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之地,实系瓯脱,荒寒实甚人烟稀少,台湾则已立行省,人烟稠密,不能比也。”
伊云:“尺土皆王家之地,无分荒凉与繁盛。”
李云:“如此,岂非轻我年耄,不知分别?”
伊云:“中堂见问,不能不答。”
李云:“总之,现讲三大端,二万万为数甚钜,必请再减;营口还请退出;台湾不必提及。”
伊云:“如此我两人意见不合。我将改定约款交阅,所减只能如此,为时太促,不能多办,照办固好,不能照办,即算驳还。”
李云:“不许我驳否?”
伊云:“驳只管驳,但我如意不能稍改。贵大臣固愿速定和约,我亦如此。广岛有六十余只运船停泊,计有二万墩运载,今日已有数船出口,兵粮齐备,所以不即运出者,以有停战之约故耳。”
李云:“停战限满,可请展期?”
伊云:“如和约已签押,限期可展,否则不能。”
李云:“德法停战,曾再展十日。”
伊云:“时势各别,其时法国无主,因召民选议员、开议院、选总统、派使臣等事,故多需时日。”
李云:“尔所欲者,皆已大概允许,意见不合者,惟此数端,如不停战,何能畅议?”
伊云:“期限惟有十日,今日条款即请决定可否?三日后四点二刻,当候回信。”
李云:“事有不谐,尚须会议。”
伊云:“三日后如蒙见允,即请复函,尚须预备约章,彼此又签押,须迟延数日。”
李云:“不必复函,一经面允,自可定议,三日断来不及,我明说,尚须电报请旨,不能限以时日。”
伊云:“接到回旨,即可决断。”
李云:“请旨后如何,再与贵大臣面议,俟接到回电,再来相请。”
伊云:“不能多待,必有限期方可。”
李云:“至多四五天后,尚在停战期内。”
伊云:“三天内当有回旨。”
李云:“此事重大,必须妥酌,今日所言各节皆有训条,我不能专主。”
伊云:“五天过久,急不能待。”
李云:“停战之期尚有十天。”
伊云:“我须及早知照前敌。”
李云:“停战有期,前敌岂有不知?”
伊云:“前敌诸将,随时探知此地会议之事。”
李云:“尚有十天,再会一次即可决定。且节略甚多,译华文者,只有三节。其余今夜译齐,方可发电。第四日当有覆旨,至迟五天。”
伊云:“北京回电,我想三天足矣。”
李云:“一有复音,即请相会,是否在此,抑请贵大臣,来寓相会?”
伊云:“随中堂便,来此会议更好。”
李云:“赔款还请再减五千万,台湾不能相让。”
伊云:“如此,当即遣兵至台湾。”
李云:“我两国比邻,不必如此决裂,总须和好。”
伊云:“赔款让地,犹债也,债还清,两国自然和好。”
李云:“索债太狠,虽和不诚,前送节略,实在句句出于至诚,而贵大臣怪我不应如此说法。我说话甚直,台湾不易取,法国前次攻打,尚未得手。海浪涌大,台民强悍。”
伊云:“我水师兵弁,不论何苦,皆愿承受。去岁,北地奇冷,人皆以日兵不能吃苦,乃一冬以来,我兵未见吃亏,处处得手。”
李云:“台地瘴气甚大,从前日兵在台,伤亡甚多,所以台民大概吸食鸦片烟,以避瘴气。”
伊云:“但看我日后据台,必禁鸦片。”
李云:“台民吸烟,由来久矣。”
伊云:“鸦片未出,台湾亦有居民;日本鸦片进口,禁令甚严,故无吸烟之人。”
李云:“至为佩服。”
伊云:“禁烟一事,前与阎相国言及,甚以为然。”
李云:“英人以洋药进口,我国加税,岂能再禁。”
伊云:“所加甚少,再加两倍,亦不为多。”
李云:“言之屡矣,英人不允。”
伊云:“吸烟者甚懒,兵不能精。”
李云:“此事迫于英人,难以禁止”
伊云:“当先设自禁之律,洋烟自不进口。”
中堂起席,与伊藤作别,握手时再请将赔款大减,伊藤笑而摇首云“不能再减”而散。
○第五次谈话
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一日两二点半钟,至春帆楼,与伊藤会议。
李云:“陆奥大臣今日身子何如?”
伊云:“稍好,本愿来此会议,佐藤医生戒其外出。”
李云:“佐藤今晨言及陆奥身子尚未全愈,不可以风。昨日我派经方至贵大臣处,面谈各节,一一回告,贵大臣毫不放松,不肯稍让。”
伊云:“我早已说明,已让到尽头地步,主意已定,万不能改,我亦甚为可惜。”
李云:“现已奉旨,令本大臣酌量办理,此事难办已极,还请贵大臣替我酌量,我实在无酌量法。”
伊云:“我处境地,与中堂相似。”
李云:“尔在贵国,所论各事无人敢驳。”
伊云:“亦有被驳之时。”李云:“总不若我在中国,被人驳斥之甚。”
伊云:“我处地境,总不如中堂之易,中堂在中国,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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