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注疏 - 庄公卷八(起十八年,尽二十七年)

作者: 何休11,125】字 目 录

[疏]注“私行”至“告籴”。

○解云:即下二十八年经云“冬,筑微。大无麦禾”;“臧孙辰告籴于齐”,传云“何以不称使?以为臧孙辰之私行”是也。

○注“不嫌”至“国文也”。

○解云:成二年传云“君不使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者,是其文也。又闵二年传云“高子者何?齐大夫也。何以不称使?我无君也”者,亦是也。今此葬原仲,不嫌使乎大夫者,正以上有如陈之文故也。无国事,言如陈者,文九年注云“大夫系国”是也。

何通乎季子之私行?辟内难也。内难,乃旦反,注及与下同。君子辟内难,而不辟外难。之治,直吏反,下“之治”同。

[疏]注“《礼记》曰”至“搑恩”。

○解云:《丧服四制》文也。案彼文“事”作“治”字,下“搑”字作“断”字,盖以所见异。

内难者何?公子庆父、公子牙、公子友皆庄公之母弟也。公子庆父、公子牙通乎夫人,

[疏]“内难者何”。

○解云:正以弑君之事,乃在庄三十二年冬,今已辟之,故执不知问。

以胁公。

[疏]注“语在三十二年”。

○解云:即“公曰:‘牙谓我曰:鲁一生一及,君巳知之矣。庆父也存”是也。

季子起而治之,则不得与于国政;坐而视之,则亲亲,与,音预。因不忍见也。故於是复请至于陈,而葬原仲也。

[疏]“故於是复请”至“於陈”。

○解云:案上二十五年“冬,公子友如陈”,今又请往,故言复也。

冬,杞伯姬来。其言来何?

[疏]“冬,杞伯姬来”。

○解云:即上二十五年夏,“伯姬归于杞”者是也。非谓此年“春,公会杞伯姬于洮”者,杞伯姬自是大夫之妻。然则此伯姬是其女,洮之伯姬是其姊妹,故今得并称伯矣。

○注“据有来归”。

○解云:即宣十六年“秋,郯伯姬来归”是也。

直来曰来,

[疏]注“诸侯”至“得反”。

○解云:即此文“直来曰来”是也。其大故者,奔丧之谓。文九年“夫人姜氏如齐”,彼注云“奔父母之丧也”是也。

○注“唯自大夫”至“一归宁”。

○解云:自,从也。言从大夫妻以下,即《诗》云“归宁父母”是也。案《诗》是后妃之事,而云大夫妻者,何氏不信《毛叙》故也。

大归曰来归。更,音庚。背,音佩。丧妇,息浪反。长女,丁丈反。悖,补内反。

[疏]注“不背德也”。

○解云:言巳贱时,彼巳事巳,是其恩德也。若贵而弃之,即是背德而不报,非礼也。

○注“逆家”至“人伦也”。

○解云:谓仍见其家不行正直,而行顽慝,废其尊卑之伦次,故不可娶。

莒庆来逆叔姬。莒庆者何?莒大夫也。莒无大夫,此何以书?讥。何讥尔?大夫越竟逆女,非礼也。

[疏]“莒庆者何”。

○解云:欲言莒君,经不称子;欲言大夫,莒无大夫,故执不知问。“大夫”至“非礼也”。

○解云:大夫所以不得越竟逆女者,正以大夫任重,於政事有所损旷故也。若士则待越竟娶妻,正以其任轻故也。是以《士昏礼》云“若异邦则赠,丈夫逆者以束锦是也。

○注“言叔”至“乖离也”。

○解云:若不与归同文,宜言莒庆来逆女,叔姬归于莒矣。然则言叔姬者,是其归文也。又云重乖离者,谓书其逆女与归文同也,何者?嫁于大夫,贱不合录,而书其逆叔姬者,重其乖离矣。

杞伯来朝。夏,户雅反。

[疏]注“杞,夏后,不称公”。

○解云:隐五年传云“王者之后称公”,今而称伯,故怪之。

○注“黜而”至“三年”。

○解云:僖二十三年“十有一月,杞子卒”,注云“始见称伯,卒独称子者,微弱为徐、莒所胁,不能死位。《春秋》伯、子、男一也,辞无所贬。贬称子者,《春秋》黜杞不明,故以其一等贬之,明本非伯乃公也。又因以见圣人子孙,有诛无绝,故贬不失爵”是也。言“方以子贬”者,方以僖二十三年贬之称子,令与伯共为一等,故於此处不得称侯耳。

公会齐侯于城濮。濮,音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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