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诚得其要,则无往而不宜,通史如此,专史亦如此,通史、专史之相需为用,亦不外此理。此验之古今而不爽,推之中外而皆准者也。兹依此理求之,史之进化,往往由合而分,由极大析而至于极小,例如列传,本为纪传史中之一体,后乃任为一人作传,可以独立成书。又如纪载某代之大事,本为纪事史中之一目,后乃任为一目作纪事,独立可以成书。在昔本不乏此例,而在近代为尤盛,此皆自合而分之明证也。
欲明史籍分析之始末,应先详考史籍分部之由来。兹考史部盖有新旧二种,昔者刘知幾曾于正史之外,榷为十流,前已略举之矣。再自阮《录》、《隋志》以来,史部分类,要不外下列各类,列表明之:
类别 阮《录》 《隋志》 《两唐志》 《宋志》 《明志》 清《四库书 目》 刘氏
《史通》 附 考
正史 国史 正史 正史 集史 正史 正史 正史 正史 集史一名通史
编 年 入国史 古史 编年 编年 实录 入正史 编年 入正史
纪事本末 无 无 无 入编年 入正史 纪事本末 纪事一体始于宋代
别史 杂史 入国史 杂史 杂史 史钞 别史 杂史 别史 杂史 附正史
霸史 伪史 霸史 伪史 霸史 入杂史 载记 附正史伪记
起居注诏令奏议 注历 起居注 起居注实录诏令 入编年 入正史 诏令奏议时令 小录
故事 旧事 旧事 故事 故事 故事 或入杂史或入子部儒家考订一类 逸事 琐言 杂记
职官 职官 职官 职官 职官 职官 职官
仪注 仪典 仪注 仪注 仪注 仪注 政书
刑法 法制 刑法 刑法 刑法 刑法 入政书及诏令
传记 杂传
鬼神 杂传 杂传 女训 传记 传记 传记 别传
地理 土地 地理 地理 地理 地理 地理 郡书地理书都邑浔 郡书即地方史地理书即国经
谱牒 谱状 谱系 谱牒 谱牒 谱牒 改入子部
谱录 家史
目录 簿录 簿录 目录 目录 目录
史评 史钞 入杂史 史钞
史评 史钞
史评 史评
史钞 史评一称史学
按《通志 艺文略》有食货一目,《补宋史艺文志》有通史一目(即唐志之集史),《补辽金元艺文志》有史学一目,《书目答问》及《清史稿 艺文志》有金石一目,兹不备列。
按表列正史、编年、纪事本末,以及别史、霸史、杂史、起居注、实录、史评之属,多已述于前矣。职官、仪注、刑法、政书、地理诸目,或属于典礼,或属于方志,亦为述其梗概,皆史部之大者也。传记、谱牒,皆为纪人而作,传记即自正史中之列传、书、志划出而自为一书者,而纪人之年谱,亦由本纪蜕变而出,是虽不能概其全部,亦史部之支与流裔矣。至于目录之学,近世研图书学者,辄别为一目,命曰总类,初不以史部为限,故本编亦不复详论之,此旧式史部分类之大略也。近人梁启起,始将《隋志》以来分类之法,略事变通,乃于原有各类之中,分为通体、别体、综记、琐记诸子目,又立学史一类,取《明儒学案》等书隶之,此又自旧日子部儒家划出而自成一类者。柳、朱诸氏,亦有应声,兹萃其说,列而为表 :
429、431页之表格插入此处!
