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的影响象金银那样少。它们的生产费用的变动比几乎任何物品都少。而且,由于它们所具有的耐久性,其现存总量任何时候在比例上都远远大于其年供给量,因而生产费用即使有所变动,这种变动也不致对价值产生急剧的影响。大大减少其现有数量,需要很长的时间,而大大增加其现有数量,也不能很快做到。因此,金银比其他任何商品都更适于充当远期定额收付契约的对象。如果契约以谷物为对象,则某年谷物的歉收可使支付的负担增至原定数额的四倍,另一年的大丰收又可使这种负担减至四分之一。如果约定对象为毛织品,则制造上的某种发明可以使支付额持久地减少到其原来价值的十分之一。这种情况即使在约定以金银为对象的场合也会发生,但是到目前为止,唯一可以证实的事例,只是美洲发现后金银价值的大跌,而且在这一场合,变动的过程长达许多年,因而变动的速度极为迟缓。
金银一旦实际上成为交换的媒介,成为人们一般出售商品所企求的物品或一般购买商品所须支付的物品,很明显,人们就会想到制造铸币。金银经过铸造,被分成宜于使用的各个部分,它们可以小到任何程度,但各部分之间保有人们公认的比率。这样,所有人的每一变更所带来的种量和化验的麻烦就可以省免(在进行小额购买时,这种麻烦是难以忍受的)。各国政府察觉,它们有责任自己掌握此项工作,而禁止一切私人铸造。实际上,它们的保证往往是人们唯一可以信赖的,虽然政府常常辜负人们的这种信赖。直至最近,一些恣意挥霍的政府为了掠夺它们的债权人,仍很少顾忌地采用降低铸币标准这种浅薄而厚颜无耻的伎俩,以致其他一切债务人也获准掠夺他们的债权人。在一切欺骗方法中最露骨的,是称一先令为一镑,这样,一百镑的债务可以一百先令来偿还。这种方法和制定法规以百当五同样简单,其目的也相同,即贬损一切有关金钱的契约,而这真是无耻之尤。虽然现在仍有人推举这种政策手段,但除偶或以纸币为媒介(在这一场合,由于问题更加隐蔽,其性质也较为暧昧)外,它们已停止实行。
第三节货币只是便利交换的工具,对价值法则并无影响
货币在其使用形成习惯时,就会成为社会不同成员的所得由以分配的媒介,成为估计他们的财产的尺度。由于人们经常依靠货币提供各种必需品,他们就在头脑里产生了一种有力的联想,即,货币是比其他任何物品具有更为特殊的意义的财富。因而,甚至毕生从事最有用物品生产的人们,也养成了一种习惯,即认为,这些物品之所以重要,主要是由于它们具有换取货币的能力。以货币换取商品的人,如果其意不在转售,人们就认为,这种交易不如以商品换取货币合算,因为前者似乎是消耗资产,后者则似乎是增加资产。这种错觉现在虽已有所消减,但仍具有很大的影响力,足以支配欧洲每一个政治家(思辨政治家和实践政治家)的头脑。
然而,如下一点当是明显的,即,单纯采用一种特殊方法来相互交换各种物品——先以物品交换货币,再以货币交换其他某种物品,不会影响交易的根本性质。各种物品并不是真正用货币购买的。没有一个人的所得(除了金银矿开采者的所得)来自贵金属。某人每周或每年领受的若干镑或若干先令,并不构成他的所得;它们只是一种票证或票券,他可以在其所中意的任何店铺用以支付货款,并因据有它们而有权取得其所选择的、具有一定价值的任何商品。租地农场主用这种单据向其工人和地主进行支付,因为这对他自己和他们都是最便利的方法。但是他们的真正所得是租地农场主从收获的谷物、家畜和干草中分给他们的份额,而租地农场主是直接把它们分给他们,还是代他们卖掉它们而给予代价,在本质上并无差别。但是,如果他不把它们拿去出卖以取得货币,他们就得自行销售,而他无论如何都要把它们脱售,因此,对大家来说最适宜的办法是,他把自己份内的同他们的那份一起拿去出卖,使工人有更多的时间做工,地主有更多的时间闲逛。资本家(除贵金属的生产者外)的所得的任何部分都不是出自这些金属,因为他们只有用自己的产品来购买贵金属,才能得到贵金属。同时,其他一切人的所得是由资本家给予的,或者由曾从资本家那里得到支付的那些人给予的,而由于资本家起先除他们的产品外没有别的东西,因而资本家所提供的一切所得,都是由这种产品提供的。总之,在社会经济中,货币从本质上来说是最无意义的;它的意义只在于它具有节省时间和劳动的特性。它是一种使人办事迅速和方便的机械,没有它,要办的事仍可办到,只是较为缓慢,较为不便。它象其他许多机械一样,只是在发生故障时,才会发生它自己的显著而独特的影响。
货币的采用对于前几章记述的价值规律的作用并无妨碍。各种物品的暂时价值或市场价值取决于需求和供给,它们的平均价值和永久价值取决于它们的生产费用,这些道理象适用于物物交换制度一样,也适用于货币制度。在物物交换时可以互相交换的各种物品,如果用来换取货币,也可以换得等量的货币,因此这仍然是互相交换,只是交换过程由一种活动改为两种活动。各种商品的相互关系不因货币而有所改变。由此发生的新的关系,只是这些商品与货币本身的关系,即,它们可以换得多少货币,换句话说,货币本身的交换价值如何决定。把货币看作一种特殊物品,认为它不受同其他各种物品一样的规律支配这样的错觉一经消除,这个问题就不难解决。货币是一种商品,同其他各种商品一样,它的暂时价值取决于需求和供给,永久的、平均的价值取决于生产费用。在将这些原理应用于货币时,由于一向缺乏科学训练的那些人在这个问题上常常产生混乱,因而对这些原理必须作出详细的论证。这种混乱之所以产生,部分是由于多年来的错误联想尚有残余,部分是由于政治经济学上的这个问题,近年比任何其他问题更多地引起浮夸的、没有根据的空谈。因此,我另设一章来讨论货币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