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述病部上
古人察病之源。推病之自。审病之确。莫过内经。后世务为支离。故昧厥所由。而不能知阴阳脏腑之所以然。今聚内经十六卷之文。总其散见。合而述之为病情八章。使后学得所指归焉。
[卷之三\述病部上] 阴阳第一
病之大纲。不外阴阳。阳卫外者也。阳不密则不能卫外而为固。故风寒六淫之邪得以入之。入之则外感之诸症生焉。
阴为阳守者也。阴弗营则不能宅阳以藏神。故内伤神志筋骨之病居之。居之则内伤脏气之有余不足种种兴焉。识病必先辨阴阳。阴阳辨而后能察病矣。
所谓阳者。欲如运枢。运枢者。开和调而不凝滞也。若起居如惊。则自致烦扰。而神气乃浮矣。浮则神内散而出。
邪外伺而入。于是有因寒因湿因暑因气之外感。内经先举此四端。而一切外感六淫之邪俱可知也。因于寒者。则为病热。
故体若燔炭。必汗以散之。是以外感风寒。必以发表为第一义。盖以风寒之入。始于牢持卫气而不得散。若不发其汗。
势且从而犯内也。因暑则别。人伤火热之邪矣。火热入则直入脏腑。而劫心劫肺劫胃。故烦汗喘渴四症。一齐俱见。静则多言者。心主言。心不胜外火。而神不举。故静失其守而多言也。因湿者。湿既从表。先犯太阳。故首如裹。既而入内。必郁于阳明。阳明郁则不能行太阴之气于三阳三阴。此必先病筋膜。故大筋缓短。小筋弛长。为拘为痿之症生矣。
若夫因气。气固非外至也。然以内之阳气不能振其纲。则将纽解而失其维。是以四维相代为用。所谓左枝而右梧也。四维如是。内气之馁败可知矣。夫外感之起。千条万绪而内经先揭此四端者。盖以明阳不卫外。遂有外感之患也。
苍天之气清静。顺之则阳气固。若阳不固。不止易于外感。而亦已内伤。故曰阳气者。烦劳则张。精绝。张者如弓之张。精绝者。阴精之绝也。弓矢张则干强筋疲。弓之体必脱。阳之烦劳而张象之。故精绝也。夫阳欲固以卫外。乃以烦劳敝之。阴之起亟者。将何以副。故既失其所以固阳之道。则辟积于夏矣。辟。偏也。阳扰阴亏。已成偏热。故至夏益甚。所谓甚者。五心烦热。如煎如熬。此孤阳外浮而真气内夺也。故曰煎厥。如是则肝血不荣而为目盲。肾精不致而为耳闭。身若坏都。散解而不可凭借。凡此者阳张而至败。斯阴绝而失守也。
阳气者。喜气也。和气也。好和而恶奸。若大怒则形气绝而血菀于上。使人薄厥。大怒者。阳之厉气也。肝寒主之。
其横溢之至。能使十二官失职。气窒则菀血。故郁于上也。薄。迫也。厥。逆也。大怒则气遂于上而不下。故薄厥也。
且阳气者精则养神。柔则养筋。今薄厥则不精不柔。众祸方起。何以言之。失其柔则伤筋。筋所以束骨而利机关。今有伤于筋则纵缓不收。手足无措。若不客者矣。失其柔则又偏于为刚。而汗出偏沮。偏沮者。半与营和而半否也。偏枯之症起矣。又卫气不固则玄腑方开。寒水乘之。热郁玄腑。甚则痤疖。微亦疹。或膏粱肥甘。刚而伤阴。与阳为亢。则变生大疔。而受如持虚者。以阳不能柔而与阴为刚也。况乃形劳汗出当风。使寒气薄之。自当液凝为鼓急。甚则痤矣。
此非阳气之不固使然欤。不特是也。阳不能柔则开合不得。寒气从而陷脉为痿。至于留连肉腠。使经络俞穴合之气化薄。
则不精之至。而内传之为善畏惊骇。盖俞有传送之义。今使寒陷经俞。气化为迫。侵及脏腑。所谓气一能动志也。善畏惊骇。非神志之动乎。而不精之至微焉矣。夫阳气被伤而不柔不精。遂至废筋骨。乱神明。皆不密之为也。
所谓阴者。体魄五官百骇筋骨血肉津液皆阴也。养阴之道。在和五味。经曰。阴之所本在五味。阴之五官。伤在五味。原其然者。阴食味。阳食气。五味出于地。故能生五脏之阴。然一或偏与不节。则所刺反能伤阴。伤阴亦能病及于阳。何以言之。凡在内者皆阴为之主也。不惟阳密足以固阴。而亦阴强乃能壮阳。故岐伯极言养阳而后。续言养阴。以备阴阳之全义。其言味以养阴。而受伤于偏。至此固其大者矣。而如烦劳大怒。饮食起居之不节。至于煎厥。与形气绝。
要岂细故哉。阴不养则不可以扶阳。若其本不和则阳气破散。阴气乃消亡矣。此养阴之义也。
失于阴阳。则四时之气更伤五脏。是以春伤于风。则邪气留连。乃为洞泄。洞泄者。外伤于风。则内之风木亦动。
合内风与外风交煽。是以留连至久。必侵脾土而为洞泄也。夏伤于暑。秋为疟。夏以凄沧水寒感之而郁热。秋风乘之则疟病成矣。秋伤于湿。上逆为咳。发为痿厥。秋湿者。湿土用事未退。肺金感之。不得清肃。故气逆为咳。肺气不胜不行。则五脏郁热亦不退。必将发为痿厥。冬伤于寒。春必病温。盖冬不脏精。是以寒邪易入。寒气既藏于阴分。至春阳气上升。新邪外应则为温病。夫风暑寒湿。迭相胜负。而皆感之者。内气不守。故外邪皆得以犯之。况病久则传化耶。
若阴平阳秘。骨正筋柔。岂至有是。
阴阳不和。阴争阳扰。则害及表里。争者。五脏气争也。阴气营于五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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