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前說,因觀渾儀,研求其意,有以悟天形正圓,而水周其下。言四方者,東曰暘谷,〔五〕日之所出,西至濛汜,日之所入。莊子又云:『北溟之魚,化而為鳥,將徙於南溟。』斯亦古之遺記,四方皆水證也。四方皆水,謂之四海。凡五行相生,水生於金,〔六〕是故百川發源,皆自山出,由高趣下,歸注於海。〔七〕日為陽精,光耀炎熾,一夜入水,所經燋竭,百川歸注,足於補復,故旱不為減,浸不為益。徑天之數,蕃說近之。」
太中大夫徐爰曰:「渾儀之制,未詳厥始。王蕃言『虞書稱「在琁璣玉衡,以齊七政」。則今渾天儀日月五星是也。鄭玄說「動運為機,持正為衡,皆以玉為之。視其行度,觀受禪是非也」。渾儀,羲和氏之舊器,歷代相傳,謂之機衡,其所由來,有原統矣。而斯器設在候臺,史官禁密,學者寡得聞見,穿鑿之徒,不解機衡之意,見有七政之言,因以為北斗七星,搆造虛文,託之讖緯,史遷、班固,猶尚惑之。鄭玄有贍雅高遠之才,沈靜精妙之思,超然獨見,改正其說,聖人復出,不易斯言矣』。蕃之所云如此。夫候審七曜,當以運行為體,設器擬象,焉得定其盈縮,推斯而言,未為通論。設使唐、虞之世,已有渾儀,涉歷三代,以為定准,後世聿遵,孰敢非革。而三天之儀,紛然莫辯,至揚雄方難蓋通渾。張衡為太史令,乃鑄銅制範,衡傳云:『其作渾天儀,考步陰陽,最為詳密。』故知自衡以前,未有斯儀矣。蕃又云:『渾天遭秦之亂,師徒喪絕,而失其文,惟渾天儀尚在候臺。』案既非舜之琁玉,又不載今儀所造,以緯書為穿鑿,鄭玄為博實,偏信無據,未可承用。夫琁玉,貴美之名,機衡,詳細之目,所以先儒以為北斗七星,天綱運轉,聖人仰觀俯察,以審時變焉。」
史臣案:設器象,定其恒度,合之則吉,失之則凶,以之占察,有何不可。渾文廢絕,故有宣、蓋之論,其術並疏,故後人莫述。揚雄法言云:「或人問渾天於雄。雄曰:『落下閎營之,鮮于妄人度之,耿中丞象之,幾幾乎莫之違也。』」若問天形定體,渾儀疏密,則雄應以渾義答之,而舉此三人以對者,則知此三人制造渾儀,以圖晷緯。問者蓋渾儀之疏密,非問渾儀之淺深也。以此而推,則西漢長安已有其器矣。將由喪亂亡失,故衡復鑄之乎?王蕃又記古渾儀尺度并張衡改制之文,則知斯器非衡始造明矣。衡所造渾儀,傳至魏、晉,中華覆敗,沈沒戎虜,績、蕃舊器,亦不復存。晉安帝義熙十四年,高祖平長安,得衡舊器,儀狀雖舉,不綴經星七曜。
文帝元嘉十三年,詔太史令錢樂之更鑄渾儀,徑六尺八分少,周一丈八尺二寸六分少,地在天內,立黃赤二道,南北二極規二十八宿,北斗極星,五分為一度,置日月五星於黃道之上,置立漏刻,以水轉儀,昏明中星,與天相應。十七年,又作小渾天,徑二尺二寸,周六尺六寸,以分為一度,安二十八宿中外宮,以白黑珠及黃三色為三家星,〔八〕日月五星,悉居黃道。
蓋天之術,云出周公旦訪之殷商,蓋假託之說也。其書號曰周髀。髀者表也。周天之數也。其術云:「天如覆蓋,地如覆盆,地中高而四隤,日月隨天轉運,隱地之高,以為晝夜也。天地相去凡八萬里,天地之中,高於外衡六萬里,地上之高,高於天之外衡二萬里也。」或問蓋天於揚雄。揚雄曰:「蓋哉!蓋哉!」難其八事。鄭玄又難其二事。為蓋天之學者,不能通也。劉向五紀說,夏曆以為列宿日月皆西移,列宿疾而日次之,月最遲。故日與列宿昏俱入西方;後九十一日,是宿在北方;又九十一日,是宿在東方;九十一日,在南方。此明日行遲於列宿也。月生三日,日入而月見西方;至十五日,日入而月見東方;將晦,日未出,乃見東方。以此明月行之遲於日,而皆西行也。向難之以鴻範傳曰:「晦而月見西方,謂之朓。朓,疾也。朔而月見東方,謂之側匿。側匿,遲不敢進也。星辰西行,史官謂之逆行。」此三說,夏曆皆違之,跡其意,好異者之所作也。
