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注疏 - 昭公卷二十四(起二十三年,尽三十二年)

作者: 何休13,313】字 目 录

又方干反。锧,之实反。要,一遥反。再拜颡。高子执箪食,箪,音丹,苇器。食,音嗣,注同。苇,于鬼反。笥,思嗣反。糗,丘九反,又昌绍反。

[疏]注“箪,苇器也”至“方曰笥”。

○解云:《释器》无文,盖以时事言之。云食即下所致糗也者,即下文云“敢致糗於从者”是也。

与四脡脯,脡,他顶反,又大顶反。朐,其俱反。

[疏]注“屈曰朐,申曰脡”者。

○解云:正以脡是伸舒之名,则知朐是屈叠之称矣。郑注《曲礼》上篇云“屈中曰朐”,义通於此。

国子执壶浆,

[疏]注“壶,礼器”。

○解云:即《燕礼》云“司宫尊于东楹之西,两方壶,左玄酒,南上”是也。云“腹方”至“爵饰者”,《释器》无文,盖用旧说,或以时事知之,言有爵饰者,谓刻画盏爵之形,饰其壶体。

曰:“吾寡君闻君在外,馂饔未就,馂,音俊。

[疏]注“馂熟食饔熟肉”。

○解云:《聘礼曰》“宰夫朝服设飧,饪一牢,在西鼎九”,是飧为熟食也;又云“归饔饩五牢,饪一牢”云云,上文对饩,下文有“饪一牢”之言,故知熟肉明矣。

敢致糗于从者。于从,才用反,注及下皆同。糒,音备。

[疏]注“糗,糒也”。

○解云:言糗糒,若今之糒米也。糗,姝绍反,又羌九反。糒,平祕反。

昭公曰:“君不忘吾先君,延及丧人,锡之以大礼。”再拜稽首,以衽受。衽,而甚反,又而鸠反,掩裳际也。索,所白反。

[疏]“锡之以大礼”,上文糗是也。

○注“衽衣”至“乏器”。解云:所以衽受之者,而以行客之人於器物乏故也。

高子曰:“有夫不祥,君无所辱大礼。”大卑,音泰,下“大学”同。昭公盖祭而不尝。

[疏]注“祭必”至“让也”。

○解云:凡礼,食必先须祭者,正欲作谦,其未祭之时,不敢便即尝之,欲示有所先。今昭公祭讫犹不尝者,正欲待礼让故也。

景公曰:“寡人有不腆先君之服,未之敢服;腆,他典反,厚也。著,丁略反。裨,婢支反。黻,音弗。

[疏]注“礼天子朝”。

○解云:皆出《礼记》。汉礼亦然。

有不腆先君之器,

[疏]注“器谓上所执箪壶”者。上文“高子执箪食”、“国子执壶浆”是也。然则上言饔飧未熟,今则更以箪壶盛饔飧是。

未之敢用,敢以请。”昭公曰:“丧人不佞,失守鲁国之社稷,执事以羞,敢辱大礼,敢辞。”

[疏]“敢辱”至“敢辞”。

○解云:亦上有“不”字者,若有“不”字,则辞下读,是以注者以不敢言之。

景公曰:“寡人有不腆先君之服,未之敢服;有不腆先君之器,未之敢用,敢固以请。”昭公曰:“以吾宗庙之在鲁也,有先君之服,未之能以服;有先君之器,未之能以出,敢固辞。”

[疏]“未之能以服”者。解云:谓未能服之以事人矣。下文“未之能以出”亦然。

○注“今已无有”者。谓已身之已,或解已为、已然之已也。

景公曰:“寡人有不腆先君之服,未之敢服;有不腆先君之器,未之敢用,请以飨乎从者。”令,力呈反。昭公曰:“丧人其何称?”故称,尺证反。景公曰:“孰君而无称?”昭公於是噭然而哭,噭,古吊反,一音古狄反。诸大夫皆哭。既哭,以人为菑,菑,侧其反,又侧吏反。埒垣,力悦反;下音袁。别,彼列反。辟,音壁。

[疏]注“菑周埒垣也”者。

○解云:犹言周匝为埒墙。云“今大学辟雍作‘侧’字”者,谓何氏所注者是“菑”字,今汉时大学辟雍所读者,作“侧”字,云既哭以人为侧。

以幦为席,幦,亡历反,车覆笭也;一音呼阒反。覆笭,力丁反。

[疏]注“幦车覆笭”。

○解云:笭即式也,但车式以笭为之,有竖者,有横者,故《考工记》注云“轛,式之植者横者也”。礼,君羔幦虎犆,大夫、士鹿幦豹犆者是也。

以鞍为几,以遇礼相见。鞍,音安。孔子曰:“其礼与其辞足观矣。”

