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瘿公历史笔记辑 - 宾退随笔

作者: 罗瘿公28,595】字 目 录

家,奔走聚观,车马络绎于道,亦可异矣。光绪甲午,京师盛传南下窑水怪,吼声如巨鼓,闻数里外。时公车皆集都下,争往觇其异。男女老幼,日数千人,陶然亭、锦秋墩之间,茶棚至十数,僻地忽成闹市。士论谓主兵,宫中命斋醮以禳之。步军统领且严兵备非常。绵竹杨锐叔峤与荣县赵熙尧生往观归,穷搜《五行志》证其异。赵尧生有诗所谓“杨舍人归,舌不下,取《五行志》,终夜翻”者也。无何,中日战起,京师大震,时论谓咎征已验。今则灾异之说信者绝稀,聊备记之,亦京师一异闻也。易顺鼎实甫今岁方在京师,作《蛙异诗》,殊奇谲,因录之。诗云:

方诸可取水,鼓造解避兵。

五月之望死,八月之望生。

入月为蟾蜍,玉溪寄幽情。

食月为虾蟆,玉川加恶声。

嗟汝虽微物,亦是太阴精。

寿夭不自知,美恶不自名。

庄周笑坎井,子阳蒙厥称。

勾践式汝怒,汝怒何重轻。

王莽又紫色,闰位讵足荣。

给廪逢晋惠,肉糜食岂曾。

鼓吹作两部,壶筹支六更。

黄梅时节至,青草池塘盈。

始闻尔阁阁,催种湖田粳。

奈何尚非时,怪像倏已呈。

癸丑春二月,上浣哉生明。

国门廿里外,积水多空坑。

士人走相告,群蛙若连营。

千头复万头,至于亿兆京。

厥色黑者多,间以纟原碧赭。

小者或如钱,大者或如钲;

大者如翁媪,小者如孩婴。

若扶老携幼,若引类呼朋。

蛩蛩依巨虚,踝嬴逐螟蛉。

亦有相负戴,绝无相斗争。

越陌复度阡,逾亩又过塍。

直至大河侧,跃入渊清冷。

中历轨道三,车马来纵横。

压死不知数,螳臂安能撑?

其旁驻禁旅,见之动怜矜。

车过趣改道,勿使成牺牲。

前后凡四日,观者目尽瞪。

夜行可想见,必不休宵征。

皆云蛙徙宅,休咎知何征。

昔在德宗年,地近陶然亭。

积潦芦苇中,有声若牛鸣。

都人争往观,不得见其形。

我时官郎署,车驱亦尝经。

西蜀赵进士,作诗告群卿。

今复睹此异,天地方晦暝。

依然客京国,双鬓嗟星星。

或言今年暖,众蛰已先惊;

或言地气变,南北失其恒;

见蝎叹南窜,闻鹃伤北盟;

或言新改历,微物知逢迎;

或言置水管,使彼窟穴倾。

见怪不谓怪,罅隙自莫乘。

愚儒道黑白,流俗成丹青。

此岂关灾祥,而欲志五行。

我意不谓然,感事魂忪惺。

骊山产此妖,天宝招坚冰。

出见盖有由,诗史杜少陵。

虚无化黄蚪,其语必足凭。

又闻韩昌黎,痛爱天眼睛。

詈此百丑物,竟解缘青冥。

借刃思刳肠,天梯限难升。

寄笺东南风,西北通丁宁。

夸蛾挟以出,赤鸟啄不停。

拘送主府官,宣布其死刑。

溯唐元和代,至今千余龄。

当时寸磔死,于法似已平。

前罪岂未蔽,再使陪枭羹。

且休太史卜,更付大理评。

嗟天有两目,两目今已盲。

盲非由彼食,罪彼理岂□。

嗟天有十日,尧水浸不灵。

若能食八九,非罪乃其能。

彼果食天眼,成此腹彭亨。

当烧锥钻灼,醢彭越且烹。

下腹而尝皤,不惜帝箸腥。

泄此万古愤,庶使饕餮惩。

◎记书吏

清世曹司不习吏事,案牍书吏主之,每检一案,必以属书吏。朝以习常为治,事必援例,必检成案,自开国以来二百余年,各部例案,高与屋齐,非窟其中者末从得一纸。书吏皆世其业,一额出,争以重金谋得之,蟠踞窟穴,牢不可拔。书吏执例以制司官,司官末如之何。吏遂藉例以售其奸欺,故以吏起家者恒富。都中有“东富西贵”之谚,盖吏多居正阳门东与崇文门外,恒多华宅;京曹则多居宣武门外也。时谓有清之弊在吏、利、例三者恒相因,冯林一桂芬《校庐抗议》言之有余痛焉。

