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 - 第二章 政治专史及其做法

作者: 梁启超1,978】字 目 录

面都是皇帝私人。后来的三公,非录尚书事不能参与政治。事实竟变成无形的法定制度。后来汉朝的政权不惟在尚书省,外戚、宦官都非常的把持,也是自然的结果。宦官运用政治,法律上尤其没有根据,然无人能阻其不握政权。还有,大学生、学会有时也能左右政治,但在法律上亦看不见。所以某时代政治的运用变到某部分人手上,其变迁之状况何如,事实何如?都得详细研究。关于这类,近来政党的发生亦可附入。这是政治专史的第三部分。

研究政治史根据此分类标准,分了又分,务求清楚。我打算编一个目录,使得做政治史的人有个标准,至于详细的做法,现在不能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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