[疏]注“地者痛录”至“公也”。

○解云:书其唁公于野井者,正欲痛公而详录之。下二十九年春,“齐侯使高张来唁公”,不复书其地,正以公居于运,与在国同,故与此异;下三十一年“晋侯使荀栎唁公于乾侯”,地者,与此同。

冬,十月,戊辰,叔孙舍卒。

十有一月,已亥,宋公佐卒于曲棘。曲棘者何?宋之邑也。诸侯卒其封内不地,此何以地?忧内也。

[疏]“曲棘者何”。

○解云:欲言宋邑,例所不书;欲言他邑,文无所系,故执不知问。“诸侯卒其封内不地,此何以地”者。正以桓五年“陈侯鲍卒”不地,是以弟子据而难之。但宣公九年“晋侯黑臀卒于扈”之下已有成注,故於此省文。

十有二月,齐侯取运。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为公取之也。为公,于伪反,注同。

[疏]“外取邑不”至“以书”。

○解云:正据襄元年传云“鱼石走之楚,楚为之伐宋,取彭城以封鱼石”,而经不书楚取彭城是也。但隐四年春,“莒人伐杞,取牟娄”之下有注,故此省文。

○注“不举伐者”。

○解云:正以隐四年春,“莒人伐杞,取牟娄”,举伐言取,故决之。云月者,善录齐侯者,正以哀八年“夏,齐人取讙及僤”,外取邑而书时,今此书月,正以善忧内,详录齐侯矣。

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葬宋元公。

三月,公至自齐,居于运。不复,扶又反,下同。

[疏]“三月公”至“于运”。

○解云:案上“公逊于齐,次于杨州。齐侯唁公于野井”,似不入齐国都。而得言至自齐者,《穀梁传》云“公次于杨州,其曰至自齐,何也”。注云“据公但至杨州,未至齐”;“以齐侯之见公,可以言至自齐也”,注云“齐侯唁公于野井,以亲见齐侯为重,故可言至自齐”;“居于郓者,公在外也”,注云“若但言公至自齐,而不言居于郓,则嫌公得归国,欲明公实在外,故言居于郓”。

○注“月者闵”至“居运”者。正以凡致例时故也。

○注“致者”至“可知”。

○解云:桓元年“三月,公会郑伯于垂”之下,注云“不致者,为下去王,適足起无王,未足以见无王罪深浅,故复夺臣子辞,成诛文也”。然则昭公失所,为臣所逐,而致之者,正以罪轻於桓公,明其臣子当忧纳公故也。云后不复月者,始录可知,即此秋“公至自会”;二十七年冬,“公至自齐,居于郓”之属是也。

夏,公围成。恶,乌路反。

[疏]注“不从”至“为重”。

○解云:成三年“秋,叔孙侨如率师围棘。棘者何?汶阳之不服邑也。其言围之何?不听也”,注云“不听者,叛也。不言叛者,为内讳,故书围以起之”。然则今此围成是围叛之文,而知为恶公书之者,正以本与国俱叛,理宜不复以叛为重故也。

○注“不从”至“臣子”。

○解云:定十二年“十有二月,公围成”,注云“天子不亲征下土,诸侯不亲征叛邑,不能围成,不能服,不能以一国为家,甚危,若从他国来,故危录之”是也。然则此经不书月,亦与彼异,而注不决之者,省文从可知。

秋,公会齐侯、莒子、邾娄子、杞伯盟于剸陵。鄟,音专,本亦作“专”。

[疏]注“不月”至“信辞”。

○解云:《春秋》之义,大信者时,小信者月,不信者日。剸陵之会,无相犯,复无大信,止合书月,而书时者,正以约欲纳公,故为大信辞矣。

公至自会,居于运。

[疏]注“致会者”至“于运”。

○解云:庄六年注云“公与二国以上出会盟,得意致会,不得意不致”,即哀十三年夏,“公会晋侯及吴子於黄池”,“秋,公至自会”;宣七年“冬,公会晋侯”以下于黑壤之属是也。然则公与二国以上出会盟,得意致会,明公已得意於诸侯。

九月,庚申,楚子居卒。

冬,十月,天王入于成周。成周者何?东周也。

[疏]“成周者何”。

○解云:欲言正居,经无京师之称;欲言非正居,天王入之,故执不知问。

○注“是时王”至“西周”。

○解云:谓是上二十二年时。故彼经称“秋,刘子、单子以王猛入於王城”,传云“王城者何?西周也”,注云“时居王城邑,自号西周王”是也。

其言入何?

