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缩俎,寝右。
[疏]“鱼七缩俎寝右”。注“右首”至“骨鲠”。释曰:云“缩俎”者,於人为横,缩,纵也。鱼在俎为纵,於人亦横。云寝右,郑云“右首也,寝右,进鬵”也,宾在户牖之閒南面,俎则东西陈之,鱼在俎,首在右,腹腴乡南。鬵,脊也。进脊在北,乡宾,必以脊乡宾者,郑云“乾鱼近腴,多骨鲠”,故不欲以腴乡宾,取脊少骨鲠者乡宾,优客故也。若祭祀,则进腴,以鬼神尚气,腴者,气之所聚,故《少牢》进腴是也。
肠、胃七,同俎。
[疏]“肠胃七同俎”。注“以其”至“十八”。释曰:云“以其同类也”者,释经同俎,以其牛羊同是畜类也。云“不异其牛羊,腴贱也”者,以牲体则异俎,及此肠胃即同俎,以其腹腴贱,故略之,同俎也。云“此俎实二十八”者,牛羊各有肠胃,肠胃各七,四七二十八也。但此肠胃与牲或同鼎同俎,或别鼎别俎,何者?据此下文七鼎肠胃与牲别鼎别俎,是其正法,取其鼎俎奇也。《少牢》五俎,肠胃与牲同鼎者,以其有鲜兽,若肠胃别鼎则六,不得奇,故并肠胃与牲同鼎,《有司彻》亦然。此肠胃七者,以其与牲体别鼎,故取数於牲亦七。《少牢》并肠胃於牲鼎,故云肠三胃三,取数於脊胁各三也。宾尸礼杀於正祭,故肠胃各一。《既夕》盛葬奠,故肠胃五也。
伦肤七。
[疏]“伦肤七”。释曰:伦肤谓豕之皮革为之,但此公食大夫为宾用为美,故肤与肠胃皆别鼎俎。《特牲》腥有三鼎,鱼、腊不同鼎,故肤从牲,同鼎。《有司彻》虽同《少牢》,亦止三鼎而已,羊、豕、鱼皆一鼎,故肤还从於牲鼎也。又此肤与牲体之数亦七,而《少牢》肤九者,此食礼,故肤从体数。《少牢》大夫之祭,肤出下牲,故取数於牲之体而九也。
肠、胃、肤,皆横诸俎,垂之。
[疏]“肠胃”至“垂之”。注“顺其”至“俎拒”。释曰:肠胃得在牲而垂肤,亦言顺牲之性者,从多而言。云“垂及俎拒”者,《少牢》云“肠三,胃三,垂及俎拒”是也。
大夫既匕,匕奠于鼎,逆退,复位。
[疏]“大夫”至“复位”。注“事毕”至“设俎”。释曰:“士匕载者,又待设俎”者,以上文云“士举鼎”,又云“左人待载”,下文云“士设俎于豆南”,是载者又待设俎可知也。
公降盥。
[疏]“公降盥”。注“将设酱”。释曰:自此尽“各卻于其西”,论公与宰夫为宾设正馔之事。云“将设酱”者,下云“公设之”,是以盥手也。
宾降,公辞。卒盥,公壹揖、壹让,公升,宾升。
宰夫自东房授醯酱,
[疏]“宰夫”至“醯酱”。注“授授”至“和酱”。释曰:按记云:蒲筵常长丈六尺,於堂上户牖之閒南面设之。乃设正馔於中席已东,自中席已西设庶羞也。云“醯酱,以醯和酱”者,按归饔饩,醯醢别,知此醯酱不别,而以醯和酱者,此经所陈物,异者皆别器,此醯酱下但言酱,不别言醯,明以醯和酱可知。祭祀无此法,以生人尚亵味,故有之。
公设之。
宾辞,北面坐迁而东迁所。
[疏]“宾辞”至“迁所”。注“东迁”至“故处”。释曰:云“东迁所”者,谓以西为上,君设当席中,故东迁之,辟君设处侧近也,近其故处。
公立于序内,西乡。
[疏]“公立”至“西乡”。注“不立”至“亲馔”。释曰:云“不立阼阶上,示亲馔”者,以其君之行事皆在阼阶上,今近阼北者,以其设馔在户西近北,今君亦近北,是亦亲监馔故也。
宾立于阶西,疑立。
宰夫自东房荐豆六,设于酱东,西上。韭菹以东醓醢、昌本,昌本南麋舖,以西菁菹、鹿舖。
[疏]“宰夫”至“鹿赞”。注“醓醢”至“作麋”。释曰:云“醓醢,醢有醓”者,按《周礼·醢人》云:“朝事之豆,韭菹醓醢。”已下依此为次,彼注云:“醓,肉汁也。”则此醓醢是肉之汁。昌本者,彼注云:“昌蒲根。”又按彼注齑菹之称,菜肉通。又云“细切为齑,全物若<月枼>为菹”。又按彼经为菹者,经言菹,不言齑菹者,即是齑也。彼言昌本,亦即齑也。此注云菹者,齑菹,粗细为异,通而言之,齑亦得为菹,故云菹也。云“醢有骨者谓为舖”,案《尔雅·释器》云:“肉为之醢,有骨者谓之舖。”又郑司农云:“有骨为舖,无骨为醢”也。云“菁蓂菁菹也”者,即今之蔓菁也。
