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是為至要!
一、撙節食用,以備饑荒。緣天時不盡皆和,年歲亦常遭歉。無論種禾種麥以及黍荳瓜果,今年豐孰、明年失收者,往往有之。爾等番民務宜慳儉。如禾麥等物,當收成時即計算所得多寡,復計一年所食幾何、所用幾何,量入為出,務必計到禾麥復出時,仍有餘積。由是年年積蓄,不惟可以備荒,亦可以致富。上如父母得所養、下如妻子得以育,一家豐衣足食,何樂如之!
一、宜設墟市,以便交易。蓋衣食器皿等項,非一家所能盡具,惟立墟市,則諸貨可以聚集、有無可以相通,不至積有穀粟無地消售。至立墟之地以十里為準,赴市之期以三日為率。交易之時務要公平,不得恃強買賣。如有此弊,一經稟控,即問該莊頭目嚴拿究辦。
一、建立廟祠,以安神祖。爾番眾現已歸化,凡一村一莊、或幾村幾莊共建廟宇一座,安設關聖帝君、或天后聖母、或文昌帝君及各位正神身像,合眾虔誠供奉。又各莊各建祠宇一座,安設全莊祖宗牌位,每逢年節及每月初一日、十五日,眾備香燭虔心叩拜,必獲保佑人口平安、五穀豐熟,獲福無窮矣。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