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書 - 宋書卷三十五 志第二十五

作者: 沈約10,239】字 目 录

蒲濤令,晉安帝立。

臨澤令,明帝泰豫元年立。

山陽太守,晉安帝義熙中土斷分廣陵立。案漢景帝分梁為山陽,非此郡也。永初郡國屬徐州。領縣四。戶二千八百一十四,口二萬二千四百七十。去州水三百,陸同。去京都水五百,陸同。

山陽令,射陽縣境,地名山陽,與郡俱立。

鹽城令,舊曰鹽瀆,前漢屬臨淮,後漢、晉屬廣陵,三國時廢,晉武帝太康二年復立。晉安帝更名。

東城令,晉安帝立。

左鄉令,晉安帝立。

盱眙太守,盱眙本縣名,前漢屬臨淮,後漢屬下邳,晉屬臨淮,晉安帝分立。領縣五。戶一千五百一十八,口六千八百二十五。去州水四百九十,陸二百九。去京都水七百,陸五百。

考城令。

陽城令,晉安帝立。

直瀆令,晉安帝立。

信都令,信都雖漢舊名,其地非也。地在河北。宋末立。

睢陵令,前漢屬臨淮,後漢屬下邳,晉太康地志無。宋末立。

秦郡太守,晉武帝分扶風為秦國,中原亂,其民南流,寄居堂邑。堂邑本為縣,前漢屬臨淮,後漢屬廣陵,晉又屬臨淮,晉惠帝永興元年,分臨淮淮陵立堂邑郡,安帝改堂邑為秦郡。永初郡國屬豫州,元嘉八年度南兗。永初郡國又領臨塗、平丘、外黃、沛、雍丘、浚儀、頓丘凡七縣。何無雍丘、外黃、平丘、沛,徐又無浚儀。元嘉八年,以沛併頓丘。後廢帝元徽元年,割頓丘屬新昌。領縣四。戶三千三百三十三,口一萬五千二百九十六。去州水二百四十一,陸一百八十。去京都水一百五十,陸一百四十。

秦令,本屬秦國,流寓立。文帝元嘉八年,以臨塗併秦,以外黃併浚儀。孝武孝建元年,以浚儀併秦。

義成令,江左立。

尉氏令,漢舊名,屬陳留。文帝元嘉八年,以平丘併尉氏。

懷德令,孝武大明五年立。又以歷陽之烏江,并此為二縣,立臨江郡。前廢帝永光元年,省臨江郡。懷德即住郡治,烏江還本也。

南沛太守,何志云,北沛新立。徐云南沛。永初郡國又有符離、洨、竹邑、杼秋四縣。杼秋治無錫,餘並治廣陵。文帝元嘉十二年,以北沛郡竹邑并杼秋,何、徐並無此二縣,不詳。起居注,孝武大明五年,分廣陵為沛郡,治肥如縣。時無復肥如縣,當是肥如故縣處也。二漢、晉太康地志並無肥如縣。〔四一〕沛郡宜是大明五年以前省,其時又立也。今領縣三。戶一千一百九,口一萬二千九百七十。

蕭縣令。

相縣令。

沛縣令。

新平太守,明帝泰始七年立。

江陽令,郡同立。

海安令,郡同立。

北淮陽太守,宋末僑立。

晉寧令。

宿預令。

角城令。〔四二〕

北濟陰太守,宋失淮北僑立。

廣平令,前漢臨淮有廣平縣,後漢以後無。

定陶令。

陽平令。

上黨令。

冤句令。〔四三〕

館陶令。

北下邳太守,宋失淮北僑立。

僮縣令。

下邳令。

寧城令。

東莞太守,宋失淮北僑立。

莒縣令。

諸縣令。

東莞令。

柏人令,漢舊名,屬趙國。宋失淮北僑立。

兗州刺史,後漢治山陽昌邑,魏、晉治廩丘,武帝平河南,治滑臺,文帝元嘉十三年,治鄒山,又寄治彭城。二十年,省兗州,分郡屬徐、冀州。三十年六月復立,治瑕丘。永初郡國有東郡、陳留、濮陽三郡,而無陽平。東郡領白馬、涼城、東燕三縣。〔四四〕陳留郡領酸棗、小黃、雍丘、白馬、襄邑、尉氏六縣。濮陽郡領濮陽、廩丘二縣。宋末失淮北,僑立兗州,寄治淮陰。兗州領郡六,縣三十一。戶二萬九千三百四十,口一十四萬五千五百八十一。

泰山太守,漢高立。永初郡國又有山茌、萊蕪、太原三縣,而無鉅平縣。今領縣八。戶八千一百七十七,口四萬五千五百八十一。去州陸八百。去京都陸一千八百。

奉高令,漢舊縣。

鉅平令,漢舊縣。

嬴令,漢舊縣。

牟令,漢舊縣。

南城令,前漢屬東海,後漢、晉屬泰山。

武陽令,漢舊縣。

梁父令,漢舊縣。

博令,漢舊縣。

高平太守,故梁國,漢景帝中六年,分為山陽國,武帝建元五年為郡,晉武帝泰始元年更名。永初郡國及徐並又有任城縣,後省。今領縣六。戶六千三百五十八,口二萬一千一百一十二。去州陸二百二十。去京都陸一千三百三十。宋明帝泰始五年,僑立於淮南當塗縣界,領高平、金鄉二縣。其年又立睢陵縣。

高平令,前漢名稿,章帝更名。〔四五〕

方與令,漢舊縣。

金鄉令,前漢無,後漢、晉有。

鉅野令,漢舊縣。

平陽令,漢舊縣曰南平陽。

亢父令,漢舊縣。舊屬任城。

魯郡太守,秦薛郡,漢高后更名。本屬徐州,光武改屬豫州〔四六〕,江左屬兗州。領縣六。戶四千六百三十一,口二萬八千三百七。去州陸三百五十。去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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