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 大儿愿如古人淳。小儿愿如古人真。生平乃亲多辛苦。 愿汝苦辛过乃亲。身居亩思致君。身在朝廷思济民。 但期磊落忠信存。莫图茍且功名新。斯言殆可书诸绅。 山中梦母 刘宗远 霜月照屋壁。霜风涌江波。终夕不能寐。展转思怀多。 忽梦吾母来。宛然度山阿。但问儿衣薄。语短不及他。 儿寒尚可忍。地下知如何。 勉学诗 方孝孺 正学 莫驱屋上乌。乌有反哺诚。莫烹池上雁。雁行如弟兄。 流观飞走伦。转见天地情。人生处骨肉。胡不心自平。 田家一聚散。草木为枯荣。我愿三春日。垂光照紫荆。 同根而并蒂。蔼蔼共生成。 爱日堂 方孝孺 白日丽青天。朝出扶桑暮虞渊。堂上有亲雪满巅。 坐看白日心茫然。长绳不可系。急景如流川。 羲和羲和停尔鞭。高堂一日如千年。 游子吟 袁凯 景文 游子行万里。亲心亦如之。陆行是虎豹。水行有蛟螭。 盗贼凌寡弱。风露乘寒饥。谁云高堂安。中有万险危。 寄言里中子。亲在勿远离。 望月思亲为韦谧作 沈周 石田 韦郎五岁失其母。恃有父存未知苦。长来见父不见母。 欲入地求地无户。仰天见缺月。似我独见父。 明朝又是月圆时。死者安能复如此。 尝尝见月便断肠。天或哀怜为风雨。 萱庭春意为胡景仁作无 名 氏 春庭种萱春日长。春风吹衣春酒香。闭门读书母在堂。 百亩之稻五亩桑。萱能忘忧。无忧可忘。 晨羹须调不须鲤。妇善奉姑姑自喜。 阿孙来来花下戏。慎勿伤花失婆意。 ○屠提学童子礼 公名羲时,宣城人,明嘉靖进士浙江提学副使, 易曰,蒙以养正,圣功也,而养正莫先于礼。盖人之自失其正,以自外于圣人之途者,率以童幼之年。不闻礼教。则耳目手足,无所持循,作止语默,无所检束。及其既长,沿习偷安,徇情任气。如已决之水。不可堤防,已放之条,不可盘郁,何所不至哉。是故朱子小学,必先洒扫应对之节,程子谓即此便可达天德,信非诬也。世之父兄,既以姑息为恩。而为之师者,日役役焉以课程为急。故一切礼教,废阁不讲,童蒙何赖焉。兹本曲礼,内则,少仪,弟子职,诸篇。附诸儒训蒙要语,辑为童佣Y。 弘谋按童子之礼,集中前编已载之矣。兹篇自饮食坐卧,以及待人接物,皆有法度。比前诸条,更为切近。童子所不可一日无者也。其所定仪节,悉本诸礼经,非同臆说。童子循而习之,其心安焉。所以检束身心者在此,所以引之于爱亲敬长者,亦即在此矣。 晨兴,即当盥栉以饰容仪。凡盥面,必以巾帨遮护衣领,卷束两袖,勿令沾湿。栉发,必使光整,勿散乱。但须敦尚朴雅,不得为市井浮薄之态。 凡著衣,常加爱护。饮食须照管。勿令点污。行路须看顾,勿令泥渍。遇服役,必去上服,只著短衣,以便作事。有垢,破,必洗浣补缀,以求完洁。整衣欲直,结束欲紧。毋使偏斜宽缓。上自总髻,下及鞋履,加意修饰,令与礼容相称。其燕居及盛暑时,尤宜矜持,不得袒衣露体。能如此,虽服布素,亦自可观。今世父母,华其子之衣履,而不能约之以礼,竟亦何益。 凡乂手之法,以左手紧把右手大拇指。其左手小指向右手腕。右手四指皆直。以左手大指向上。以右手掩其胸。手不可太著胸。须令稍离方寸。礼称手容恭教,童子乂手有法,则拜揖之礼,方可循序而进。 凡揖时,稍阔其足,则立稳。须直其膝,曲其身,低其首。眼看自己鞋头,两手圆拱而下。凡与尊者揖,举手至眼而下。与长者揖,举手至口而下。与平交者揖,举手当心而下。手随身起,乂于当胸。 凡下拜之法,一揖少退,再一揖,即俯伏。以两手齐按地,先跪左足,次屈右足。顿首至地,即起,先起右足,以双手齐按膝上,次起左足。仍一揖而后拜。其仪度以详缓为敬,不可急迫。 低头拱手。稳下双膝。腰当直竖,不可蹲踞。以致恭敬。跪者,卑幼事尊长之常礼。请问献进,俱当长跪。或尊长有咈意怒色,则不待呵斥,先跪以听戒责, 凡立,须拱手正身,双足相并。必顺所立方位,不得歪斜。若身与墙壁相近,虽困倦,不得倚靠。 凡坐,须定身端坐,敛足拱手。不得偃仰倾斜,倚靠几席。