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仕遗规 - 学仕遗规卷一

作者: 陈宏谋43,334】字 目 录

敢伤之也。 事上临下。处事应物。居官居乡。不忘絜矩。西山先生于大学解之明。行之力。即此亦可见矣。 圣人之道。不过成己成物而已。明明德。成己之事。新民。成物之事。成己者体。成物者用也。只此两言。体用备矣。止至善者。君止于仁。臣止于敬。子止于孝。父止于慈。所谓止于仁者。须是行爱人利物之政。使鳏寡孤独。各得其养。昆虫草木。各遂其生方为至善。若只姑息小惠。非仁之止至善也。如臣之事君。若但以擎踞曲拳为敬。此敬之末也。必如孟子所谓责难于君。陈善闭邪。非仁义不敢陈于王前。然后为敬之至。不然则非敬之止至善也。其它如父之慈。与国人交之信。皆要到十分尽处。方谓之止至善。 认定至善二字。止字方有着落。无流弊。分晰最精。 人之不平。自不恕始。天下之不平。即自人心不恕始。士大夫未仕。为民而见虐于官吏。必不堪之。及其仕宦。乃不恤其民。僮仆使令。不忠于主。必深恶之。及其立人之朝。乃忍欺其君。凡此皆不恕也。恕者以己度人之谓。我之所欲。亦人所欲。我之所恶。亦人所恶。故以所欲者施之。而不敢以所恶施焉。所谓絜矩也。故为民上者。处宫室之安。则忧民之不足于室庐。服绮绣之华。则忧民之不给于缯絮。享八珍之味。则忧民之饥馁。备妻妾之奉。则忧民之旷鳏。以此心推之。使民各得其所欲。此即平天下絜矩之道。 上官虐下属。官司虐士民。皆由不能絜矩。故平天下之道。不外乎此。 士大夫不明大道。自视太高。则实有所不副。责人太苛。则众将忿怒。或又倡为荐士之举。区别而封域之。凡有所取。岂无所遗。凡有所扬。岂无所抑。品题既众。疑忌丛兴。心虽主于至公。迹已涉于朋党。议论先喧于羣口。用否岂必于一言。穷达进退之闲。必致修德怨而快私情。往往推忠之言。谓为沽名之举。至于洁身以退。亦曰愤怼而然。以此激怒。加以讦讪。事势至此。循默乃宜。循默成风。国家何赖。 因标榜而成朋党。欲杜朋党。激成谤讪。相激相胜。展转翻覆。或循默。或苟容。皆有关于国是。宋之不竞。半由于此。良可慨也。 士大夫不慕廉靖。而慕奔竞。不尊名节。而尊爵位。不乐公正。而乐软美。不敬君子。而敬庸人。既安习以成风。谓苟得为至计。老成零落。后生晚进。议论无所依据。学术无所宗主。正论益衰。仕风不振。台谏但有摧残。庙堂初无长养。人才者国家之根本。乏则养之。有则用之。庆厯所以盛者。非一日之积。惟其非一日之积。是以非一日之用。处当言之地。居得为之位。不当以排击为能。而顿忘培植之计也。 仕风之坏。以相激而成。人材之兴。以预养而盛。古今至论。 百官考核财赋源流。请省滥员。裁冗食。节浮费。始于朝官。达于州县。具为纲条品目。可使举行。而勿为浮议所沮。要在至诚恻怛。行之以公平简易。守之以坚确悠久。使弊去而物论不骇。事定而人心不摇。庶几制度既立。财用日丰。 核其财赋之源流。酌其可省之滥费。由贵及贱。由近及远。行之以简易。守之以悠久。物论不骇。人心不摇。可法可则。 经理田野之政。自一保始。每保画一图。凡田畴山水道路桥梁寺观之属。靡不登载。而以民居分布其闲。某治某业。丁口老幼凡几。悉附见之。合诸保为一都之图。合诸都为一乡之图。又合诸乡为一县之图。可以正疆界。可以稽户口。可以起徒役。可以备奸偷。凡按征发争讼追胥之事。披图一见可决。在田野为保。在军旅为伍。韩信多多益善。用是法也。四明袁公以此为荒政之要。由是民被实惠。而欺伪者无所容。 读书左图右史。方为实学。居官亦以左图右册。方见实政。后世图学不讲。所以为学为政。皆涉悬揣。为政而言及于图。不以为迂阔。则以为琐碎矣。若如真公所云。似迂阔。却切实也。似琐碎。却整齐也。余所厯各省。率属行之。颇有得其益者。益服真公之实学实政也。 论政者有曰宽以待良民。严以驭奸民。或曰抚民当宽。束吏贵严。或曰始严而终之以宽也。治人之术。果尽于此乎。何其合于圣贤者寡也。吾思之。惟患不能存吾心耳。吾心存。则蕴之为仁义。发之为恻隐羞恶。