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唐書 - 卷一百七十一 列傳第一百二十一

作者: 劉昫 等編8,195】字 目 录

危疾,聞於中外,足為殷鑒。皆陛下素所詳知,必不可更踵前車,自貽後悔。今朝野之人,紛紜竊議,直畏忤旨,莫敢獻言。臣蓬艾微生,麋鹿同處,旣非邀寵,亦又何求?但泛覽古今,粗知忠義,有聞而默,於理不安。願陛下無怒芻蕘,庶裨萬一。

穆宗歎獎其言,尋令訪臯,不獲。

李中敏,隴西人。父嬰。中敏,元和末登進士第,性剛褊敢言。與進士杜牧、李甘相善,文章趣向,大率相類。中敏累從府辟,入為監察,歷侍御史。大和中,為司門員外郎。六年夏旱。時王守澄方寵鄭注,及誣構宋申錫後,人側目畏之。上以久旱,詔求致雨之方。中敏上言曰:「仍歲大旱,非聖德不至,直以宋申錫之冤濫,鄭注之姦弊。今致雨之方,莫若斬鄭注而雪申錫。」士大夫皆危之,疏留中不下。明年,中敏謝病歸洛陽。及訓、注誅,竟雪申錫,召中敏為司勳員外郎。尋遷刑部郎中,知臺雜。

其年,拜諫議大夫,充理匭使。上言曰:「據舊例,投匭進狀人先以副本呈匭使,或詭異難行者,不令進入。臣檢尋文案,不見本勑,所由但云貞元奉宣,恐是一時之事。臣以為本置匭函,每日從內將出,日暮進入,意在使冤濫無告有司不為申理者,或論時政,或陳利害,宜開其必達之路,所以廣聦明而慮幽枉也。若令有司先見,裁其可否,即非重密其事,俾壅塞自伸於九重之意。臣伏請今後所有進狀及封事,臣但為引進,取捨可否,斷自中旨。庶使名實在茲,以明置匭之本。」從之。尋拜給事中。

李甘字和鼎。長慶末進士擢第,又制策登科。大和中,累官至侍御史。鄭注入翰林侍講,舒元輿旣作相,注亦求入中書。甘唱於朝曰:「宰相者,代天理物,先德望而後文藝。注乃何人,敢茲叨竊?白麻若出,吾必壞之。」會李訓亦惡注之所求,相注之事竟寢。訓不獲已,貶甘封州司馬。

又有李款者,與中敏同時為侍御史,鄭注邠寧入朝,款伏閤彈注云:「內通勑使,外結朝官,兩地往來,卜射財貨。」文宗不之省。及注用事,款亦被逐。開成中,累官至諫議大夫,出為蘇州刺史,遷洪州刺史、江西觀察使。杜牧自有傳。

高元裕字景圭,渤海人。祖甝,父集,官卑。元裕登進士第,本名允中,大和初,為侍御史,奏改元裕。累遷左司郎中。李宗閔作相,用為諫議大夫,尋改中書舍人。九年,宗閔得罪南遷,元裕出城餞送,為李訓所怒,出為閬州刺史。時鄭注入翰林,元裕草注制辭,言注以醫藥奉君親,注怒,會送宗閔,乃貶之。訓、注旣誅,復徵為諫議大夫。

開成三年,充翰林侍講學士。文宗寵莊恪太子,欲正人為師友,乃兼太子賔客。四年,改御史中丞,風望峻整。上言曰:「御史府紀綱之地,官屬選用,宜得實才。其不稱者,臣請出之。」監察御史杜宣猷柳瓌崔郢、侍御史魏中庸高弘簡,並以不稱,出為府縣之職。尋而藍田縣人賀蘭進與里內五十餘人相聚念佛,神策鎮將皆捕之,以為謀逆,當大辟。元裕疑其冤,上疏請出賀蘭進等付臺覆問,然後行刑,從之。

會昌中,為京兆尹。大中初,為刑部尚書。二年,檢校吏部尚書、襄州刺史,加銀青光祿大夫、渤海郡公、山南東道節度使。入為吏部尚書,卒。元裕兄少逸、元恭。

少逸,長慶末為侍御史,坐弟元裕貶官,左授贊善大夫,累遷左司郎中。元裕為中丞,少逸遷諫議大夫,代元裕為侍講學士。兄弟迭處禁密,時人榮之。會昌中,為給事中,多所封奏。大中初,檢校禮部尚書、華州刺史、潼關防禦、鎮國軍使。入為左散騎常侍、工部尚書,卒。

元裕子璩,登進士第。大中朝,由內外制歷丞郎,判度支。咸通中,守中書侍郎、平章事。

李漢字南紀,宗室淮陽王道明之後。道明生景融,景融生務該,務該生思,思生岌。岌已上無名位,至岌為蜀州晉原尉。岌生荊,荊為陝州司馬。荊生漢。

漢,元和七年登進士第,累辟使府。長慶末,為左拾遺。敬宗好治宮室,波斯賈人李蘇沙獻沈香亭子材,漢上疏論之曰:「若以沈香為亭子,即與瑤臺瓊室事同。」寶曆中,王政日僻,漢與同列薛廷老因入閤廷奏曰:「近日除授,不由中書擬議,多是宣出施行。臣恐自此紀綱大壞,姦邪恣行。願陛下各勑有司,稍存典故。」坐言忤旨,出為興元從事。

文宗即位,召為屯田員外郎、史館修撰。漢,韓愈子壻,少師愈為文,長於古學,剛訐亦類愈。預修憲宗實錄,尤為李德裕所憎。大和四年,轉兵部員外郎。李宗閔作相,用為知制誥,尋遷駕部郎中。