以上所述,又新式史部分类之大略也。综观新旧两式,自以新者为胜,盖无论何类,皆有综、别二体,不惟其大者有通史、专史之分,而各专史中,亦皆有综、别二体,兹为较其总量,大抵综合各体以为一书者少,得其一体而别为一书者多耳。试取上举各类证之,正史一体,固无所不包矣,其他如编年则具本纪之一体,政书、地志则具书志之一体,传记则具列传之一体,学史则具汇传之一体,正史为综体之通史,而其他各类则为别体之专史,此史籍由合而分之证一也。又如传记一类,盖合传与记而言,或云传以纪人,记以叙事,此亦不然,晋杜预撰《女记》,又有毋丘俭《记》,皆以纪人者也。传有别传、家传之分,要之皆以纪人为主,自宋以来,名人多有年谱,于一人生平之事,寓以编年之法,又传记一体之别开生面者矣。然无论传记、年谱,皆以一人为本书之主体,而以与其有关涉之事附之,如作王安石传、王荆公年谱,或张居正传、张江陵年谱,而二人之相业,必详述于传记、年谱之中,是虽为一人作传作谱,而一时期之史事,亦备具于其中矣。是故近顷传记一类,颇为发达,无间中外皆然, 此史籍由合而分之证二也。
上述史部分类有新旧之不同,然皆就旧有之史籍而为之区分耳,至于近人新撰之通史、专史,亦有榷论之必要焉。旧史于通史之外,有断代、国别诸体之分,概言之,皆称为专史,而新撰之史亦分通史、专史二体,前已略论之矣。以通史言,为便于论次,或分为三期,曰上古,曰中古,曰近世;或分为四期,一析中古之后半为近古,一析近世之后半为现代,盖仿西史分期之法,所谓画虎不成反类犬者也。以专史言,或损截通史为数段,曰远古史,曰商周史,曰秦汉史,曰魏晋南北朝史,曰隋唐五代史,曰宋辽金元史,曰明清史,曰近代史,亦概称为断代史;或纵剖通史为数部,曰政治史,曰社会史,曰经济史,曰学术思想史,亦概称为专门史,此则参用中西之法,所谓刻鹄不成犹类鹜者也。总而言之,皆由史部分类一法推而出之者也。其他姑不具论,第就通史分期一事言之,近人尝以自邃古讫晚周为上古,秦汉讫五代为中古,宋讫明中叶为近古,明季讫现代为近世,总为四期。盖从每期史事演变之大者为之区分,如上古为汉族创建时期,中古为汉族竞胜时期,近古为汉族中衰时期,近世为西力东渐时期,各有显著之征象,是其证也。近贤研究国史者,多谓近代史应自鸦片战争叙起,罗家伦氏于所撰《研究中国近代史的意义及方法》一文中论及此云:
历史有两个特性,一个是连续性,一个是交互性,代史的名称,不过是就研究便利而划分的一个段落,就历史的连续性而论,不是说近代是一个特殊的时代,可以不问过去一切的,如西洋近代史,有许多的西洋史家只从法兰西大革命叙起,这不是说法兰西大革命以前,西洋就没有文物制度,也不是说法兰西大革命一起,西洋的文物制度就一齐变了,……不过史学家为研究便利,和认识这件事和某方面的重要性起见,姑且把他作一个重要时代的开始。若是把中国近代史从鸦片战争讲起,也不是说近代的中国就始于鸦片战争,别的不说,即就中国对于西洋交通一事而论,也不是从这个战争开始的,近之如十六世纪中西海路交通,如方济、如利玛窦的东来和西洋文化与商品的输入;远之如中西当汉唐时代在中央亚细亚的交通和中国所受希腊与亚剌伯文化的影响,哪一件不应当提到 鸦片战争以前,中国不能真正闭关,海禁大开,也只能注重这个大事便了。如果史家从鸦片战争开始讲近代史,也不过为研究便利,认定这件事对于中西短兵相接后所发生的各种影响的重要性起见,把他作个重要的时期开始而已,原不是认为这个时代可以和从前一切历史分开的。就历史的交互性而论,则中国近代史是个最好的例子,而且是一个最有趣味的对象,我方才说过中国和西洋的接触,不是最近开始,但是在最近一段里,中国确是和西洋一天一天的增加了许多国际的关系,发生了许多深刻的影响,不只是军事、经济和所谓一切物质文明,因此发展了新的局势,而且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和文明基础,也因此受了剧烈的震动和变更。现在没有几件中国的事实是可离开世界环境,可以讲得通的,要研究中国的政治改革和变动,非打通国际情形来看不可;要研究社会的改变和生活,非综合他国的现象来看不可;要研究文化的演进,非考察世界的学术思想不可。(下略)
