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書 - 宋書卷六 本紀第六

作者: 沈約10,636】字 目 录

,終致深弊。永言弘革,無替朕心。凡寰衛貢職,山淵採捕,皆當詳辨產殖,考順歲時,勿使牽課虛懸,睽忤氣序。庶簡約之風,有孚於品性;惠敏之訓,無漏於幽仄。」庚申,上於華林園聽訟。壬戌,林邑國遣使獻方物。

是冬,索虜寇青州,刺史顏師伯頻大破之。

三年春正月丁亥,割豫州梁郡屬徐州。己丑,以驃騎將軍、領軍將軍柳元景為尚書令,尚書右僕射劉遵考為領軍將軍。丙申,婆皇國遣使獻方物。

二月乙卯,以揚州所統六郡為王畿。以東揚州為揚州。〔一六〕時欲立司隸校尉,以元凶已立乃止。撫軍將軍、揚州刺史西陽王子尚徙為揚州刺史。甲子,復置廷尉監官。

荊州饑,三月甲申,原田租布各有差。庚寅,以義興太守垣閬為兗州刺史。壬辰,中護軍湘東王彧遷職,以中書令東海王褘為衛將軍、護軍將軍。癸巳,太宰江夏王義恭加中書監。

夏四月癸卯,上於華林園聽訟。丙午,以建寧太守苻仲子為寧州刺史。乙卯,司空、南兗州刺史竟陵王誕有罪,貶爵。誕不受命,據廣陵城反,殺兗州刺史垣閬。以始興公沈慶之為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南兗州刺史討誕。甲子,上親御六師,車駕出頓宣武堂。司州刺史劉季之反叛,徐州刺史劉道隆討斬之。

秋七月己巳,剋廣陵城,斬誕。悉誅城內男丁,以女口為軍賞。是日解嚴。辛未,大赦天下。尚方長徒、奚官奴婢老疾者悉原放。孝子、順孫、義夫、節婦,賜粟帛各有差。王畿下貧之家,與近行頓所由,並蠲租一年。丙子,以丹陽尹劉秀之為尚書右僕射。丙戌,分淮南北復置二豫州。以新除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南兗州刺史沈慶之為司空,刺史如故。戊子,以衛將軍、護軍將軍東海王褘為南豫州刺史,衛將軍如故。江州刺史義陽王昶為護軍將軍,冠軍將軍桂陽王休範為江州刺史。癸巳,以前左衛將軍王玄謨為郢州刺史。

八月丙申,詔曰:「近北討文武,於軍亡沒,或殞身矢石,或癘疾死亡,並盡勤王事,而斂槥卑薄。可普更賻給,務令豐厚。」己酉,以車騎長史庾深之為豫州刺史。甲子,詔曰:「昔姬道方凝,刑法斯厝;漢德初明,犴圄用簡。良由上一其道,下淳其性。今民澆俗薄,誠淺偽深,重以寡德,弗能心化。故知方者尠,趣辟實繁。向因巡覽,見二尚方徒隸,嬰金屨校,既有矜復。加國慶民和,獨隔凱澤,益以慚焉。可詳所原宥。」

九月己巳,詔曰:「夫五辟三刺,自古所難,巧法深文,在季彌甚。故沿情察訟,魯師致捷;市獄勿擾,漢史飛聲。廷尉遠邇疑讞,平決攸歸,而一蹈幽圄,動逾時歲。民嬰其困,吏容其私。自今囚至辭具,並即以聞,朕當悉詳斷,庶無留獄。若繁文滯劾,證逮遐廣,必須親察,以盡情狀。自後依舊聽訟。」壬辰,於玄武湖北立上林苑。

冬十月丁酉,詔曰:「古者薦鞠青壇,聿祈多慶,分繭玄郊,以供純服。來歲,可使六宮妃嬪修親桑之禮。」庚子,鎮軍將軍、南徐州刺史劉延孫進號車騎將軍。戊申,河西國遣使獻方物。庚戌,以河西王大沮渠安周為征虜將軍、涼州刺史。

