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注疏 - 卷十一 乡射礼第五

作者:【暂缺】 【13,435】字 目 录

也。云“降立西阶东,北面”者,此无正文,约堂上乐正位在西阶东,北面,今降亦当在西阶东,北面也。

主人取爵于上篚,献工。大师,则为之洗。

[疏]“主人”至“之洗”。注“尊之”至“大师”。释曰:自此至“反升就席”,论主人献工笙之事。但天子、诸侯官备,有大师、少师、瞽人作乐之长,大夫、士官不备,不合有大师,君有赐大夫、士乐器之法,故《春秋左氏》云:晋侯歌锺二肆,取半以赐魏绛,魏绛於是乎始有金石之乐,礼也。时以乐人赐之,故郑云“君赐大夫乐,又从之以其人,谓之大师”也。

宾降,主人辞降。

[疏]“宾降主人辞降”。注“大夫不降尊也”。释曰:云“大夫不降,尊也”者,此宾降,大夫若降,直与宾共文,今不言大夫降,《乡饮酒》亦云宾介,不言大夫降,明大夫皆不降,以其尊故也。

工不辞洗。卒洗,升实爵。工不兴,左瑟,一人拜受爵。

[疏]“工不”至“受爵”。释曰:此言工不辞洗,及一人拜受爵,皆上大师也。不言大师,言工一人者,欲见有大师,则大师不辞洗,拜受爵;若无大师,则凡工不辞洗,拜受爵,故变言工与一人。假令大师左瑟先献,若歌则后献,亦先献工一人,是以郑云一人无大师则工之长者。以《乡饮酒》献工时云“一人不兴受爵”,注云:“一人,工之长也。”大师为歌者未得献,先献瑟工之长者也。

主人阼阶上拜送爵。荐脯醢。使人相祭。

[疏]“主人”至“相祭”。注“人相者”。释曰:云“人,相者”,则弟子相之,既相工,明祭亦相之可知。

工饮,不拜既爵,授主人爵。众工不拜受爵,祭饮,辩有脯醢,不祭。

[疏]“工饮”至“不祭”。注“祭饮”至“坐饮”。释曰:云“工饮,不拜既爵”者,还是上一人拜受爵者,虽不拜,既爵仍拜受也。下众工又对上一人拜受爵,众工不拜受爵也。郑云“祭饮,不兴受爵,坐祭,坐饮”者,对上宾主坐祭,立饮,故云“坐祭,坐饮”,亦不拜既爵可知也。

不洗,遂献笙于西阶上。

[疏]“不洗”至“阶上”。注“不洗”至“洗也”。释曰:云“众工而不洗矣,而著笙不洗者,笙贱於众工,正君赐之,犹不洗也”,郑云此者,欲见工在上贵,君赐之大师为之洗,笙贱位在下,正谓君赐之,笙人犹不为之洗,况众笙乎?欲取赐笙人不为之洗之意,不取众笙不为洗也。

笙一人拜于下,尽阶,不升堂。受爵,主人拜送爵。阶前坐祭,立饮,不拜既爵,升,授主人爵。众笙不拜,受爵,坐祭,立饮,辩有脯醢,不祭。主人以爵降,奠于篚。

[疏]“笙一”至“于篚”。释曰:此经总献,笙人虽贱,中亦有尊卑,故一人升阶受爵,馀者不升,不拜既爵则同也。

反升,就席。

[疏]“反升就席”。注“亦揖”至“皆升”。释曰:云“亦揖让以宾升,众宾皆升”者,谓亦前大夫若有遵者,则入门左,主人降,宾及众宾皆降,主人共大夫行礼讫,主人揖让以宾升,大夫及众宾皆升就席相似,故云“亦”。若然,上宾降时虽不言众宾降,众宾卑,从降可知,故今从宾升也。

主人降席自南方,

[疏]“主人”至“南方”。注“礼杀由便”。释曰:自此尽“未旅”,论立司正之事也。云“礼杀,由便”者,对上文主人受作爵时礼盛,故主人降席自北方,啐酒於席末亦然,今此立司正礼杀,故降席自南方,故云礼杀由便也。

侧降。

[疏]“侧降”。注“宾不从降”。释曰:侧降犹特降,故云“宾不从降”也。

作相为司正。司正礼辞,许诺,主人再拜,司正答拜。

[疏]“作相”至“答拜”。注“爵备”至“之史”。释曰:云“爵备”者,谓宾及众宾与尊者并工笙并得献,是爵备也。云“乐毕”者,合乐讫是乐毕。以无升笙与閒,故不言乐成而云毕而已也。云“将留宾以事”者,下有射事,射讫,行旅无筭之事,故须立司正以监之。但中閒为射系变司正为司马。射讫,反为司正,以监察仪法也。引《诗》者,证监与正为一物,皆察仪法也。

主人升就席。司正洗觯,升自西阶,由楹内適阼阶上,北面受命于主人。

[疏]“主人”至“主人”。注“洗觯”至“楹北”。释曰:云“受命于主人”者,谓受主人请安宾之命,是以下云“请安于宾”,郑注云:“传主人之命也。”

西阶上北面请安于宾。宾礼辞,许。司正告于主人,遂立于楹閒以相拜。主人阼阶上再拜,宾西阶上答再拜,皆揖就席。

司正实觯,降自西阶,中庭北面坐奠觯,兴,退,少立。

[疏]“司正”至“少立”。注“奠觯”至“退立”。释曰:此云“北面坐奠觯”,《乡饮酒》亦然者,此二者皆臣礼,故北面奠觯。《燕礼》、《大射》皆司正南面奠觯者,彼是君礼,欲取还不背君,故南面奠觯。故《大射》云:“南面坐奠觯,兴,右还,北面少立。坐取觯,兴,坐,不祭,卒觯,奠之,兴,再拜稽首,左还,南面坐取觯,洗,南面反奠于其所,北面立。”注云:“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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