如与人同坐,尤当敛身庄肃,毋得横臂,致有妨碍。 凡走,两手笼于袖内,缓步徐行。举足不可太阔,毋得左右摇摆。致动衣裙。目须常顾其足,恐有差误。登高必用双手提衣,以防倾跌。其掉臂跳足,最为轻浮,常宜收敛。寻常行走,以从容为贵,若见尊长,又必致敬急趋,不可太缓, 凡童子常当缄口静默,不得轻忽出言。或有所言,必须声气低平,不得喧聒。所言之事,须真实有据,不得虚诳。亦不得亢傲訾人,及轻议人物长短。如市井鄙俚,戏谑无益之谈,尤宜禁绝。言者,人所易放,苟有所畏惮收敛,则久久亦可简默,今之父母,见其子资性聪慧者,于学语之时,往往导其习为世俗轻便之谈,以相笑乐,此性一纵,必不可反,是教以不谨言也,切宜禁之。 凡视听,须收敛精神,常使耳目专一。目看书,则一意在书,不可侧视他所。耳听父母训诫,与先生讲论,则一意承受,不可杂听他言。其非看书听讲时,亦当凝视收听,毋使此心外驰。童子聪明始开,发于耳目。耳目无所防禁,则聪明为外物所诱。而心不存矣。故养蒙者谨之。 凡饮食,须要敛身离案,毋令太逼。从容举箸,以次著于盘中。毋致急遽,将肴蔬拨乱。咀嚼毋使有声。亦不得恣所嗜好,贪求多食。安放碗箸,俱当加意照顾,毋使失误坠地。非节假,及尊长命,不得饮酒。饮亦不过三爵。礼始诸饮食,君子慎之。童子之于饮食,尤所易纵而失礼者也。惟父母毋溺爱,而与之有节。师长毋避怨,而教之以礼。非惟可以养德,亦可以养神,此为最要, 以上初检束身心之礼。 以木盘置水,弟子职,所谓凡拚之道。实水于盘是也,拚音偾。左手持之,右手以竹木之枝,轻洒堂中。先洒远于尊长之所,请尊长就止其地,然后以次遍洒。毕,方取帚于箕上,两手捧之。至当埽之处,一手执帚,一袖遮帚,徐步却行,不使尘及于尊长之侧。埽毕,敛尘于箕,出弃他所。 凡尊长呼召,即当随声而应,不可缓慢。坐,则起。食在口,则吐。地相远,则趋而近其前。有问,则随事实对,且掩其口。然须听尊长所问,辞毕,方对,毋先从中错乱。对讫,俟尊长有命,乃复原位。呼问未及之先,常察尊长颜色所向,庶几不失。 凡见尊长,不命之进,不敢进。不命之退,不敢退。进时当鞠躬低首,疾趋而前。其立处,不得逼近尊长。须相离三四尺,然后拜揖。退时亦疾趋而出。须从旁路行,毋背尊长。且当频加回顾,恐更有所命。如与同列共进,尤须以齿为序。进则鱼贯而上,毋得越次紊乱。退则席卷而下,毋得先出偷安。 夏月侍父母,常须挥扇于其侧,以清炎暑,及驱逐蝇蚊。冬月,则审察衣被之厚薄,垆火之多寡,时为增益。并候视牕户罅隙,使不为风寒所侵。务期父母安乐方已。 十岁以上,侵晨先父母起。梳洗毕,诣父母榻前,问夜来安否。如父母已起,则就房先作揖,后致问。问毕,仍一揖退。昏时,候父母将寝,则拂席整衾以待。已寝,则下帐闭户而后息。 家庭之间,出入之节,最所当谨。如出赴书堂,必向父母兄姊之间,肃揖告出。午膳与散学时,入必以次肃揖,然后食息。其在书堂时,或因父母呼唤,有所出入,则必请问先生,许出方出,不得自专。至入书堂,虽非作揖常期,亦必肃揖,始可就坐。童子之性,难敛而易放。苟父母以姑息为爱,不谨出入之节。为师者,复无以制御之,鲜有不流于纵肆者矣。 凡进馔于尊长,先将几案拂拭,然后双手捧食器,置于其上。器具必干洁。肴蔬必序列。视尊长所嗜好而频食者,移近其前。尊长命之息,则退立于傍。食毕,则进而彻之。如命之侍食。则揖而就席。食必随尊长所向。未食不敢先食。将毕则急毕之,俟其置食器于案。亦随置之。馈馔乃子养父母,弟子养师长之礼。今童子多以躬执馈为耻,则无以养其孝敬之心,而折其骄傲之气,最不可略。 凡侍坐尊长。目则常敬候颜色。耳则常敬听言论。有所命则起立。尊长有倦色,则请退。有请与尊长独语。则屏身于他所。弟子分当侍立,或尊长命之坐,则亦当遵命而坐。 侍尊长行。必居其后。不可相远,恐有所问。有问,则稍进于左右,以便应对。目之瞻视,必随尊长所向。有所登陟,则先后扶持之。与之携手而行,则以两手捧而就之。遇人于途,一揖即别。