随物以应。宽与严皆在其中。无容心也。不观诸天乎。熙然而春。物无不得其生者。凛然而秋。物无不遂其成者。果孰为之。阴阳而已。吾之所谓仁义。即天之阴阳也。圣人系易。盖并言之。怵惕于情之所可矜。颡泚于事之所可愧。此吾固有之良。吾能存之使勿失。养之无以害。则天理浑然。随感辄应。于其当爱者。悯恻施焉。仁发于中。而不能不爱也。于其当恶者。惩艾加焉。义动于中。而不能不恶也。故虽宽而宽之名不闻。虽严而严之迹不立。仁义足以该宽严。而宽严不足以尽仁义也。黄自然曰。本仁义以为治政之方。即持敬以为存心之要。皆真公得之学问。验之躬行。而发之词章。非饰藻缋以为工者比也。省闻而请者曰。大学为人君止于仁。止者。必至于是而不迁之意。视民之官。有君道焉。曰恺悌父母。曰若保赤子。曰平易近民。以义并言。得毋相悖乎。自然曰。义所以全其仁也。惟爱民也切。故体之也至。痒疴疾痛。若己隐忧。则吏奸必戢。常恐害民。强梗必锄。常恐扰民。蠹政苛令。是刬是革。常恐一毫不便于民。此义也。而皆所以为仁也。不言仁。无以立为政之本。不兼言仁义。无以达为政之用。大学言仁而义在其中。今兼言仁义。深得大学之旨。 宽严悉仁义之施。而行仁不能废义。义即仁之用也。宽严不足以尽仁义。仁义可以该宽严。真公之论。得黄公而益明宽严之闲。学者仕者。可不讲明而切究之乎。 州县以罪罔民而没入之。其害至惨。一切禁戒。若法当籍者。自铢两以上。悉输刑狱司。以上于安边所。使为长吏者。知贪黩无益。而用法自平。 遇事滥罚。罪多出入。富者幸漏。贫者偏枯。其弊何所底止。 未尝用不测之赏。正容以悟之。而人自知所趋。未尝用己甚之罚。修令以示之。而人自知所避。器人以其所长。而僚属得职。察人以其所安。而鳏寡效情。学道清心。遇物而应。惟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可无愧焉。 此圣人所云易事而难悦之君子。未许一于宽纵者借口。 贪污自多欲尚侈始。小官俸廪几何。百般皆欲如意。不受赂。安从得。故清心寡欲。乃吾儒入手用功处也。 惟俭可以养廉。世容有俭而未必廉者。若不俭。虽欲廉而不可得也。可不戒与。 赃吏最为民害。财者民之心。夺其财则心伤。伤则怨结。怨结则思乱。方其黩货之始。为害若未遽形。积贪之余。贻患遂致莫捄。百司庶府。苞苴赂遗。一务屏绝。以清其源。监司郡守。必择风节。必任廉平。俾相纠察。以杜其流。上有节俭正直之风。下无剥蚀苛切之政。上下之交征既息。田野之生理自蕃。民力渐裕。邦本日固矣。 人臣建事立政。必广询博采。以尽下情。政令时有更变。其小者尔。有大于此者。苟不谋于众。而遽欲革焉。人言未同。人心不一。恐发之易而收之艰。 切中古今轻言兴革之弊。毋谓大事皆不可为也。 舜九官济济。和之至也。孔子曰。和而不同。晏婴曰。和与同异。盖和者可否相济。同者随声是非。士大夫随声是非之病多。可否相济之义少。平居苟且依违。临事必无仗义直言之公。奖忠谠以作士气。戒谀佞以警属僚。于事方克有济。其时廷臣争务容默。有论事稍切者。众指为异。故有此论。 留茂潜见王秘监公。极言赃吏之害。谓当举行旧典。黥隶没入之。始快物论。予亦赞其言。公有若微哂者。茂潜退。王公曰。二君俱盛年。不当颛持一切之论。迨后获聆诸贤议论。乃知国初权宜之政。姑以洗五季污习。自中世后。寝不复行。故绍圣崇宁闲。章蔡诸人。不得借此以网善类。然后知王公精神远虑。而予亦恨前言之易也。 我生不有命在天。得之不得曰有命。均委之命也。一为独夫之言。一为圣人之言。何也。盖命一也。恃焉而弗修。负乎天者也。安焉而弗求。乐乎天者也。其言虽似。其指则殊。是以五行家工于推算。其于人有益焉。有损焉。死生祸福系于天。非苟求之可得。苟避之可免。惟尽吾所当为。以听其自至。非益乎。以回之仁。无救于穷。以跖之不仁。无害其富寿。惠迪未必吉。从逆未必凶。苟然以自恣。非损乎。士君子与五行家谈命。未始非知命之意。予惟勉其毋惟命之恃。而惟命之安也。故为之说。使之谨于所言也。 与术者谈休咎。未始非趋吉避凶之一道。若知其命而安之听之。