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漢文 - 全漢文卷六十一

作者: 嚴可均3,688】字 目 录

烏程嚴可均校輯

劉立

立。成帝時為宛令。莽居攝。擢為陳留太守。封明德侯。

聞翟義舉兵上書

願備軍吏。為國討賊。內報私怨。

上言宜益安漢公國邑

春秋。天子將娶於紀。則褒紀子稱侯。安漢公國未稱古制。

劉立 劉佟 劉慶 劉京一

劉慶

慶。長沙定王曾孫。黃龍元年嗣封泉陵侯。卒謚曰頃侯。

上書言莽宜居攝

周成王幼少稱孺子。周公居攝。今帝富於春秋。宜令安漢公行天子事。如周公。

劉京

京。菑川靖王之後。嗣封廣饒侯。

上書言齊郡新井

七月中。齊郡臨淄縣昌興亭長辛當一暮數夢。曰吾天公使也。天公使我告亭長曰。攝皇帝當為真。即不信我。此亭中當有新井。亭長晨起。視亭中。誠有新井。

公孫祿

祿字仲子。潁州人。哀帝初為執金吾。遷右將軍。又遷左將軍。元壽末。坐與何武互舉為大司馬免。莽末徵至。以議事忤指扶出。

駁息夫躬謀閒匈奴議

中國常以威信懷伏夷狄。躬欲逆詐。造不信之謀不可許。且匈奴賴先帝之德。保塞稱蕃。今單于以疾病不任奉朝。賀遣使自陳。不失臣子之禮。臣祿自保沒身不見匈奴為邊竟憂也。

議禽賊方略

太史令宗宣。典星厤候氣變。以凶為吉。亂天文。誤朝廷。太傅平化侯。飾虛偽以媮名位。賊夫人之子。國師嘉信公。顛倒五經。毀師法。令學士疑惑。明學男張邯。地理侯孫陽。造井田。使民棄土業。犧和魯匡。設六筦以窮工商。說符侯崔發。阿諛取容。令下情不上通。宜誅此數子。以慰天下。

公孫祿 孫建二

孫建

建字子夏。哀帝初為護軍都尉。元壽中遷執金吾。拜右將軍。元始中遷左將軍光祿勳。歷輕車將軍強弩將軍。封成武侯。莽居攝時為奮武將軍尋復為輕車。建國初拜立國將軍。封成新公。

奏廢劉氏

西域將欽上言。九月辛巳。戊已校尉史陳良終帶共賊殺校尉刀護。劫略吏士。自稱廢漢大將軍。亡入匈奴。又今月癸酉。不知何一男子遮臣建車前。自稱漢氏劉子輿成帝下妻子也。劉氏當復。趣空宮。收繫男子。即常安姓武字仲。皆逆天違命。大逆無道。請論仲及陳良等親屬當坐者。奏可。漢氏高皇帝比箸戒云。罷吏卒。為賓食。誠欲承天心全子孫也。其宗廟不當在常安城中。及諸劉為諸侯者。當與漢俱廢。陛下至仁。久未定。前故安眾侯劉崇、徐鄉侯劉快、陵鄉侯劉曾、扶恩侯劉貴等。更聚眾謀反。今狂狡之虜。或妄自稱亡漢將軍。或稱成帝子子輿。至犯夷滅。連未止者。此聖恩不蚤絕其萌牙故也。臣愚以為漢高皇帝為新室賓。享食明堂。成帝異姓之兄弟。平帝婿也。皆不宜復入其廟。元帝與皇太后為體。聖恩所隆。禮亦宜之。臣請漢氏諸廟在京師者皆罷。諸劉為諸侯者。以戶多少。就五等之差。其為吏者皆罷。待除于家。上當天心。稱高帝神靈。塞狂狡之萌。

滿昌

昌。哀帝初為詹事。莽篡位。為保成師友祭酒

滿昌 唐林 三

劾奏昆彌使者

夷狄以中國有禮誼。故詘而服從。大昆彌。君也。今序臣使於君使之上。非所以有夷狄也。奏使大不敬。

唐林

林字子高。沛郡人。哀帝時為尚書僕射。遷尚書令。貶為敦煌魚澤障候。莽篡位。以為保成師友祭酒。天鳳中封建德侯。位特進。

上哀帝疏請復師丹邑爵

竊見免大司空丹策書。泰深痛切。君子作文。為賢者諱。丹經為世儒宗。德為國黃耇。親傳[傳當作傅]聖躬。位在三公。所坐者微。海內未見其大過。事既已往。免爵太重。京師識者咸以為宜復丹邑爵。使奉朝請四方所贍卬也。唯陛下財覽眾心。有以尉復。師傅之臣。

奏事

秦設重刑。而群盜盈山。赤衣半道。

甄邯

邯字子心。中山無極人。孔光婿。哀帝時為斄令。平帝初進侍中奉車都尉。封承陽侯。拜光祿勳。莽居攝初為太保後承。始建國初拜大司馬。封承新公。

劾奏金欽

欽幸得以通經術。超擢侍帷幄。重蒙厚恩。封襲爵號。知聖朝以世有為人後之誼。前遭故定陶太后背本逆天。孝哀不獲厥福。迺者呂寬衛寶。復造姦謀。至于反逆。咸伏厥辜。太皇太后懲艾悼懼。逆天之咎。非聖誣法。大亂之殃。誠欲奉承天心。遵明聖制。專壹為後之誼。以安天下之命。數臨正殿。延見群臣。講習禮經。孫繼祖者。謂亡正統持重者也。賞見嗣日磾後。成為君持大宗重。則禮所謂尊祖故敬宗。大宗不可以絕者也。欽自知與當俱拜同誼。即數揚言殿省中。教當云云。當即如其言。則欽亦欲為父明立廟。而不入夷侯常廟矣。進退異言。頗惑眾心。亂國大綱。開禍亂源。誣祖不孝。罪莫大焉。尢非大臣所宜。大不敬。秺侯當上母南為太夫人。失禮不敬。

甄邯 陳崇 四

陳崇

崇。南陽人。平帝時為大司徒司直。封南鄉侯。莽居攝。拜司威。及篡。位拜司命。封統睦侯。奉陳胡公後。

劾奏陳遵

遵兄弟幸得蒙恩。超等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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