户部书吏达千余人,为至盛。次则吏部、兵部。文武官补缺必待部准,吏因缺之肥瘠以求贿,贿不至,则多方驳之,或延阁焉。故外吏得缺有“到部打点”之说。打点云者,即贿吏之谓。若铨缺,则后先之序,有年资限之,吏则按籍以求金,若由他途以易之,则必费巨金;有时为例所缚,巨金亦无力焉。循年资而得者亦鲜。吏、兵二部之书吏,索贿及于补官而止,视户部则大远矣。户部之权,在各省之核销。军兴时,军费之报销,相出入恒百数十万,故核销一案,往返驳辩恒至逾年,或数年,督抚将帅,深知其意,故报销时恒预计打点之费。一案恒费数十万,少或数万,司官之掌印、主稿与书吏朋比分之,贪黯之堂官亦恒所染指;而书吏实为枢介,此为其最大者。他凡发饷拨款,罔不由吏手,吏皆有所沾濡,故称阔书办必首户部。工部公事最闲,然朝廷有大兴作,则部员、部吏乃大获利。刑部、礼部向称穷署,所获不丰,独遇会试或大婚丧,则礼部乃骤忙。

光绪二十九年,长沙张尚书百熙长吏部,首倡裁书吏之举,时论皆谓至难,张毅然为之。选新入署司官,行书吏之事,两月余,乃大定。他部乃渐效之。户部既改称度支部,乃独迟,然卒至各部裁书吏尽绝,皆自张创之。

庚子拳变,百官奔亡,独书吏不散。乱渐定,有建言例案太繁,宜毁之。有旨命御史陈璧往户署择毁焉。至日,户部书吏悉列诸案塞大堂,高与檐齐,告陈璧请编阅。陈既穷于术,语吏择其要存之。吏言无非要者,仍请择焉,倘误毁要者,公任其责。陈不得已,一以付吏,使择毁其残缺者,用以复命焉。

自顺康以至同光二百余年,书吏之运乃止于丙午之改官制。前此则虽以曾国藩、左宗棠之勋业束于部制,不能不为书吏屈,及丙午废吏制,乃无复孑遗,则时会为之也。

书吏见司官称老爷,旁立白事;然司官不敢开罪于吏,惧掣其肘也。军机处称供事,实即吏也,无俸金,三年一列保,异常劳绩,历三次,凡九年,恒至道员,或出任官。而司官外转,为之属,则上官具旧属,刺投焉,属下不敢受也。如光绪间,陆嘉以供事至长芦盐运司,而军机章京凌福彭方守天津府,须堂参,陆乃先以旧属礼谒凌,凌仍尊以上官,是其例也。

◎记部曹

清制官缺,皆一满一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盖沿明制,置满尚书一、侍郎二,汉尚书一、侍郎二。其下设司,皆满汉分缺,年资深者以次递补,有终岁不入署而得补者。其办事之名曰“乌布”,清语也。司中满人掌印,汉人主稿,不相紊。满人恒以语言、衣饰相耀炫;掌印恒不谙文理,解书押而已。然事必决于掌印,主稿承旨而已。汉人出身科目,积资至主稿而止。当未设丞参以前,各司而上则侍郎矣。尚书、侍郎皆为翰林坐致之地,部曹无与焉。故资深者惟盼京察,京察三年一举,获记名道府,则冀外转得美缺而已;自外官复入为尚、侍者百不一二焉。而翰林自登第,居京师,幸不夭折,则必至侍郎,故翰林恒卑视部曹,即同年同乡,其间亦各为泾渭,故新进士视失词馆为大戚,庶常散馆改部曹,有坠溷之叹。至光绪末叶立外务部,继立农、工、商、学、邮传等部,设丞参,取部曹之资深或外官之道府擢之,于是,部堂始易人。科举既废,翰林无典试之荣,乃争求调部。部曹乃嗤翰林为冷官,反睥睨之,盖物极则反之理也。

当六部时,吏部为最尊,吏、礼两部曹皆进士无他途。军兴鬻爵至滥,独吏、礼两部无资郎之迹焉。工部、刑部资郎至多,部员皆至千余人。

凡分部者,先日由本司书吏具牒请上任期,至日,司堂设公案,两吏夹案立,捧朱笔请标某日高揭上任大吉,群吏贺焉,诸役齐声叩喜,资郎则以为至荣矣。吏导拜各司,至门不入,对门一揖而去,至丙午改官制后,此习渐废。

掌印、主稿,列坐堂皇,书吏撰稿至,印、稿取其数目字,或按名笔点之,书吏肃退,则公事毕矣。新入署之司官,至则隅坐,无过问者,故鲜入署。如必欲习部务,则每日至隅坐,久而久之,印、稿见其人面熟,偶一垂盼,渐试以小事,无误,则渐引而上之,舍此末由自进。