毋生希幸妄心。恃其命而盗之肆之。转生诡计妄念。此中损益。在士君子之自取非关术者事也。西山先生常谈星相。皆推本此义。故有取焉。 有书生工于相者。人咸以小技目之。其人曰。子徒知吾技之小。而未知吾法之妙也。圣门观人。察其所安。孟子以眸子定人之邪正。他如足不步日。日不存体。昔人知其将毙。执玉之高卑。知其俱危。此非相法与。吾之相也。不求诸貌。而求诸心。不窥其形。而窥其神。嬉怡微笑。妩媚可亲。吾独识其不仁。拱手行步。退若处女。吾许其厚福。推吾之法。可以知人。可以用人。 达者工夫。察言观色。讲慎独者。有诸内必形诸外。又曰德润身。仁义礼智。根心生色。啐面盎背。鞫狱者色听气听。观人者色厉内荏。皆相法也。分别淑慝。进退君子小人。尤不可少。相虽小技。可以通于大道。 星度之说。推人寿夭穷通。若指诸掌。此无他。五行而已矣。五行者。盛衰而已矣。盛衰则有滋槁。有盈缩。造物者惟其所值。岂有意于丰啬。然富贵贫贱。一定不可易者。气之所为。无所用吾力者也。至于柔强明愚。虽或不同。由学可以反之。此性之所存。人之得用吾力者也。世人于其不可易者。往往多求于分剂之表。于可致力者。顾漠然不以概诸心。是惑也。 此为星家者言。亦自有听命而安之。不肯恃命而恣之之理在。故君子有立命之学。 诗曰。卜云其吉。终焉允臧。此择地之说也。天之生我。我辰安在。此论命之说也。或曰。命不可以力而移。地可以求而得。不知天下万事。其孰非命。求地而获吉。与求而弗获。皆命也。谓地为可求。是不知命也。世闲自有可移者存。而人莫之移。自有可求者存。而人莫之求。此圣贤之所叹惜也。 求地而地终不可求。求命而命终不可移。故君子一则曰安命。一则曰居易以俟命。又曰穷理尽性以至于命。 写真者绘形毕肖。人咸以为喜。第知形之当肖。而不知有践形惟肖之义。亦惑也。 即此可悟返观内省之学。 为政之本。风化是先。潭俗素称淳古。今欲因其本俗。迪之于善。已为文谕告。俾兴孝悌之行。厚宗族邻里之恩。不幸有过。许之自新。而毋狃于故习。若夫推此意而达之民。则令佐之责也。 【 以下谕官僚。】 邑民以事至官者。愿不惮其烦。而谆晓之。感之以至诚。持之以悠久。必有油然而兴起者。若有孝行纯至。友爱着闻。与夫协和亲族。赒济乡闾。为众所推者。采访其实。以上于州。当与优加褒劝。至于听讼之际。尤当以正名分厚风俗为主。 官毋薄待其民。民将不忍以薄自待矣。 正己之道未至。爱人之意不孚。虽有教告。民未必从。愿与同僚。各以四事自勉。而为民去其十害。何谓四事。曰律己以廉。 【 凡为士夫者。万分廉洁。止是小善。一点贪污。便是大恶。不廉之吏。如蒙不洁。虽有他美。莫能自赎。故以此为四事之首。】 抚民以仁。 【 为政者。当体天地生万物之心。有一毫之惨刻。非仁也。有一毫之忿疾。亦非仁也。】 存心以公。 【 传曰。公生明。私意一萌。是非易位。欲事之当理。不可得也。】 莅事以勤是也。 【 当官者。一日不勤。下必有受其弊者。古之圣贤。犹且日昃不食。坐以待旦。况其余乎。今之世有勤于吏事者。反以鄙俗目之。而诗酒游宴。则谓之风流娴雅。此政之所以多疵。民之所以受害也。】 何谓十害。曰断狱不公。 【 狱者民命所关。岂可稍有私曲。】 听讼不审。 【 讼有实有虚。听之不审。则实者反虚。虚者反实矣。其可苟乎。】 淹延囚系 【 一夫在囚。举室废业。囹圄之苦。度日如岁。其可淹久乎。】 惨酷用刑。 【 人之体肤。即己之体肤。何忍以惨酷加之。为吏者。好以喜怒用刑。甚者或以关节用刑。不思刑者国之典。所以代天纠罪。岂官吏逞忿行私者乎。】 泛滥追呼。 【 一夫被追。举室惊扰。有持引之需。有出官之费。贫者不免举债。甚者至于破家。其可泛滥乎。】 招引告讦。 【 告讦乃败俗乱化之原。有犯者。自当痛惩。何可勾引。今官司有受人实封状。与出榜召人告首阴事。犯罪皆系非法。不可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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