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唐書 - 卷七 本紀第七

作者: 劉昫 等編11,588】字 目 录

狀、書奏、牋牒年月等數,作一十、三十、四十字。

夏六月丙辰,兵部尚書、朔方道行軍大總管郭元振加同中書門下三品。

秋七月甲子,太平公主與僕射竇懷貞、侍中岑羲、中書令蕭至忠、左羽林大將軍常元楷等謀逆,事覺,皇帝率兵誅之。窮其黨與,太子少保薛稷、左散騎常侍賈膺福、右羽林將軍李慈李欽、中書舍人李猷、中書令崔湜、尚書左丞盧藏用、太史令傅孝忠、僧惠範等皆誅之。兵部尚書郭元振從上御承天門樓,大赦天下,自大辟罪已下,無輕重咸赦除之。翌日,太上皇誥曰:「朕將高居無為,自今後軍國刑政一事以上,並取皇帝處分。」

開元四年夏六月甲子,太上皇帝崩于百福殿,時年五十五。秋七月己亥,上尊謚曰大聖貞皇帝,廟曰睿宗。冬十月庚午,葬于橋陵。天寶十三載二月,改謚曰玄真大聖大興孝皇帝。

史臣曰:法不一則姦偽起,政不一則朋黨生,上旣啟其泉源,下胡息於奔競。觀夫天后之時,雲委於二張之第;孝和之世,波注於三王之門。獻奇則除設盈庭,納賄則斜封滿路,咸以進趨相軌,姦利是圖,如火投泉,安得無敗?洎景龍繼統,污俗廓清,然猶投杼於乘輿之間,抵掌於太平之日。以至書頻告變,上不自安,宮臣致禦魅之科,天子慊巡邊之詔。彼旣彎弓而射我,我則號泣以行刑。此雖鎮國之尤,亦是臨軒之失。夫君人孝愛,錫之以典刑,納之於軌物,俾無僭逼,下絕覬覦,自然治道惟新,亂階不作。孝和旣已失之,玄真亦未為得。

贊曰:孝和、玄真,皆肖先人。率情背禮,取樂於身。夷塗不履,覆轍攸遵。扶持聖嗣,賴有賢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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