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书 - 卷二十八列传第二十

作者: 李百药2,354】字 目 录

保二年,从驾至晋阳,于宫门外骂元韶曰:“尔不及一老妪,背负玺与人,何不打碎之。我出此言,即知死也,然尔亦讵得几时!”文宣闻而杀之,亦斩临淮公孝友。孝友临刑,惊惶失措,晖业神色自若。仍凿冰沉其尸。晖业弟昭业,颇有学问,位谏议大夫。庄帝幸洛南,昭业立于阊阖门外叩马谏,帝避之而过,后劳勉之。位给事黄门侍郎、卫将军,右光禄大夫,卒。谥曰文侯。

元弼,字辅宗,魏司空晖之子。性刚正,有文学。位中散大夫。以世嫡应袭先爵。为季父尚书仆射丽因于氏亲宠,遂夺弼王爵,横授同母兄子诞,于是弼绝弃人事,托疾还私第。宣武中为侍中,弼上表固让。入嵩山,以穴为室,布衣蔬食,卒。

建元元年,子晖业诉,复王爵。永安三年,追赠尚书令、司徒公,谥曰文献。初,弼尝梦人谓之曰:“君身不得传世封,其绍先爵者,君长子绍远也。”弼觉,即告晖业,终如其言。

元韶,字世胄,魏孝庄之侄。避尔朱之难,匿于嵩山。性好学,美容仪。初,尔朱荣将入洛,父劭恐,以韶寄所亲荥阳太守郑仲明。仲明寻为城人所杀,韶因乱与乳母相失,遂与仲明兄子僧副避难。路中为贼逼,僧副恐不免,因令韶下马。僧副谓客曰:“穷鸟投人,尚或矜愍,况诸王如何弃乎?”僧副举刃逼之,客乃退。

韶逢一老母姓程,哀之,隐于私家十馀日,庄帝访而获焉,袭封彭城王。齐神武帝以孝武帝后配之。魏室奇宝,多随后入韶家。有二玉钵相盛,可转而不可出;马瑙榼容三升,玉缝之。皆称西域鬼作也。历位太尉、侍中、录尚书、司州牧,进太傅。

齐天保元年,降爵为县公。

韶性行温裕,以高氏婿,颇膺时宠。能自谦退,临人有惠政。好儒学,礼致才彦。爱林泉,修第宅,华而不侈。文宣帝剃韶须髯,加以粉黛,衣妇人服以自随曰:“我以彭城为嫔御。”讥元氏微弱,比之妇女。

十年,太史奏云:“今年当除旧布新。”文宣谓韶曰:“汉光武何故中兴?”

韶曰:“为诛诸刘不尽。”于是乃诛诸元以厌之。遂以五月诛元世哲、景武等二十五家,馀十九家并禁止之。韶幽于京畿地牢,绝食,啖衣袖而死。及七月,大诛元氏,自昭成已下并无遗焉。或父祖为王,或身常贵显,或兄弟强壮,皆斩东市。其婴儿投于空中,承之以槊。前后死者凡七百二十一人,悉投尸漳水,剖鱼多得爪甲,都下为之久不食鱼。

赞曰:元氏蕃炽,冯兹庆灵。道随终运,命偶淫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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