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孝肃奏议 - 包孝肃奏议

作者: 包拯95,704】字 目 录

块,并有明显的打击伤痕。志铭楷书,刻字24 行,满行35 字,共840 余字,少数字迹模糊不清。志文记载了“熙宁元年夏四月十有一日,故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孝肃包公之妃,永康郡夫人董氏,以疾终,享年六十有八。”可见董氏为包拯之妻,死于包拯之后。

北宋董氏墓志,1973 年4 月出土于合肥大兴集双圩大队黄泥坎生产队东北部包氏家族墓群。根据墓志碎损情况判断,包拯夫妇墓早年曾遭破坏。董氏墓志1979 年曾被定为三级文物,1994 年5 月国家文物委员会专家鉴定组鉴定为一级文物。现藏安徽省博物馆。藏品号:2:22673。

附:宋故永康郡夫人董氏墓志铭

朝奉郎、守太常少卿、直龙图阁、知广州军州事、兼管内劝农事、□□提点□□□公□□□□□□兵马都钤辖、兼本路安抚管句经略司公事、轻车都尉、赐紫金鱼袋张田撰。

朝奉郎、守殿中丞、监庐州酒务、骑都尉、赐绯鱼袋钱勰书。

外甥将仕郎、守海州怀仁县令文勋篆盖

熙宁元年夏四月十有一日,故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孝肃包公之妃、永康郡夫人董氏,以疾终。享年六十有八。其年十一月二十有八日,衬于尚书之茔。先期其婿常州团练判官文效状其事,谓田辱孝肃之遇厚,宜为之志。不敢辞,而书云:董氏之先,源浚流洁,良史着于春秋,大儒尊于西汉,厥后文武耀,世有显人。至夫人之曾大父希颜,始占数于洛。艺祖有天下,以军功累宁州刺史,大门廷浚,内殿崇班。父浩,鄂州武昌令。夫人早归孝肃公,公初中进士甲科拜棘,平得大邑,以亲不乐去州里,即弃官归养。夫人佐公,承颜主馈,内克尽妇道,外不失族人欢心者,盖十三年。孝肃渐贵,夫人与公终日相对,亡声伎珍怪之玩,素风泊然。嘉末,仁宗自用孝肃为枢密副使,夫人以恩进永康郡,当入谢,椒涂见未被命服,叹曰:“此见包拯不邀阴幸也。”亟白赐之。孝肃薨,夫人扶丧归肥川。已葬,屏居阖廷,肃然若严,官府召老生笃行者,教子于外舍,未尝少假温色,期必能复门户。暇或阅佛书以适性理。包之中外亲,不足者,随宜之,非义相干,一丝不与也。初孝肃薨,有素丑公之正者,甘辞致唁,因丐为之志。夫人谢曰:“已诿吴奎矣”。既而谓家人云:“彼之文不足罔公而惑后世,不如却之之愈也。”此又识有出人远甚。二子:长曰,早卒;次曰绶,大理评事。二女:一适硖石县主簿王向;一适文效,皆士族佳器。妻崔氏者,□幼卒,且无子。孝肃与夫人意其盛少,将俾还宗。崔闻,泣拜堂下曰:“舅,天下名公也。得□□□□毕身足矣!况污家祠奉蒸尝于先庙之末乎?”由是卒不去。田尝为崔节妇传,言之详矣。文效妻尤纯孝,夫人寝疾,与崔未始离席间,药食不亲调不敢进。逮此,哀瘠有不识之者。绶方幼,二人素助母姑,鞠爱之若已出,然虽发于天性,抑亦公夫人教之致欤!铭曰:孝肃之道,天下不得非。夫人法,孝肃为宜。孝肃以为宜,人其可知。乃妇乃子,渐渍有徽。作兹铭考,实亡愧辞。南阳张友直男振同刻字。

十、北宋崔氏墓志铭

北宋崔氏墓志铭,石质,一合。志盖长125 厘米,宽118 厘米,厚16 厘米。盖上阴刻4 行篆书:“宋节妇永嘉郡崔氏墓志铭”12 字。志石长124 厘米,宽125 厘米,厚14厘米。阴刻楷书共23 行,满行30 字,约650 字左右。

崔氏,淮阳人,为包拯长子包 之妻。十九岁嫁于包 ,二年后守寡,志于孝养,终不改嫁。视包拯次子包绶如己子,长嫂如母,故有节妇之誉。戏文小说所谓包拯视嫂如母之说,实以崔氏为原型。志文记叙了崔氏的生平及其卒于绍圣元年的史实,为研究包氏家族提供了珍贵的资料。

1973 年4 月出土于合肥大兴集双圩大队黄泥坎生产队东北部包氏家族墓群。该墓志出土时底部垫土夯实,置放平稳,志石因此保存完整。1994 年6 月经国家文物委员会专家鉴定组鉴定为一级文物,现藏安徽省博物馆。藏品号:23673。

