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正遗规 - 养正遗规下卷

作者: 陈弘谋10,525】字 目 录

名节。励清修。其教甚严。茍子弟居官不肖。则累及父母。累及宗族。故孩提之时,倘或不肖。则父兄必变色而训之。语曰,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积累既深,所以居官之时,虽九死而靡悔也。 洒扫,应对,进退,此真弟子事。自世俗习于侈靡。一切以仆隶当之。此理不讲久矣。然应对进退,贫士家犹或有之。至于洒扫,则贫士家亦绝无之矣。偶过友人妣文初家。见其门庭萧然。一切洒扫应对进退,皆令次公执役。犹有古风。文初,现闻先生后也。其高风如此。为贫士者,可以愧矣。 或问六艺,童子十五以内,恐未必能习。曰,玩礼乐射御书数之文。文字则与义字有别。文是习其事。义是详其理。礼乐虽精微。然礼记云,十三学乐诵诗。又曰十三舞勺。成童舞象。则知由粗及精。自有因年而进之法。射御虽非童子事。然北人与南人不同。曹丕典论论文。自言八岁即学骑射。是射御亦非难事也。至于书数。尤易为力。 古者八岁入小学。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汉兴,萧何草律令。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六体者,古文,奇字,篆书,隶书,缪篆,虫书,皆所以通知古今文字。摹印章书幡信也。则知古人皆以字学为小学。故人皆识字。今俗崇尚制科。人务捷得。至贵为公卿,而目不识古文奇字。且并音画亦多讹谬者。少此一段工夫也。 人少小时,未有不好歌舞者。盖天籁之发。天机之动。歌舞,即礼乐之渐也。圣人因其歌舞,教以礼乐。所谓因其势而利导之。今人教子,宽者或流于放荡。严者并遏其天机。皆不识圣人礼乐之意。欲蒙养之端,难矣。 朱子蒙卦注曰。去其外诱。全其真纯。八字最妙。童子时,惟外诱最坏事。如樗蒲博弈,及看搬演故事之类。极易使人流荡忘反。善教子者,只是形格势禁。不使得亲外诱。乐记所谓奸声乱色,不留聪明。淫乐慝礼。不接心术是也。然其尤要在端本清源。使父兄不为非礼之戏,则子弟自无从得接耳目。 ○陆桴亭论读书 论读书 古之学圣贤易。今之学圣贤难。只如读书一节。书籍之多,千倍于古。学者茍欲学为圣贤。非博学不可。然茍欲博学,则此汗牛充栋者将何如耶。偶思得一读书法。将所读之书,分为三节。自五岁至十五为一节。十年诵读。自十五岁至二十五为一节。十年讲贯。自二十五至三十五为一节。十年涉猎。使学有渐次。书分缓急。庶几学者。可由此而程工。朝廷亦可因之而试士矣。所当读之书。约略开后。 十年诵读。 小学四书五经周礼太极通书西铭纲目古文古诗各家歌诀 十年讲贯。 四书五经周礼性理纲目本朝事实本朝典礼本朝律令文献通考大学衍义天文书地理书水利农田书兵法书古文古诗 十年涉猎。 四书五经周礼诸儒语录二十一史本朝实录及典礼律令诸书诸家经济类书诸家天文诸家地理诸家水利农田书诸家兵法诸家古文诸家诗 以上诸书,力能兼者兼之。力不能兼,则略其涉猎,而专其讲贯。又不然,则去其诗文。其余经济中,或专习一家。其余则断断在所必读。庶学者俱为有体有用之士。今天下之精神皆耗于帖括矣。谁肯为真读书人。而国家又安得收读书之益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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