士设俎于豆南,西上,牛、羊、豕、鱼在牛西,腊、肠胃亚之。
[疏]“士设俎”至“亚之”。注“亚次”至“俎尊”。释曰:云“不言纟争错,俎尊”者,上设豆纟争陈之,下设黍稷错陈之,此设俎不纟争不错者,但尊故也。
肤以为特。
[疏]“肤以为特”。注“直豕”至“牲贱”。释曰:云“出下牲,贱”者,以豕在牛、羊之下,贱。肤,豕之所出,故云出下牲贱,特之於俎东也。
旅人取匕,甸人举鼎,顺出,奠于其所。
[疏]“旅人”至“其所”。释曰:前旅人以匕入,加於鼎,退出。今还使之取匕前,士举鼎入,今不使士举鼎出者,以其士载讫,遂设俎於宾前,事未毕,故甸人举鼎而出也。
宰夫设黍、稷六簋于俎西,二以并,东北上。黍当牛俎,其西稷,错以终,南陈。
大羹湆不和,实于镫。宰右执镫,左执盖,由门入,升自阼阶,尽阶,不升堂,授公,以盖降,出,入反位。
[疏]“大羹”至“反位”。注“大羹”至“无升”。释曰:云“以盖降,出,入反位”者,宰位在东夹北,西面南上,今以盖降出,送於门外,乃更入门,反於东夹北位也。云“大羹湆,煮肉汁也。大古之羹”者,谓是大古五帝之羹。云“不和,无盐菜”也,大古质,故不和以盐菜,对鉶羹调之以盐菜者也。云“瓦豆谓之镫”,《诗》云“于豆于登”,毛亦云:“木曰豆,瓦曰登。”云“宰谓大宰,宰夫之长”者,以单言宰,诸侯三卿无大宰,以司徒兼大宰,大宰之下有宰夫,故云宰夫之长也。
公设之于酱西,宾辞,坐迁之。
[疏]“公设”至“迁之”。注“亦东迁所”。释曰:言“亦”者,亦前酱东迁所,以酱既东迁所,今於酱西迁之,明亦东迁所移之,故酱处也。
宰夫设鉶四于豆西,东上,牛以西羊,羊南豕,豕以东牛。
[疏]“宰夫”至“东牛”。注“鉶菜和羹之器”。释曰:云“鉶,菜和羹之器”者,下记云“牛藿,羊苦,豕薇”,是菜和羹,以鉶盛此羹,故云之器也。据羹在鉶言之,谓之鉶羹;据器言之,谓之鉶鼎;正鼎之后设之,谓之陪鼎;据入庶羞言之,谓之羞鼎;其实一也。
饮酒,实于觯,加于丰。
宰夫右执觯,左执丰,进设于豆东。
[疏]“宰夫”至“豆东”。注“食有”至“於左”。释曰:云“食有酒者,优宾也”者,按下文宰夫执浆饮,宾兴受。唯用浆醩口,不用酒。今主人犹设之,是优宾。引《燕礼》者,彼据酒,主人奠於荐左,宾不饮,取奠於荐右,此酒不用,故亦奠於豆东。酒义虽异,不举是同,故引为证也。按《燕礼》无此文,《乡饮酒》、《乡射》记皆云“凡奠者於左,举者於右”,不同之而引《燕礼记》者,此必转写者误,郑本引《乡饮酒》、《乡射》之等也。
宰夫东面,坐启簋会,各卻于其西。
[疏]注“会簋”至“之西”。释曰:云“亦一一合却之”者,却者,仰也。簋盖有六,两两皆相重而仰之,谓之却合,故云一一却合之。“各当其簋之西”,为两处亦者,亦《少牢》,故《少牢》云“佐食启会盖二,以重设于敦南”也。
赞者负东房,南面告具于公。
[疏]“赞者”至“于公”。注“负东”至“宾也”。释曰:自此尽“酱湆不祭”,论宾所祭馔之事。经直云“负东房”,郑知“负房户而立”者,以公在东序内,宾在户西,虽告具于公,且欲使宾闻之,故知於房近西,是以郑云“得乡公与宾也”。
公再拜,揖食。宾降拜。公辞。宾升,再拜稽首。宾升席,坐取韭菹,以辩攋于醢,上豆之閒祭。
赞者东面坐取黍,实于左手,辩,又取稷,辩,反于右手,兴以授宾。宾祭之。