考其所论近代史划分时代之理由,不外外力之侵入中国,中国之门户开放,使中国对外之局势为之一变,皆自鸦片战争一役为之关键耳。依此见解以论中国通史之分期,其上古一期可以仍旧,中古一期可由秦汉叙起讫于清中叶鸦片战争以前,绵延二千余年,与为期不过百年之近世史,两相比较,似有长短不侔之嫌,且考中古、近世二期之划分,概以对内、对外之关系为准,然近代西力之东渐实始于明季清初,讲近世史者似不能遗此一段而不言,此可谓为近世史之前期,且可补救此期过短之病,如果自鸦片战争划分叙起,亦可称中国近百年史,此说亦言之成理,此撰通史者所应折衷考量者也。愚谓罗、蒋二氏从对外关系着眼,近百年内,中国内政鲜有可述,对外关系,实居主位,划为一段以资讲说,正无不可。且横截数段,而为断代之叙述,鸦片战争以来之史实,为其中最后之一段,姑名之为近世史,亦可予学者以研究之便利。惟贯通中国五千年之事迹,而为一书前后,脉络相寻,则近世史可上延于明季,以明西力东渐之来源,此又愚之主张不敢苟同于二氏者也。
近顷颇盛行主题研究之法,即取古今或一代之事,析为若干主题,各个而讨论之之谓也。主题研究,本取法于纪事本末一体,如《通鉴纪事本末》一书,即取《通鉴》一书,分为二百三十九个主题,而各就本题,详纪其事之始末,此研史最善之法也。惟袁枢以下诸氏之撰纪事本末,不过取已成之书,而加以分析之功,非能自取多量史料,融会贯通,以寻得新断案也。前贤能采用主题研究方法,得有新断案者,无过于赵翼之《廿二史箚记》,其中所立各题,悉能采摭多量史料,以归纳法而得新断案;次如全祖望之《跋庚申外史》,钱大昕《与袁简斋书》之论唐宋时判、守、知、试、检校之官称,亦能就一主题,而为殚见洽闻之讨论,皆其伦也。近人之善用其法者,多至不胜枚举,其最者,为王国维、陈垣二氏,王氏所撰《卜辞中殷先公先王考》、《殷周制度考》二文 ,陈氏所撰《西域人华化考》、《也里可温考》诸篇,皆为史学界公认之名著。以其所用之方法,尤远胜于前人,大抵皆从事搜集材料,以为观察测验之工具,次则整理其所得之材料,或为之分析,或为之归纳,暂为定一假说,次则以实证及审核,以从事实验之工作,由此以求得最后之断案,此即所谓科学方法也。搜得若干材料,为之分析归纳之后,如皆无当于真理,则必弃去,而别求其真实之材料,即有单文孤证,而不足以说真理之所在者,亦必待得有多证,而后敢下断案。研究科学,应用此法,研究史学,亦不外此理,诸氏之获得良绩,要以其研究方法之善耳,而主题研究又为比较近于科学方法之研究也。
无论以人为主,而作传记、年谱,以事为主,而用主题研究,其为以分功之法,集中精力,以求彻底之了解,不待言也。然部分之研究,其手段也,整个之贯通,其目的也,不
能因在手段过程中,得有大量之收获,而遂忘其最后之目的,即不应以部分之研究,而忘却整个之贯通。譬如清代学者之治小学,本为通经,通经之旨,本为求得古代社会之真相及其典章制度之所在,乃多数学者,终身徘徊于专声音、训诂之间,而不能自了,是注意部分之研究,而忘却整个之贯通也。是以手段为目的,而不知手段之外而别有其目的也,学者甘心蹈此而不悟,岂得谓之善学耶 盖为人而作传谱,为事而立标题,皆为治史之手段,而其目的乃在造有系统有组织之通史、专史,亦必各个部分咸有精确之断案,然后造作通史、专史,乃易于成功,亦即吾理想中比较完善之新史。所谓新史之创造,其方法亦不外此,最近史学之趋势,此又其一端也。
自王充作《论衡》,于古圣哲盛致讥损,而刘知幾《史通》,乃有《疑古》、《惑经》之篇,清代又有崔述,以考而后信为职志,此在前代史家所仅见者也。近顷学者,深受崔氏之影响,而致力于疑古辨伪者,则有顾颉刚氏;而古史辨一派之学者生焉。顾氏治史之意见有三:一谓时代愈后,则古史之传说愈长,如周代人心目中之古人为禹,孔子时又有尧舜,战国时又有神农黄帝,秦时又有三皇,汉以后又有盘古是也。二谓时代愈后,则传说之古人范围愈大,如舜在孔子时为无为而治之圣君,至孟子时又为百代模范之孝子是也。三谓吾人虽不能知古代事迹之确状,而可以知其最早之传说,如东周时代所撰东周史,虽不易窥见,而可窥见战国时代之东周史,虽不能窥见夏商时代所撰之夏商史,亦可窥见东周时代之夏商史是也。基此意见,以论古史,因《说文》有“禹,虫也。从内,象形。内兽足蹂地也”之语,遂谓禹为九鼎上所铸动物之一,约为蜥蜴之类,一也。又因《商颂》“洪水芒芒,禹敷上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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