附:崔氏墓志铭

宋合肥包氏旌表门闾、故永嘉郡君崔节妇墓志铭并序

□□翰林学士、左朝议大夫、知制诰兼侍读、上柱国、会稽郡开国侯、食邑一千一百户,赐紫金鱼袋钱勰撰

朝奉郎、充集贤殿修撰、权管勾西京留司、御史台、骑都尉,赐紫金鱼袋文及甫书。

承议郎、充福建路转运判官、飞骑尉、赐绯鱼袋文勋篆盖。

节妇,淮阳崔氏妇,年十有九,嫁为枢密副使包孝肃公长子太常寺太祝妻,二年而寡。有一子,文辅,守将作监主簿,五岁卒。初,哭昼也,舅姑以其妙龄,俾左右询其意。节妇即蓬首雨泣,以死自誓,遂尽志于孝养。孝肃晚得幼子绶,其母出,节妇慈养之如己。孝肃薨,侍姑夫人归合肥,节妇母吕氏,故相文穆公之家,时其除服也,至自荆南,曰:“今荆州吾兄龙图之子,年三十,为信州幕,其人足依也,吾已许以汝为妇,必往无疑。”妇与返复曰:“母不谅乎!傥欲嫁者,不俟今也!”母曰:“夫死守子,子死何待?”节妇曰:“舅丧姑老,有小郎,如儿子,其门户待我而立。”母怒,迫胁之甚力。又曰:“吾老,数千里而来,使我独归乎?”节妇曰:“送母省舅,犹之可也。”悉留其橐装而行,姑及里人,犹不之信。节妇曰:“苟不如志,即以尸还包氏。”至荆,见其舅,义之,亦不逼也。及还,姑夫人请于朝,特封寿安县君。知庐州事张田公载,豪士也,为着节妇传,元初,州以状闻,有诏旌表门闾,特封永嘉郡君,其制曰:“使我嘉名臣之后,有立于世,惟尔之功。”当姑夫人捐馆舍时,绶犹童孩,节妇迎师教导之,以至成人。为择取良妇,又艰关求访,得其所生。绶事节妇如母,复为立族子永年,为祝史嗣。因绘像恩官,假承务郎、调无为军巢县主簿。噫!终始之节备矣,节妇以绍圣元年七月戊申卒。享年六十有二。孙男一人,女二人。绶今为国子监丞,将以明年十月甲子合葬于庐州合肥县公城乡公城里先茔之次。□永年传来丐铭,铭曰:少寡自誓,□□□□;诗于国风,世固无有;□□□□,□□□□;如烈丈夫,呜呼节妇。

肥川张拱摹,杜规刊。

十一、北宋文氏墓志铭

北宋文氏墓志铭,石质,一合两块。长方形,志盖长114 厘米,宽98 厘米,厚13 厘米。上部有一深4 厘米,宽6 厘米的凹槽,上、下、左三边刻缠枝卷叶图案,阴刻篆书“宋蓬莱县君平阳文氏墓志铭”12 个字,志盖碎为7 块。志石长101 厘米,宽99 厘米,厚12 厘米,碎为2 块。上、下、右三边刻缠枝村卷叶图案,刻文楷书,共24 行,满行25个字,约520 字左右,少数字迹模糊不清。文氏为包拯子包绶之妻,志文记叙了文氏生平家世,及卒于崇宁元年(1102 年)的情况,是研究包氏家族的重要史料。

1973 年出土于合肥大兴集双圩大队黄泥坎生产队东北包氏墓群,现藏安徽省博物馆。藏品号:2:24673。

附:文氏墓志铭

宋故蓬莱县君文氏墓志铭

奉议郎致仕、赐绯鱼袋王撰。

新授临江军、新淦县丞张忠思书并篆盖。

蓬莱县君文氏,世为河东汾州人,河东节度使守太师潞国公讳彦博之季女,今朝奉郎包公名绶之夫人也。天圣初,夫人王父,赠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讳□,与朝奉公王父,赠太保讳令仪,同官阁中,时潞国公与皇舅枢密副使孝肃公讳拯,方业进士,相友甚厚。未几,同登天圣五年甲科。逮嘉间,继以才猷,直至参知政事,而包氏、文氏,仕契亦再世矣。尝愿相与姻缔,故以夫人归焉。夫人幼淑敏,事亲以孝闻。既归朝奉公,虽不及□□舅姑而□□□□□朝奉公先娶直龙图阁张公讳田之女,生子□,夫人鞠养成,视之与己子不异,待亲族和而有礼,蓄妾媵正而有仁,喜于周急,于财无所吝,薄于自奉,于物无所玩,以奉祭祀则勤,以相君子则且宜,由是闺门雍肃,而上下顺从。初,潞国公以将相之才,佐命天子,而孝肃公又以嘉言直道,显名天下,皆为当世荣耀。夫人虽兼而有之,曾不以是自居,未尝有矜大色也。赋性寡俗,尤□□□□□常下茹荤,以清静自将,行之终身不少懈。以朝奉公封蓬莱县君,崇宁元年正月庚申卒于京师。享年三十□,子男四人:松年、耆年、彭年、景年,皆习进士。女二人:长适国学生□□先夫人而卒。次尚幼。以崇宁二年十二月庚申,卜葬于庐州合肥县公城乡东村。铭曰:舅姑早世,孝不克施。以正承家,闺门是宜。鞠养幼稚,贤哉母职。逮于诜诜,德其均壹。禀性之良,宜寿而昌,命期不长,□□□伤。合肥杜规刊。