[疏]“赞者东面”至“祭之”。注“取授”至“不坐”。释曰:此所授者,皆谓远宾者,故菹醢及鉶皆不授,以其近宾,取之易,故不言。按《曲礼》云:“殽之序,辩祭之。”故知虽不授,亦祭可知也。经直云“祭”,知“祭之於豆祭”者,按《少牢》云:“尸取韭菹,辩扌聏于三豆,祭于豆閒。”故知於豆祭也。云“独云赞兴,优宾”者,欲见宾坐而不兴,是优宾,其实俱兴也。引《少仪》者,欲见赞兴,宾亦兴之义,以其宾坐,赞亦坐故也。
三牲之肺不离,赞者辩取之,壹以授宾。
[疏]“三牲”至“授宾”。注“肺不”至“作一”。释曰:云“肺不离者,剏之也”者,按《少仪》云:“牛羊之肺,离而不提心。”郑云:“提犹绝也。刲之不绝中央少者。”此即为食而举肺也。《少牢》云“举肺一,长终肺,祭肺三,皆切之”,是祭肺切,举肺不切。云“不言剏,剏则祭肺也”者,是兴祭肺同,其实举肺。云“祭离肺者,绝肺祭也”者,此郑解举肺将祭之时,绝末而祭之,与祭肺异也。凡举肺有二名:一名离肺,亦名举肺;祭肺亦名剏肺也。
宾兴受,坐祭。
捝手,抭上鉶以柶,辩攋之,上鉶之閒祭。
[疏]“捝手”至“閒祭”。注“抭以”至“以巾”。释曰:此云“上鉶之閒祭”者,著其异於馀者,馀祭於上豆之閒,此鉶别自祭鉶閒。云“捝,拭也,拭以巾”者,案《内则》“左佩纷帨”,帨即佩巾,而云捝拭,拭手以巾,似帨不名巾者,本名帨者,以拭手为名,其实名巾,故郑举其实称也。此有四鉶,而云“抭上鉶”,辩攋则唯有一柶,优宾,故用一柶而已。《少牢》二鉶祭神,故宜各有柶也。
祭饮酒於上豆之閒。鱼、腊、酱、湆不祭。
[疏]“祭饮”至“不祭”。注“不祭”至“盛者”。释曰:此“不祭者”,以正在馔之内。以其有三牲之体,鱼、腊、湆、酱非盛者,故不祭也。若入庶羞,则祭之,故下文云“士羞庶羞皆有大”,又云“辩取庶羞之大,兴一以授宾,宾受,兼壹祭之”,《少仪》云“祭膴”,膴诂为大鱼肉之脔,是亦祭之。
宰夫授公饭粱,公设之于湆西。宾北面辞,坐迁之。
[疏]“宰夫”至“迁之”。注“既告”至“上也”。释曰:自此尽“降出”,论设加馔粱与庶羞之事。云“迁之,迁而西之,以其东上也”,知粱东上者,下文“宰夫膳稻于粱西”,是以粱在东为上也。
公与宾皆复初位。
[疏]“公与宾皆复初位”。注“位序内阶西”。释曰:按上公设酱时,立于序内,宾立於阶西,此云“公与宾复初位”,故知公还在序内,宾还在阶西也。
宰夫膳稻于粱西。
[疏]“宰夫”至“粱西”。注“膳犹”至“以簠”。释曰:知进稻以簠者,下记云“簠有盖幂”,郑注云:“稻粱将食乃设,去会於房,盖以幂。”上云设黍稷讫云“却会”,此稻粱不云却会者,先於房去之故也。
士羞庶羞,皆有大、盖,执豆如宰。
[疏]“士羞”至“如宰”。注“羞进”至“执盖”。释曰:云“皆有大”者,中有二物三物之肉,兼有鱼也。云“鱼或谓之膴,膴,大也”者,或《有司彻》云“尸俎五鱼,侑主人皆一鱼,皆加膴,祭于其上”是也。《少仪》云膴祭也。云“唯醢酱无大”者,郑注《周礼·醢人》作醢之法,“先膊乾其肉,乃后莝之,杂以粱黮及盐,渍以美酒,涂置甶中,百日则成矣”。何大脔之有也?酱则醢也,亦无大脔也。
先者反之,由门入,升自西阶。
[疏]“先者反之”。释曰:“反之”者,以其庶羞十六豆,羞人不足,故先至者,反取之。下文云“先者一人升,设於稻南”,其人不反,则此云先者反之,谓第二已下为先者也。
先者一人升,设于稻南簋西,閒容人。
[疏]注“簋西”至“往来也”。释曰:“簋西,黍稷西也。必言稻南者”,以其黍稷西近北有稻,故庶羞设黍稷西南,南陈之,是稻粱与庶羞俱是加,故南北相继,而在黍稷正馔之西,是下不与正豆并也。云“閒容人者,宾当从閒往来也”者,下文宾“左拥簠粱,右执湆以降,公辞;升,反奠于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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