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宗教、身分与司法

宋代的宗教、身分与司法
作 者: 柳立言
出版社: 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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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签: 隋唐宋元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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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缺《宋代的宗教、身分与司法》作者简介

内容简介

《宋代的宗教、身分与司法》要探讨的问题,就是宗教和身分这两个因素与宋代司法的关系。这是一个很广泛的问题,必须一步一步分解为众多的小问题,才能提供较完备的答案。如用今天的法律概念,第一步便是分为刑事和民事案件,第二步是针对两者提出各自专属的问题,有时是互不相通的。众所周知,虽然没有绝对的划分,宋代已具备民刑有别的意识和相应的审判流程,故《宋代的宗教、身分与司法》亦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当人们犯罪时,如杀人放火强盗奸淫,他们的宗教和身分对司法有何影响?二是当人们主张他们的权利时,如承受遗产、监护子女和立嗣,他们的宗教和身分对司法有何影响?这是《宋代的宗教、身分与司法》分为上编和下编的大致标准,当然有不能一刀两断的地方。

图书目录

前言

上编 宗教:以佛教为例

前言

一、僧人所犯何罪:色戒

(一)僧人为何犯罪?

1. 戒律对禁欲的严苛产生反效果

2. 密宗以交合为修行方法

3. 南宗禅提倡非心非佛的后遗症

4. 俗众助长僧人犯罪

(二)僧人如何犯罪?

1. 利用“僧”的身分和形象

2. 利用职权

3. 利用金钱

4. 利用共同需要或兴趣

5. 假名佛法以惑人

6. 以诡计陷人

7. 以威力逼人:拐带、掳走、禁锢、强奸、灭口

(三)司法如何审判

1. 依法处置

2. 逾法处置

3. 无法处置

二、僧人为何犯罪:红尘浪里难修行

(一)自律的问题

1. 僧团管理的失效

2. 佛门戒律的新诠释与修行的新途径

(二)他律的问题

1. 佛教文化被士大夫同化

2. 僧人迎合和利用大众文化

三、僧人如何犯罪:共业(僧人与其他人共同犯罪)

四、影响审判的因素

(一)士大夫作为治理者

1. 政策

2. 治安

3. 财政

(二)士大夫作为排佛者和信仰者

1. 排抑佛教者

2. 宗教信仰者

下编 身分:以妾为例

前言

一、回顾

二、妾、婢岂难辨

(一)礼之婚娶与丧服

(二)法之株连与奸罪

三、妾与婢混淆的原因

(一)大异之中的小同

(二)名称混用:婢被泛称为妾

(三)妾与婢的中间层:有雇期的“妾婢”

四、妾的司法遭遇

(一)妾对己产的权利

1. 随嫁之资

2. 夫君的赠与

(二)妾对亡夫遗产的权利

1. 庶母的生分权

2. 来自“妾”身分的受养权

3. 来自“生母”身分的保管权和教令权

(三)妾对亡夫绝户的立嗣权

1. 寡妾作为第二顺位的次妻

2. 寡妾作为第三顺位的母亲

结论

引用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