旧制,冠带入署。终年趋公者,自晨迄暮,无不冠带也。自唐绍仪为外务部侍郎,便衣入署,始戒司官用便衣,学部、邮传部效之。张之洞管学部,命仍冠官帽,逮之洞殁,乃始不冠。

丙午新官制,一尚书、两侍郎,不分满汉。前此则满汉六堂,亦常有以大学士管部为七堂者,一堂独主部政,号为当家。满人权力恒出汉人上,故皆满尚书主之,汉尚书伴食而已。四侍郎则更不事事,有半月不入署者。若管部为满中堂或汉尚书而兼军机大臣,则实权在管部或汉中堂;管部满尚书兼军机,则满管部不能过问,盖视地位与权力而生异同也。非当家之堂官,司官来请画稿,不敢细阅,谓之画黑稿,有作堂官数年不知部事为何物者。

往例,堂官至,则衙役呵殿而入,惟工部则司官均趋门外站班,若外官之于上司焉。他部皆否,但有呵殿耳。丙午后,新部无之。

堂官至,则掌印、主稿率全司司官鱼贯而出,至堂檐下,书吏捧稿,每人而授之,使呈堂焉。受之者莫知内容,亦勿庸知也。至堂上,则堂官整冠迎之,立而画行,司官雁行立。画毕,敬还司官,不敢久阅以烦司官也。有问,则印、稿肃以对。对毕,率其曹出,有随班上堂数年不得与堂官交一语者。

掌印佩印钥为至荣,恒以绣荷包佩垂腰间,以自表异。掌印未至,印不得启,汉人终身无佩印钥者;有之,则在丙午后矣。

进士以主事分部,恒至十余年或二十年始补缺;若捐班者,白首不得补。光绪变法后,限阙始破。

满汉不分缺,自外务部始。及丙午改官制,满汉之界乃破,独都察院仍存此制,迄于清亡,时汉满额缺仍不相紊。

部曹有俸给,极微,自外务部始定津贴,其他新部效之。丙午后,各部亦踵起,然厚薄不一,迄于清亡未画一也。

翰林院为储才地,大学士、尚书、侍郎出焉,督抚、藩臬出焉;大臣非翰林不得谥文,盖至重视矣。嘉道以前,名臣多出于翰林;咸同后,手定大难者,胡林翼、骆秉章、曾国藩、李鸿章皆翰林也。然以大位可坐致,翰林习惫恧而安固陋,求通博宏重之选又极罕觏,故光绪末叶翰林院遂废矣。

国家既重视翰林,而求之不以其道,其取之也以楷法,文之工拙弗计也。既而考试,差又凭小楷之工拙以衡去取,学政、主考之得失,实考校此数小时小楷之工拙,而授之以衡天下才之权,其奇谬可笑莫此为甚。然行之二百余年,虽有神智不能越也。

新进士殿试用大卷,朝考用白摺,其立法初意未尝不计文之工拙也,其后阅卷者偏重楷法,乃置文字不问,专重楷法。此钞胥之事,录事、供事、书手所优为者也。一字之破体或一点之污损,皆足以失翰林,为终身之恨。此之流毒,实道光间大学士曹振镛种之。振镛在枢府,宣宗以阅疏太烦为苦,振镛教以挑剔小过、误字,加之严谴,则臣庶震慑,可不劳而治,宣宗纳之。其后,廷试亦专剔误字,无复衡文,桎梏天下之人才,纳诸无用之地,振镛之罪也。

阅卷大臣以奉旨派充时名次先后为序,谓之“宪纲”。如位在甲,则手取第一卷为第一;位在乙,手取第一卷为第二;如大臣八人,则位庚、辛者所取第一为七、八也。而甲所取之第二,按宪纲宜为第九,不可紊也。间有破例者,如翁同龢与徐树铭同充阅卷,翁甲而徐乙,徐为翁之师,翁乃以元卷让徐是也。潘祖荫以门第才学凌驾同列,亦间有占前者。光绪己丑,阅卷大臣为李鸿藻、翁同龢,翁得费念慈卷,欲以状元畀之。商诸李,李已得张教谦卷,坚持不可易。翁争不已,乃两置之,而改为张建勋、李盛铎是也。进呈后,多照原拟,亦间有更动者,如光绪乙未,萧荣爵拟状元,骆成骧拟传胪,进呈后,德宗见骆卷起语“臣闻殷忧所以启圣,多难所以兴邦”。时方新败于日本,德宗大感动,乃以骆魁天下,而萧改第四是也。

乾嘉以来,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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