不得舍尊长而与之言。 凡遇尊长于道,趋进肃揖。与之言,则对,命之退,则揖别而行。如尊长乘车马,则趋避之。或名分相悬,不为己下车马者,则拱立道傍,以俟其过。 凡尊长有所事,不必待其出命,即当趋就其傍,致敬服役。如将坐则为之正席拂尘。如侍射与投壶,则为拾矢授矢。如盥洗,则为之捧盘持帨。夜有所往,则为之秉烛前导。如此之类,不可尽举。但当正容专志,毋使怠慢差错。尊者宜逸,卑者宜劳,故劳役之事,皆卑幼任之,弟子之职当如是也, 以上入事父兄,出事师尊,通行之礼。 受业于师,必让年长者居先,序齿而进。受毕,肃揖而退。其所受业,或未通晓,当先叩之年长,不可遽渎问于师。如欲请问,当整衣敛容,离席前告曰。某于某事未明,某书未通,敢请。先生有答,即宜倾耳听受。答毕,复原位。受业时,不以智愚为后先,而以齿为序者,示童子以礼也。今世师或于弟子之聪慧者,令其先长者而进,是教以傲而导之骄也,可乎哉, 端身正坐,书籍笔砚等物,皆令顿放有常。其当读之书,当用之物,随时从容取出,不得信手翻乱。读用已毕,复置原所,毋使参错。其借人书物,当置簿登记,及时取还,毋致遗失。 凡先生有宾客至,弟子以次序立。俟先生与客为礼毕,然后向上肃揖。客退,仍肃揖送之。先生与客,命无出门,即各入位凝立,俟先生返。命坐,则坐。若客与诸生中,有自欲相见者。亦必俟与先生为礼,乃敢作揖。退亦不得远送。非其类者,勿与亲狎。 凡读书,整容,定心,看字,断句,慢读,务要字字分晓。毋得目视他处。手弄他物。仍须细记遍数。如遍数已足而未成诵,必欲成诵。遍数未足,虽已成诵,必满遍数,犹逐日带温,逐旬逐月通理,以求永久不忘。读书不在多,能下精熟工夫,积久自然有得。今子弟多勉强记诵,为师者,又假此为功,以取悦父兄。遂不计生熟,慢令加读,旋即遗忘。所宜戒也。 凡写字,未问工拙,切要专心把笔,务求字画严整。毋得轻易怠惰,致有潦草欹斜,并差落涂注之病。研墨放笔,毋使有声,及溅污于外。其戏书砚面,及几案上,最为不雅,切宜戒之。 以上书堂肄业之礼 ○吕新吾社学要略 履历见前 弘谋按社学之设,最有关于教化,故历代皆重其事。自后以文词科第为学,所谓社学,不过聚徒诵读,遂谓作养美举。其子弟日习于浮薄。师长徒尚夫矜饰。名实不副。上下相蒙。不但不能成就子弟,且令乡里子弟,淳厖之性,由此而丧,良可叹也。吕新吾先生,凡有政教,莫不切中时弊。社学要略,不因科第而后读书,不必作文而后为学,因人立教,即知即行,何其恳切而精要也。其选择社师,不以才名为骛,而以端良为先。可为近日延师者法,更可为近日为师者戒。 自教化陵夷之后,举世不知读书为何事,师弟相督,父子相传,不过取科甲,求富贵而已。今选社师,务取年四十以上,良心未丧,有良心,才不忍误坏人子弟,才肯去成就人子弟,四字可为训蒙者唤醒。志向颇端之士,不拘已未入学者,二十余人。掌印官群之文庙,饩以日食。先教以讲解小学孝经,及字学反切。一年之后,如果见识近正,音韵不差,文理粗通,讲解亦是者,掌印官下学考试。择其堪以教人,查有社学,挨次拨发。 子弟读书,大则名就功成,小则识字明理,世间第一好事。有等昏愚父母,有子不教读书。邪心野性,竟成恶人。做盗贼,犯刑宪,皆由于此。几曾见明理识字之人,肯为盗贼者乎。掌印官晓谕百姓,今后子弟,可读书之年,即送社学读书。纵使穷忙,也须十月以后在学,三月以后回家。如此三年,果其材无可望,省令归业。乡间社学,以广教化。子弟读书,务在明理。非必令农民子弟,人人考取科第也。 学中以长幼为先。序就齿数,除系相亲,自有称呼外。其余少称长者兄,长呼少者名。行则右行。坐则下坐。长者立则立。长者散则散。一禁成群戏耍。二禁彼此相骂。三禁毁人笔墨书籍。四禁搬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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