[疏]注“据入者篡辞”。

○解云:即庄六年“卫侯朔入于卫”之下,传文所云“其言入何?篡辞也”是也。

不嫌也。为天,于伪反。

[疏]注“上言”至“难也”。

○解云:谓此经上有天王之文,下虽言入,非篡可知。上二十三年秋“天王居于狄泉”,传云“此未三年,其称天王者何?著有天子”。然则此注云“著有天子已明”者,取上传之文。云主言入者,起其难也者,正以隐八年春“入邴”之下,传云“其言入何?难也”。庄二十四年秋“夫人姜氏入”之下,传云“其言入何?难也”。然则入者,重难之辞,故云主言入者,起其难也。

○注“不言”至“外之”。

○解云:桓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之下,传云“京师者何?天子之居也”,则天子之居,乃京师是也。今言天王入于成周,不言入京师者,正欲起其正居在成周故也。所以能起之者,既为天王所入,正居明矣。言实外之者,正以天子之重,海内瞻望,宜亲九族,以自卫守,而辟庶孽,蒙尘于外,经历数年,方归旧守,是以不言京师,欲以外之。然则不言京师,兼二义矣。初起成周为王居,终实外天子,故云不言京师,起正居在成周,实外之也。注云“月者,为天下喜录王者反正位”者,正以此上二十二年,“秋,刘子、单子以王猛入于成周”,不书月。今此月者,为天下喜录王者反正位故也。

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渠率,所类反,或作“帅”。

[疏]“尹氏召伯”至“奔楚者”。

○解云:《穀梁》与此同,《左氏》“召伯”作“召氏”。

○注“云“立王子朝独举尹氏”者。

○解云:即上二十三年秋,“尹氏立王子朝”是也。云当先诛渠帅,后治其党者,汉之贼首,皆谓之渠帅,故何氏云焉。云犹楚婴齐者,成二年冬,“十有一月,公会楚公子婴齐于蜀。丙申,公及楚人”以下盟于蜀,彼注云“上会不序诸侯大夫者,婴齐,楚专政骄蹇臣也,数道其君率诸侯侵中国,故独先举于上,乃贬之。明本在婴齐,当先诛其本,乃及其末”是也。

二十有七年,春,公如齐。公至自齐,居于运。

夏,四月,吴弑其君僚。为季,于伪反,下同。见,贤遍反。

[疏]注“不书阖庐弑其君者”。

○解云:襄二十九年,“吴子使札来聘”,下传云“阖庐曰:‘先君之所以不与子国,而与弟者,凡为季子故也。将从先君之命与,则国宜之季子者也;如不从先君之命与,则我宜立者也。僚恶得为君乎?’於是使专诸剌僚”者,阖庐弑僚之文也。今不书阖庐弑,为季子讳不讨贼故也。云明季子不忍父兄弟自相杀者,即彼传云“而致国乎季子,季子不受,曰:‘尔弑吾君,吾受尔国,是吾与尔为篡也;尔杀吾兄,吾又杀尔,是父子兄弟相杀,终身无已也。’去之延陵,终身不入吴国”者,是其文也。云不举专诸弑者,桓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之下,何氏注云“督不氏者,起冯当国”。然则彼经贬去督之氏者,起其弑君,取国与冯。所以不举专诸弑僚,见取国与阖庐者,正以其贱不得贬之;假令书见,正得称人,文无所明故也。注月者,明失众见弑,故不略之者,文十八年冬,“莒弑其君庶其”,传云“称国以弑何?称国以弑者,众弑君之辞”,何氏云“一人弑君,国中人人尽喜,故举国以明失众,当坐绝也。例皆时者,略之也”。然则称国以弑者,例皆不月以略之。今此月者,直是本不出贼,以除阖庐罪,是以称国,非失众见弑之例,故不略之。

楚杀其大夫郤宛。郤宛,去逆反;下纡宛反。。

秋,晋士鞅、宋乐祁犁、卫北宫喜曹人、邾娄人、媵人会于扈。犁,力兮反,又力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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