十一月己巳,高麗國遣使獻方物。肅慎國重譯獻楛矢、石砮。西域獻舞馬。

十二月戊午,上於華林園聽訟。辛酉,置謁者僕射官。

四年春正月辛未,車駕祠南郊。甲戌,宕昌王奉表獻方物。乙亥,車駕躬耕藉田。大赦天下。尚方徒繫及逋租宿債,大明元年以前,一皆原除。力田之民,隨才敘用。孝悌義順,賜爵一級。孤老貧疾,人穀十斛。藉田職司,優沾普賚。百姓乏糧種,隨宜貸給。吏宣勸有章者,詳加褒進。壬午,以北中郎司馬柳叔仁為梁、南秦二州刺史。左將軍、荊州刺史朱脩之進號鎮軍將軍。庚寅,立第三皇子子勛為晉安王,第六皇子子房為尋陽王,第七皇子子頊為歷陽王,第八皇子子鸞為襄陽王。

二月庚子,侍中建安王休仁為湘州刺史。己未,以員外散騎侍郎費景緒為寧州刺史。

三月甲子,以冠軍將軍巴陵王休若為徐州刺史。丁卯,以安陸王子綏為郢州刺史。癸酉,以徐州刺史劉道隆為青、冀二州刺史。索虜寇北陰平孔堤,太守楊歸子擊破之。甲申,皇后親桑于西郊。

夏四月癸卯,以南琅邪隸王畿。丙午,詔曰:「昔紩衣御宇,貶甘示節;土簋臨天,飭儉昭度。朕綈帛之念,無忘于懷。雖深詔有司,省游務實,而歲用兼積,年量虛廣。豈以捐豐從損,允稱約心。四時供限,可詳減太半。庶裘絺順典,有偃民華;纂組傷工,無競〈土廛〉市。」辛酉,詔曰:「都邑節氣未調,疫癘猶眾,言念民瘼,情有矜傷。可遣使存問,并給醫藥;其死亡者,隨宜卹贍。」

五月庚辰,於華林園聽訟。乙酉,以徐州之梁郡還屬豫州。丙戌,尚書左僕射褚湛之卒。以撫軍長史劉思考為益州刺史。庚寅,以南下邳併南彭城郡。

秋七月甲戌,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何尚之薨。

八月壬寅,宕昌王遣使獻方物。己酉,以晉安王子勛為南兗州刺史。雍州大水,甲寅,遣軍部賑給。

九月辛未,以冠軍將軍垣護之為豫州刺史。甲申,上於華林園聽訟。丁亥,改封襄陽王子鸞為新安王。

冬十月庚寅,遣新除司空沈慶之討沿江蠻。壬辰,制郡縣減祿,並先充公限。

十一月戊辰,改細作署令為左右御府令。丙戌,復置大司農官。

十二月乙未,上於華林園聽訟。辛丑,〔一七〕車駕幸廷尉寺,凡囚繫咸悉原遣。索虜遣使請和。丁未,車駕幸建康縣,原放獄囚。倭國遣使獻方物。

五月春正月丁卯,以宕昌王梁唐子為河州刺史。

二月癸巳,車駕閱武。詔曰:「昔人稱人道何先,於兵為首,雖淹紀勿用,忘之必危。朕以聽覽餘閒,因時講事,坐作有儀,進退無爽。軍幢以下,普量班錫。頃化弗能孚,而民未知禁,逭役違調,起觸刑網。凡諸逃亡,在今昧爽以前,悉皆原赦。已滯囹圄者,釋還本役。其逋負在大明三年以前,一賜原停。自此以還,鰥貧疾老,詳所申減。伐蠻之家,蠲租稅之半。近籍改新制,在所承用,殊謬實多,可普更符下,聽以今為始。若先已犯制,亦同蕩然。」甲寅,加右光祿大夫羊玄保特進。