晉成帝咸康中,會稽虞喜造安天論,以為「天高窮於無窮,地深測於不測。地有居靜之體,天有常安之形。論其大體,當相覆冒,方則俱方,圓則俱圓,無方圓不同之義也」。〔九〕喜族祖河間太守聳又立穹天論云:〔一0〕「天形穹隆,當如雞子幕,其際周接四海之表,浮乎元氣之上。」而吳太常姚信造昕天論曰:「嘗覽漢書云:冬至日在牽牛,去極遠;夏至日在東井,去極近。欲以推日之長短,信以太極處二十八宿之中央,雖有遠近,不能相倍。」今昕天之說,以為「冬至極低,而天運近南,故日去人遠,而斗去人近,北天氣至,故冰寒也。夏至極起,而天運近北,而斗去人遠,〔一一〕日去人近,南天氣至,故炎熱也。極之立時,日行地中淺,故夜短,天去地高,故晝長也。極之低時,日行地中深,故夜長,天去地下淺,故晝短也。然則天行寒依於渾,夏依於蓋也」。按此說應作「軒昂」之「軒」,而作「昕」,所未詳也。凡三說皆好異之談,失之遠矣。
凡天文經星,常宿中外宮,前史已詳。今惟記魏文帝黃初以來星變為天文志,以續司馬彪云。
魏文帝黃初三年九月甲辰,客星見太微左掖門內。占曰:「客星出太微,國有兵喪。」十月,孫權叛命,帝自南征,前驅臨江,破其將呂範等。是後累有征役。七年五月,文帝崩。
黃初四年三月癸卯,〔一二〕月犯心大星。十二月丙子,月又犯心大星。占曰:「心為天王,王者惡之。」七年五月,文帝崩。
黃初四年六月甲申,太白晝見。五年十一月辛卯,〔一三〕太白又晝見。案劉向五紀論曰:「太白少陰,弱,不得專行,故以巳未為界,不得經天而行。經天則晝見,其占為兵,為喪,為不臣,為更王。強國弱,小國強。」是時孫權受魏爵號,而稱兵距守。七年五月,文帝崩。八月,吳遂圍江夏,寇襄陽,魏江夏太守文聘固守得全。大將軍司馬懿救襄陽,斬吳將張霸。
黃初四年十一月,月暈北斗。占曰:「有大喪,赦天下。」七年五月,文帝崩,明帝即位,大赦天下。
黃初五年十月,歲星入太微,逆行積百三十九日乃出。占曰:「五星入太微,從右入三十日以上,人主有大憂。」一曰:「有赦至。」七年五月,文帝崩,明帝即位,大赦天下。
黃初六年五月十六日壬戌,熒惑入太微,至二十六日壬申,與歲星相及,俱犯右執法,至二十七日癸酉,乃出。占曰:「從右入三十日以上,人主有大憂。」又「日月五星犯左右執法,大臣有憂」。一曰:「執法者誅。金火尤甚。」十一月,皇子東武陽王鑒薨。七年正月,驃騎將軍曹洪免為庶人。四月,征南大將軍夏侯尚薨。五月,文帝崩。蜀記稱:「明帝問黃權曰:『天下鼎立,何地為正?』對曰:『當驗天文。往熒惑守心,而文皇帝崩,吳、蜀無事,此其徵也。』」案三國史並無熒惑守心之文,宜是入太微。
黃初六年十月乙未,有星孛于少微,歷軒轅。案占,孛、彗異狀,其殃一也。為兵喪除舊布新之象,餘災不盡,為旱凶飢暴疾。長大見久災深;短小見速災淺。是時帝軍廣陵,辛丑,親御甲冑,跨馬觀兵。明年五月,文帝崩。
魏明帝太和四年十一月壬戌,〔一四〕太白犯歲星。占曰:「太白犯五星,有大兵。犯列宿,為小兵。」五年三月,諸葛亮以大眾寇天水,遣大將軍司馬懿距退之。〔一五〕
太和五年五月,〔一六〕熒惑犯房。占曰:「房四星,股肱臣將相位也。月五星犯守之,將相有憂。」七月,車騎將軍張郃追諸葛亮,為其所害。十二月,太尉華歆薨。
太和五年十一月乙酉,月犯軒轅大星。占曰:「女主憂。」十二月甲辰,月犯鎮星。〔一七〕占曰:「女主當之。」六年三月乙亥,月又犯軒轅大星。青龍二年十一月乙丑,月又犯鎮星。三年正月,太后郭氏崩。
太和六年十一月丙寅,太白晝見南斗,遂歷八十餘日恒見。占曰:「吳有兵。」明年,孫權遣張彌等將兵萬人,錫授公孫淵為燕王。淵斬彌等,虜其眾。
太和六年十一月丙寅,有星孛于翼,近太微上將星。占曰:「為兵喪。」甘氏曰:「孛彗所當之國,是受其殃。」翼又楚分,孫權封略也。明年,權有遼東之敗。權又自向合肥新城,遣全琮征六安,皆不克而還。〔一八〕又明年,諸葛亮入秦川,據渭南,司馬懿距之。孫權遣陸議、諸葛瑾等屯江夏口,孫韶、張承等向廣陵淮陽,權以大眾圍新城以應亮。於是帝自東征,權及諸將乃退。太和六年十二月,陳王植薨。青龍元年夏,北海王蕤薨。三年正月,太后郭氏崩。