十二、北宋包绶墓志铭

北宋包绶墓志铭,一合两块。志盖呈正方形,长宽各100 厘米,厚15.5 厘米。盖上阴刻篆书:“宋朝奉郎包公墓志铭”9 个字,四周雕饰花边,其中左右两旁阴雕6 只仙鹤,翩翩起舞,嬉戏缭绕,翻飞在祥云瑞气之中,姿态各异、栩栩如生。上下两边则阴雕缠枝牡丹,布局巧妙,取姿优美,手法夸张,镌刻精细。志石长91 厘米,宽96 厘米,厚14 厘米,刻文楷书。共32 行,满行50 个字,约1600 个字左右。墓志记载了包绶卒于崇宁四年(1105 年)而归葬于政和丙申(1116 年)的史实。

北宋包绶墓志,1973 年4 月出土于合肥大兴集双圩大队黄泥坎生产队东北部包氏家族墓群,同墓出土的还有包绶妻文氏墓志铭,两墓志铭均藏安徽省博物馆。1994 年5 月国家文物委员会专家鉴定组鉴定为一级藏品。藏品号:2:22675。

附:包绶墓志铭

宋朝奉郎、通判潭州军州事,赐绯鱼袋包公墓志铭

中奉大夫、提举兖州岱岳观、咸阳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休撰。

朝散大夫、提点成都府玉清宫王盘书。

朝散郎、前提点筠州妙真宫宋□篆盖。

公姓包氏讳绶,字君航,世居合肥。故赠太子少傅讳士通之曾孙,故任虞部员外郎赠太保讳令仪之孙,故枢密副使赠开府仪同三司谥曰孝肃讳拯之子。孝肃学富才超,中天圣甲科,早以孝行着乡里,终以直节闻□□□□为天下归重。子二人:长先卒,公其次也。嘉中,孝肃公薨,天子录元臣之功,奠于其家,公方五岁而孤,天子闵然,以遗表授公将仕郎、守太常寺太祝,俾承其胄,而以不绝功臣之世为念。服除,加承奉郎,覃恩转大理评事。未几,以丁母郡太夫人忧,居丧尽孝,毕葬成礼,乡闾为之叹伏。服降,又加承事郎,初调官任濠州团练判官,公事郡守严毅,僚属畏惮。公下车奉公守法,倬有盛誉,守爱重之,遂不以势位自居,凡议事必咨公而后决。事有不可行,公则毅然面折,不苟从。其有补于郡事,不可一二数。秩满解官,人称廉洁,思惠爱,异口一辞。再以覃恩转宣义郎,赐绯鱼,授少府监丞。公夙夜尽心,裁判有序,若素宦于朝者。当涂巨公,剡书称荐,不求自至。咸曰:“名臣之后,得是举,宜矣!”迁国子监丞,公一提按,典籍遍举。复视公厨,饮食苟且,积弊为甚。一日,发其事而正之,诸吏肃然,弊亦顿革。磨勘转宣德郎,移将作监丞,营缮事,伙而领之,以勤济应期办事,为当时称。旋除通判瀛州,以家贫累重,丐免其行。复以通直郎授少府监丞,视事不异前日。年余,丁所生母孙氏太室忧,公归乡居丧,杜门诲子弟,家虽贫而无一毫有干于乡里,至有未尝识公之面目者。服除,授通判汝州,磨勘转奉议郎。加武骑尉,又以覃恩转承议郎。方位汝阳,寇贼为民害,公视事未几,闻公之清德,往往皆化而为良民,是必有以服人者。汝人正以得公为幸,岁余,受代,州人扶老携幼,争先出郊而饯之,且拜而言曰:“请公善归,台阁今待公矣!”逮至阙下,监进奏院,磨勘转朝奉郎,加云骑尉,复出通判潭州。舟而行,距黄州十余里,感疾逾旬,寝车怡然而逝,时崇宁四年十一月初七日也。公既终,发遗箧,诰轴著述外,曾无毫发所积为后日计者,益知公生平清苦守节,廉白是务,遗外声利,罕有伦比。孝肃以清白劲正光于青史,公可谓能克家者。孝肃之风,至于公而益炽也。公有寡嫂崔氏,素以节义闻,公以母礼事之。及其亡也,不远千里,助成丧事。崔氏有子,相与义居,至于终无异意。公初娶职方员外郎张公田之女,县封南阳,再娶故相太师潞国公之女文氏,县封蓬莱,皆先公而卒。公两娶贵家,视荣耀如蚊虻过目。尝率文氏,受上清法,洒然有方外趣。甫自童稚,御事有法。不喜苟佞,取友必端。博极群书,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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