夏四月癸巳,改封西陽王子尚為豫章王。丙申,加尚書令柳元景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戊戌,詔曰:「南徐、兗二州去歲水潦傷年,民多困窶。逋租未入者,可申至秋登。」丙午,雍州刺史海陵王休茂殺司馬庾深之,舉兵反,義成太守薛繼考討斬之。〔一八〕甲寅,以第九皇子子仁為雍州刺史。

五月癸亥,制帝室期親,朝官非祿官者,月給錢十萬。丙辰,車駕幸閱武堂聽訟。

六月丙午,以護軍將軍義陽王昶為中軍將軍。壬子,分廣陵置沛郡,省東平郡并廣陵。

秋七月丙辰,詔曰:「雨水猥降,街衢泛溢。可遣使巡行。窮弊之家,賜以薪粟。」丁卯,高麗國遣使獻方物。庚午,曲赦雍州。

八月戊子,立第九皇子子仁為永嘉王,第十一皇子子真為始安王。以北中郎參軍費伯弘為寧州刺史。己丑,詔曰:「自靈命初基,聖圖重遠。參正樂職,感神明之應;崇殖禮囿,奮至德之光。聲實同和,文以均節,化調其俗,物性其情。故臨經式奠,煥乎炳發,道喪世屯,學落年永。獄訟微衰息之術,百姓忘退素之方。今息警夷嶂,恬波河渚,棧山航海,嚮風慕義,化民成俗,茲焉時矣。〔一九〕來歲可修葺庠序,旌延國冑。」庚寅,制方鎮所假白板郡縣,年限依臺除,食祿三分之一,不給送故。衛將軍東海王褘以本號開府儀同三司。

九月甲寅朔,日有食之。丁卯,行幸琅邪郡,囚繫悉原遣。甲戌,移南豫州治淮南于湖縣。丁丑,以冠軍將軍尋陽王子房為南豫州刺史。

閏月戊子,皇太子妃何氏薨。丙申,初立馳道,自閶闔門至于朱雀門,又自承明門至于玄武湖。壬寅,改封歷陽王子頊為臨海王。

冬十月甲寅,以車騎將軍、南徐州刺史劉延孫為尚書左僕射、領護軍將軍,尚書右僕射劉秀之為安北將軍、雍州刺史。以冠軍將軍臨海王子頊為廣州刺史。乙卯,以東中郎將新安王子鸞為南徐州刺史。

十一月壬辰,詔曰:「王畿內奉京師,外表眾夏,民殷務廣,宜思簡惠。可遣尚書就加詳檢,并與守宰平治庶獄。其有疑滯,具以狀聞。」丁酉,增置少府丞一人。

十二月壬申,以領軍將軍劉遵考為尚書右僕射。甲戌,制天下民戶歲輸布四疋。庚辰,以太常王玄謨為平北將軍、徐州刺史。

六年春正月己丑,湘州刺史建安王休仁加平南將軍。辛卯,車駕親祠南郊。是日,又宗祀明堂。大赦天下。孝子、順孫、義夫、悌弟,賜爵一級,慈姑、節婦及孤老、六疾,賜帛五匹,穀十斛。下四方旌賞茂異,其有懷真抱素,志行清白,恬退自守,不交當世,或識通古今,才經軍國,奉公廉直,高譽在民,具以名奏。乙未,置五官中郎將、左右中郎將官。

二月乙卯,復百官祿。

三月庚寅,立第十三皇子子元為邵陵王。壬寅,以倭國王世子興為安東將軍。乙巳,改豫州南梁郡為淮南郡,舊淮南郡并宣城。丁未,輔國將軍、征虜長史、廣陵太守沈懷文有罪,下獄死。