明帝青龍二年二月乙未,太白犯熒惑。占曰:「大兵起,有大戰。」是年四月,諸葛亮據渭南,吳亦起兵應之,魏東西奔命。九月,亮卒,軍退,將帥分爭,為魏所破。案占,太白所犯在南,南國敗,在北,北國敗,此宜在熒惑南也。
青龍二年三月辛卯,月犯輿鬼。輿鬼主斬殺。占曰:「民多病,國有憂,又有大臣憂。」是年夏,大疫,冬,又大病,至三年春乃止。正月,太后郭氏崩。四年五月,司徒董昭薨。
青龍二年五月丁亥,太白晝見,積三十餘日。以晷度推之,非秦、魏,則楚也。是時諸葛亮據渭南,司馬懿與相持。孫權寇合肥,又遣陸議、孫韶等入淮、沔,帝親東征。蜀本秦地,則為秦、晉及楚兵悉起應占。
青龍二年七月己巳,月犯楗閉。占曰:「天子崩,又為火災。」三年七月,崇華殿災。景初三年正月,明帝崩。
青龍二年十月戊寅,月犯太白。占曰:「人君死,又為兵。」景初元年七月,公孫淵叛。二年正月,遣司馬懿討之。三年正月,明帝崩。
蜀後主建興十二年,諸葛亮帥大眾伐魏,屯于渭南,有長星赤而芒角,自東北,西南流投亮營,三投再還,往大還小。占曰:「兩軍相當,有大流星來走軍上及墜軍中者,皆破敗之徵也。」九月,亮卒于軍,焚營而退。群帥交惡,多相誅殘。
魏明帝青龍三年六月丁未,鎮星犯井鉞。四年閏四月乙巳,復犯。戊戌,太白又犯。占曰:「凡月五星犯井鉞,悉為兵起。」一曰:「斧鉞用,大臣誅。」景初元年,公孫淵叛,司馬懿討滅之。
青龍三年七月己丑,鎮星犯東井。四年三月癸卯,在參,又還犯之。占曰:「填星入井,大人憂。行近距為行陰,其占大水,五穀不成。」景初元年夏,大水,傷五穀。九月,皇后毛氏崩。三年正月,明帝崩。
青龍三年十月壬申,太白晝見在尾,歷二百餘日恒見。占曰:「尾為燕,燕臣強,有兵。」青龍四年三月己巳,太白與月俱加丙,晝見。月犯太白。景初元年七月辛卯,太白又晝見,積二百八十餘日。占悉同上。是時公孫淵自立為燕王,署置百官,發兵距守,遣司馬懿討滅之。
青龍三年十二月戊辰,月犯鉤鈐。占曰:「王者憂。」景初三年正月,明帝崩。
青龍四年五月壬寅,太白犯畢左股第一星。占曰:「畢為邊兵,又主刑罰。」九月,涼州塞外胡阿畢師侵犯諸國,西域校尉張就討之,斬首捕虜萬許人。
青龍四年七月甲寅,太白犯軒轅大星。占曰:「女主憂。」景初元年,皇后毛氏崩。
青龍四年十月甲申,有星孛于大辰,長三尺。乙酉,又孛于東方。十一月己亥,彗星見,犯宦者天紀星。占曰:「大辰為天王,天下有喪。」劉向五紀論曰:「春秋星孛于東方,不言宿者,不加宿也。」宦者在天市為中外有兵,天紀為地震。孛彗主兵喪。景初元年六月,地震。九月,吳將朱然圍江夏,荊州刺史胡質擊走之。皇后毛氏崩。二年正月,討公孫淵。三年正月,明帝崩。
魏明帝景初元年二月乙酉,月犯房第二星。占曰:「將相有憂。」七月,司徒陳矯薨。二年四月,司徒韓暨薨。
景初元年十月丁未,月犯熒惑。占曰:「貴人死。」二年四月,司徒韓暨薨。八月,公孫淵滅。
景初二年二月癸丑,月犯心距星,又犯中央大星。五月己亥,又犯心距星及中央大星。閏月癸丑,月又犯心、中央大星。按占,「大星為天王,前為太子,後為皇子。犯大星,王者惡之。犯前星,太子有憂。犯後星,庶子有憂。」三年正月,帝崩,太子立,卒見廢為齊王。正始四年,秦王詢薨。
景初二年八月彗星見張,長三尺,逆西行,四十一日滅。占曰:「為兵喪。張,周分野,洛邑惡之。」其十月,斬公孫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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