使。奄然萃止。方今三章之命 。殷湯之廣澤。禮隆樂和。四海克諧。六律及于絲竹。和聲應于金石。飛鳥翔于紫闕。百獸出于九門。頑夫固陋。守彼巖穴。足未嘗踐閶闔目未曾見廊廟。野食于豊草之中。避暑于林木之下。望月晦然後知弓弩之須。誶伐木然後知斧柯之用。當秦項之艱難。力不能負干戈。攜手逃奔。避役山草。倚朽若立。循木似濟。遂羞青繩盜聲于晨雞。魚目竊價于隨珠。公侯應靈挺特。神父授策。蓋無幽而不明也。豈有烹鼎和味。而顧令菽麥廁方丈之御。被龍服袞。而欲使女蘿上紺綾之緒。恐滑泥以濁白水。颺塵以亂清風。是以承命傾筐聞寵若驚。謹因飛龍之使。以寫鴻蟬之音。乞守兔鹿之志。終其寄生之命也。

陳平 周勃 三

陳平

平。陳留陽武人。仕魏王咎為太僕。去從項王入關。賜爵卿。尋封信武君。拜都尉。去從高帝。仍拜都尉。典護軍。為亞將。尋拜護軍中尉。漢六年封戶牖侯。七年更封曲逆侯。高帝崩。為郎中令。惠帝六年為左丞相。高后元年徙右丞相。文帝即位。復為左丞相。二年卒。謚曰獄侯。

奏議定列侯功次

丞相臣平言。謹與絳侯臣勃、曲周侯臣商、潁陰侯臣嬰、安國侯臣陵等議。列侯幸得賜餐錢奉邑。陛下加惠。以功次定朝位。臣請臧高廟。

上代王即位議

丞相臣平、太尉臣勃、大將軍臣武、御史大夫臣蒼、宗正臣郢、朱虛侯臣章、東牟侯臣興居、典客臣揭再拜言。大王足下。子弘等皆非孝惠皇帝子。不當奉宗廟。臣謹請陰安侯頃王后琅邪王列侯二千石議。大王高皇帝子。宜為嗣。願大王即天子位。

奉詔除連坐法議

陛下幸加大惠於天下。使有罪不收。無罪不相坐。甚盛德。臣等所不及也。臣等謹奉詔。盡除收律相坐法。

周勃

勃。沛人。高帝起沛。以為中涓。賜爵五大夫。楚懷王拜為襄賁令。及入關。賜爵威武侯。尋拜將軍。封絳侯。遷太尉。進相國。歷惠帝至高后時並為太尉。文帝即位。以為右丞相。後謝歸。及陳平卒。復為丞相。免就國。卒。謚曰武侯。

入北軍行令軍中

為呂氏右襢。為劉氏左襢。

為仍用連坐法議

父母妻子同產相坐及收。所以累其心。使重犯法也。收之之道。所由來久矣。臣之愚計。以為如其故便。

酈食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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