四月庚申,原除南兗州大明三年以前逋租。新作大航門。

五月丙戌,置凌室,修藏冰之禮。壬寅,太宰江夏王義恭解領司徒。

六月辛酉,尚書左僕射、護軍將軍劉延孫卒。〔二0〕

秋七月庚辰,以荊州刺史朱脩之為領軍將軍,廣州刺史臨海王子頊為荊州刺史。甲申,地震。戊子,以輔國將軍王翼之為廣州刺史。辛卯,以西陽太守檀翼之為交州刺史。乙未,立第十九皇子子雲為晉陵王。

八月癸亥,原除雍州大明四年以前逋租。乙亥,置清臺令。

九月戊寅,制沙門致敬人主。戊子,以前金紫光祿大夫宗愨為中護軍。乙未,尚書右僕射劉遵考為尚書左僕射,丹陽尹王僧朗為尚書右僕射。

冬十月丁巳,以山陽王休祐子士弘繼鄱陽哀王休業。丁卯,詔上林苑內民庶丘墓欲還合葬者,〔二一〕勿禁。

十一月己卯,陳留王曹虔秀薨。辛巳,以尚書令柳元景為司空,尚書令如故。

七年春正月癸未,詔曰:「春蒐之禮,著自周令;講事之語,書于魯史。所以昭宣德度,示民軌則。今歲稔氣榮,中外寧晏。當因農隙,葺是舊章。可克日於玄武湖大閱水師,并巡江右,講武校獵。」丁亥,以尚書右僕射王僧朗為太常,衛將軍顏師伯為尚書右僕射。己丑,以尚書令柳元景為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庚寅,以南兗州刺史晉安王子勛為江州刺史。癸巳,割吳郡屬南徐州。

二月甲寅,車駕巡南豫、南兗二州。丙辰,詔曰:「江漢楚望,咸秩周禋,禮九疑於盛唐,祀蓬萊於渤海,皆前載流訓,列聖遺式。霍山是曰南嶽,實維國鎮,韞靈呈瑞,肇光宋道。朕駐驆于野,有事岐陽,瞻睇風雲,徘徊以想。可遣使奠祭。」丁巳,車駕校獵于歷陽之烏江。己未,車駕登烏江縣六合山。庚申,割歷陽秦郡置臨江郡。壬戌,〔二二〕詔曰:「朕受天慶命,十一年於茲矣。憑七廟之靈,獲上帝之力,禮橫四海,威震八荒。方巡三湘而奠衡嶽,次九河而檢云、岱。今恢覽功成,省風畿表,觀民六合,蒐校長洲。騰沙飛礫,平嶽盪海,鼖晉合序,鐃鉦協節,獻鬯如禮,饁獸傾郊,敬舉王公之觴,廣納士民之壽。八風循通,卿雲叢聚,盡天罄瑞,率宇竭歡。思散太極之泉,以福無方之外。可大赦天下,行幸所經,無出今歲租布。其逋租餘債,勿復收。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刺守邑宰及民夫從蒐者,普加沾賚。」〔二三〕又詔曰:「朕弱年操製,出牧司雍,承政宣風,荐歷年紀。國步中阻,治戎江甸,難夷情義,實繫于懷。今或練蒐訓旅,涉茲境閭,故邑耆舊,在目罕存。年世未遠,殲亡太半,撫跡惟事,傾慨兼著。太宗燕故,晉陽洽恩;世祖流仁,濟畿暢澤。永言往猷,思廣前賚。可蠲歷陽郡租輸三年。遣使巡慰,問民疾苦,鰥寡、孤老、六疾不能自存者,厚賜粟帛。高年加以羊酒。凡一介之善,隨才銓貫;前國名臣及府州佐吏,量所沾錫。人身已往,施及子孫。」壬申,車駕還宮。

夏四月甲寅,以領軍將軍朱脩之為特進。丙辰,以尚書湘東王彧為領軍將軍。甲子,詔曰:「自非臨軍戰陳,一不得專殺。其罪甚重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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