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与劳动法之协同联动

民法与劳动法之协同联动
作 者: 郑晓珊
出版社: 暨南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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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郑晓珊,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广东省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法、劳动法。曾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清华法学》、《法学》、《政治与法律》等重量级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在我国劳动法与社会法学界广受好评。

内容简介

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民法与劳动法本应是具有“近亲”关系的两个分支,二者原出一处,皆在传统私法的根基之上繁衍生息。只是因后世劳资关系之进阶发展,劳动契约中被逐渐诸注入了若干规制性因素,因而呈现出略强的的“公法—政策”性倾向。但其根植于血脉传承的“私法—契约”基因却从未因此而消亡。劳动关系及其双方契约,仍需在相当程度上遵循私法契约之一般原理。但在我国当下的法律格局中,这两种渊源极近的法律部门却被有意地隔绝开来,并在适用层面造成了诸多尴尬,甚至漏洞。本书即致力于对此等尴尬与漏洞的深入研究并理性填补。为此,本书将从法律性质、体系归列及规范协调等多个层面分别突进,在历史与现实的交叉延伸中,精深挖掘、竭力恢复能够实现两法协同、联动的理性进路,并在整合与联动之中,善用民法资源,水到渠成般化解前述法律漏洞。为此,我们当以雇佣合同为中介,率先将劳动合同以特别法形态接入民法规整,以其精深法理与体系资源,重构两法之间的双线联动;其次,在劳动关系领域,还必须清晰界分民法作用的实际范围,防止其不当入侵本属劳资博弈、政策权衡的独有领域。再次,在适用层面,则需以雇佣关系之类型化细分为基础,借契约法上的保护义务枢纽,“转译”并控制公法规制输入其他雇佣形态的范围与程度。最终,在两者之间实现体系融通与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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