八年,代宇文鼎為御史中丞。時李程為左僕射,以儀注不定,奏請定制。先是,大和三年,兩省官同定左右僕射儀注:御史中丞已下,與僕射相遇,依令致敬,斂馬側立待。僕射謝官日,大夫中丞、三院御史,就幕次參見,其觀象門外立班,旣以後至為重。大夫中丞到班後,朝堂所由引僕射就位,傳呼贊導,如大夫就列之儀。班退,贊導亦如之。御史大夫與僕射道途相遇,則分道而行。舊事,左右僕射初上,御史中丞、吏部侍郎已下羅拜。四年,中書奏曰:「僕射受中丞侍郎拜,則似太重,荅郎官已下拜,則太輕。起今後,諸司四品已下官,及御史臺六品已下并郎官,並望準故事,餘依元和七年勑處分。」可之。至是,因李程奏,漢議曰:「左右僕射初上,受左右丞、諸曹侍郎、諸司四品及御史中丞已下拜。謹按開元禮及六典,並無此儀注,不知所起之由。或以為僕射師長百僚,此語亦無證據,唯有曹魏時賈詡讓官表中一句語耳。且尚書令是正長,尚無受拜之文。故事,與御史中丞、司隷校尉號三獨坐。伏以朝廷比肩,同事聖主,南面受拜,臣下何安?縱有明文,尚須釐革。故禮記曰:『君於士不荅拜,非其臣則荅之。』況御史中丞、殿中御史是供奉官,尤為不可。儀制令雖有隔品之文,不知便是受拜否?及御史大夫,亦曾受御史已下拜,今並不行。蓋以禮數僭逼,非人臣所安。元和六年七月,詔崔邠、段平仲與當時禮官王涇、韋公肅等同議其事,理甚精詳。今請舉而行之,庶為折衷。」時程入省,竟依舊儀,議者以漢奏為是。

七年,轉禮部侍郎。八年,改戶部侍郎。九年四月,轉吏部侍郎。六月,李宗閔得罪罷相,漢坐其黨,出為汾州刺史。宗閔再貶,漢亦改汾州司馬,仍三二十年不得錄用。會昌中,李德裕用事,漢竟淪躓而卒。

漢弟滻、洗、潘,皆登進士第。潘,大中初為禮部侍郎。漢子貺,亦登進士第。

李景儉字寬中,漢中王瑀之孫。父褚,太子中舍。景儉,貞元十五年登進士第。性俊朗,博聞強記,頗閱前史,詳其成敗。自負王霸之略,於士大夫間無所屈降。貞元末,韋執誼、王叔文東宮用事,尤重之,待以管、葛之才。叔文竊政,屬景儉居母喪,故不及從坐。韋夏卿留守東都,辟為從事。竇群為御史中丞,引為監察御史。群以罪左遷,景儉坐貶江陵戶曹。累轉忠州刺史。

元和末入朝,執政惡之,出為澧州刺史。與元稹、李紳相善。時紳、稹在翰林,屢言於上前。及延英辭日,景儉自陳己屈,穆宗憐之,追詔拜倉部員外郎。月餘,驟遷諫議大夫。性旣矜誕,寵擢之後,凌蔑公卿大臣,使酒尤甚。中丞蕭俛、學士段文昌相次輔政,景儉輕之,形於談謔。二人俱訴之,穆宗不獲已,貶之。制曰:「諫議大夫李景儉,擢自宗枝,嘗探儒術,荐歷臺閤,亦分郡符。動或違仁,行不由義。附權幸以虧節,通姦黨之陰謀。衆情皆疑,群議難息。據因緣之狀,當置嚴科;順長養之時,特從寬典。勉宜省過,無或徇非。可建州刺史。」未幾元稹用事,自郡召還,復為諫議大夫。

其年十二月,景儉朝退,與兵部郎中知制誥馮宿、庫部郎中知制誥楊嗣復、起居舍人溫造、司勳員外郎李肇、刑部員外郎王鎰等同謁史官獨孤朗,乃於史館飲酒。景儉乘醉詣中書謁宰相,呼王播、崔植、杜元穎名,面疏其失,辭頗悖慢,宰相遜言止之,旋奏貶漳州刺史。是日同飲於史館者皆貶逐。景儉未至漳州而元稹作相,改授楚州刺史。議者以景儉使酒,凌忽宰臣,詔令纔行,遽遷大郡。稹懼其物議,追還,授少府少監。從坐者皆召還。而景儉竟以忤物不得志而卒。景儉疏財尚義,雖不厲名節,死之日,知名之士咸惜之。

景儉弟景儒、景信、景仁,皆有藝學,知名於時。景信、景仁,皆登進士第。

史臣曰:仲尼有言,「不得中行而與之,必也狂狷乎!」若渤論考第,仲方駁謚,誠知後悔,不能息言,可謂狷歟?當賊注挾邪之辰,群公結舌而寢默,而中敏、李甘、元裕,或肆其言,或奮其筆,暴揚醜跡,不憚撩鬚。謂之為狂,即有遺恨,比夫請劒斷佞,亦可同年而語也。南紀有良史才,足以自立,而恊比權幸,顛沛終身。君子慎獨,庸可忽諸。景儉自負太過,蕩而無檢,良驥跅弛之患也。

贊曰:張、李切言,利刃決雲。裴諫方士,深誠愛君。言排賊注,高、李不群。漢、儉朋比,夫何足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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