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条件。
现在,我们可以从社会演变的角度,来总结一下中国封建社会农民战争的特点及历史作用。
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民战争,以急风暴雨之势扫蕩着无组织力量,这就为新王朝的建立头定了基础。但农民大起义所完成的只是王朝修复机制中“破”的这一环节。新王朝的“立”要靠修复模板完成,即实行宗法一体化结构。对于农民起义首领来说,他们或者变质,利用儒家一体化模板和宗法家庭组织模板,成为名副其实的“取而代之”的开国皇帝。或者为豪门世家或少数民族军事力量所消灭。而农民自发产生的平均主义思想和其他带有平等思想的宗教,都不可能形成新的社会结构的意识形态。人们用“改朝换代”和“改朝换代的工具”这样两个词汇,来描述中国历史上周期性社会振蕩和农民大起义的后果,是非常生动和贴切的。
可以说,中国封建社会农民战争的积极意义在于打击了腐朽的官僚机构以及各种无组织力量,使封建王朝回到太平盛世。它对于避免封建大国因其内部尖锐的阶级矛盾而造成整个社会的退化或在矛盾中被消灭,是有积极意义的。只有经过农民革命战争,中国封建社会中经济、政治、意识形态三个子系统中互不适应的因素才被大大地消除;中国封建社会才能重新统一,获得进一步发展。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每经历一次全国性农民革命战争以后,新建王朝在总体上说来都比前一个王朝有所进步,社会生产力有所提高。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对于打击摧垮封建旧王朝,农民战争是一场革命。但对于封建宗法一体化结构来讲,农民战争又是调节三个子系统严重失调的稳定机制,它使封建制度在一个新王朝中有复苏的可能。农民战争规模越大,对无组织力灭扫蕩得越彻底,新建王朝的寿命就越长。这样,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在每一次大规模的农民革命斗争停息以后,虽然,社会多少有些进步,但封建的经济关系和封建的政治制度,基本上依然继续下来。”这正是中国农民战争发生在生产力受到严重束缚的社会中,农民不能分化出代表新生产因素的社会成份所造成的深刻的历史悲剧。
回顾前几章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封建社会的宗法一体化结构具有两重调节机制。第一套机制是,在王朝稳定时期依靠宗法一体化结构所形成的国家官僚机器和宗法家庭制度对社会实行全面的调节和强控制,保持自身大一统形态的稳定。但这种调节功能本身异化出来的无组织力量又使王朝老化衰亡。这时,周期性的社会动乱就发生了,农民战争以革命的手段摧垮了腐朽的旧王朝,宗法一体化结构所体现的同构效应和儒家国家学说,又成为新王朝重建的两块模板。正是这两重调节机制交替发挥作用,使得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形态,在周期性的改朝换代中被一代一代地保存下来了。
因此,从旧封建社会形态的保持说来,宗法一体化结构的两重调节机制是巨大的内稳定力量。对于新社会结构在旧社会结构内的成熟和诞生说来,宗法一体化结构的作用又是如何呢?这就是中国封建社会为什么发展不到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中去的问题。下一章,我们将证明,正是宗法一体化结构的双重调节机制,在王朝稳定期的强控制,扼杀了新因素的壮大,在王朝修复期的大动蕩对生产力积累的大破坏,使中国封建依法构成了超稳定系统。在有这双重调节机制的系统中,新结构的玉兔虽然存在于封建超级大国的月亮之中,但它并没有能够从封建母体中脱胎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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