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壹制度,不知隆礼义而杀诗书。… …呼先王以欺愚者,而求衣食焉。得委积足以排其口,则扬扬如也。随其长子,事其使辟,举(王念孙云:举读为相与之与)其上客,伦然若终身之虏而不敢有他志。 ——是俗儒者也。
用战国晚期苟卿的话来比较墨子的话,我们可以相信,在春秋时期与战国时期之间,已有这种俗儒,大概就是孔子说的“小人儒”。
从这种描写上,我们可以看出他们的生活有几个要点:第~,他们是很贫穷的,往往“陷于饥寒,危于冻馁”;这是因为他们不务农,不作务,是一种不耕而食的寄生阶级。第二,他们颇受人轻视与嘲笑,因为他们的衣食须靠别人供给;然而他们自己倒还有一种倔傲的遗风,“立命,缓贫,而高浩居”,虽然贫穷,还不肯抛弃他们的寄食——甚至于乞食——的生活。第三,他们也有他们的职业,那是一种宗教的职业:他们熟悉礼乐,人家有丧祭大事,都得请教他们。因为人们必须请他们治丧相礼,所以他们虽然贫穷,却有相当崇高的社会地位。骂他们的可以说他们 “因人之野以为尊”;他们自己却可以说是靠他们的知识做“衣食之端”。第四,他们自己是实行“久丧”之制的,而他们最重要的谋生技能是替人家“治丧”。他们正是那殷民族的祖先教的教士,这是儒的本业。
从这种“小人儒”的生活里,我们更可以明白“儒”的古义:儒是殷民族的教士,靠他们的礼教知识为衣食之端。
其实一切儒,无论君子儒与小人儒,品格尽管有高低,生活的路子是一样的。他们都靠他们的礼教的知识为衣食之端,他们都是殷民族的祖先教的教士,行的是殷礼,穿的是殷衣冠。在那殷周民族杂居已六七百年,文化的隔离已渐渐混灭的时期,他们不仅仅是殷民族的教士,竟渐渐成了殷周民族共同需要的教师了。
《左传》昭公七年记益值子自恨不能相礼,“乃讲学之。苟能礼者,从之。” 《左传》又说,孟嘎子将死时,遗命要他的两个儿子何忌与说去跟着孔子“学礼焉以定其位”。孔子的职业是一个教师,他说:
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海焉。
束修是十凝脯,是一种最薄的礼物。《擅弓》有“古之大夫,束修之问不出竞” 的话,可证束修是赠礼。孔子有“博学”“知礼”的名誉,又有“学而不厌,海人不倦”的精神,放相传他的弟子有三千之多。这就是他的职业了。
孔子也很注重丧祭之礼, 他作中都宰时, 曾定制用四寸之棺,五寸之停(见《檀引有若的话)。他承认三年之丧为“天下之通丧”,又建立三年之丧的理论,说这是因为“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论语》十七)。这都可表示他是殷民族的宗教的辩护者,正是“儒”的本色。《檀引记他临死之前七日,对他的弟子子贡说:
夏后氏殡于东阶之上,则犹在昨也。殷人殡于两检之间,则与宾主夹之也。周人殡于西阶之上,则犹宾之也。而丘也,殷人也,予畴昔之夜,梦坐奠于两摄之间。夫明王不兴,而天下其孰能宗予?予殆将死也?
看他的口气,他不但自己;陆死还自认是殷人,并且还有“天下宗予”的教主思想。(看下章)
他和他的大弟子的生活,都是靠授徒与相礼两种职业。大概当时的礼俗,凡有丧事,必须请相礼的专家。《檀引说:
杜桥之母之丧,宫中无相,君子以为沽也。(《七经考文》弓怕本足利本,有 “君子”二字,他本皆无。)
“沽”是寒贱之意。当时周民族已与殷民族杂居了六百年,同化的程度已很深了,所以鲁国的大夫土族也传染到了注重丧礼的风气。有大丧的人家,孝子是应该 “昏迷不复自知礼”了,所以必须有专家相导,这正是儒的“衣食之端”。杜桥之母之丧,竟不用“相”,就被当时的“君子”认为寒怆了。
孔子为人相丧礼,见于《檀引:(参看下文第六章引《曾子问》,记孔子“从老路幼葬”)
国昭子之母死,问于子张口:“葬及墓,男子妇人安位?”子张日:“司徒敬子之丧,夫子相,男子西乡,妇人东乡。”
据《檀引,司徒敬子是卫国大夫。孔子在卫国,还为人相丧礼,我们可以推想他在鲁国也常有为人家相丧礼的事。(适按,伪书《家语》也采孔子相司徒敬子之丧的故事。)
《檀弓》说:
孔子之故人口原壤,其母死,夫子助之沐籽。原壤登木日:“久矣予之不托于音也。”歌曰:
狸首之斑然,
执女手之卷然。
夫子为弗闻也者而过之。从者曰,“子未可以己手?”夫子曰:“丘闻之,亲者毋失其为亲也,故者毋失其为故也。”
这一个不守礼法的朋友好像不很欢迎孔二先生的帮忙;但他顾念故人,还要去帮他治停。
他的弟子为人家相礼,《擅引记载最多。上文引的国昭子家的母丧,即是子张为相。《擅弓》说:
有若之丧,悼公吊焉。子游摈,由左。
摈即是相。又说:
子蒲卒,哭者呼“灭/子皋日,“若是野哉!”哭者改之。
这似是因为子皋相礼,所以他纠正主人之失。《擅引又记:
孔子之丧,公西赤为志焉。饰棺墙,置翼,设披,周也。设崇,殷也。绸练设施,夏也。
子张之丧,公明仪为志焉。诸幕丹质,蚁结于四隅,殷士也。
按《土丧礼》的《既夕礼》,饰枢,设披,都用“商祝”为之。可见公西赤与公明仪为“志”,乃是执行《全丧礼》所说的“商祝”的职务(郑玄注,“志谓章识”。当参考机夕礼》,可见郑注不确)。从此点上,可以推知当时的“儒”不但是“殷士”,其实又都是“商祝”。《墨子·非儒》篇写那些儒者靠为人治丧为衣食之端,此点必须和《檀引与《士丧礼风既夕礼》合并起来看,我们方才可以明白。《土丧礼》与《既夕礼》(即性丧礼》的下篇)使我们知道当时的丧礼须用“祝”,其职务最繁重。杜丧礼》二篇中明说用“商祝”凡十次,用“夏祝”凡五次,泛称 “祝”凡二十二次。旧注以为泛称“祝’话都是“周祝”,其说甚无根据。细考此两篇,绝无用周祝之处;其泛称“祝”之处,有一处确指“夏祝”(“祝受巾巾之”),有两处确指“商祝”(“祝又受来,奠于贝北”;又下篇“祝降,与夏祝交于阶下”)。其他不明说夏与商之处,大概都是指“商祝”,因为此种土丧礼虽然偶有杂用复周礼俗之处,其根本的礼节仍是殷礼,放相礼的祝人当然以殷人为主。明白了当时丧礼里“商祝”的重要,我们才可以明白《擅弓》所记丧家的“相”,不仅是宾来吊时的“摈者”以士丧礼》另有“摈者”),也不仅是指导礼节的顾问。其实还有那最繁重的“祝”的职务。因为这种职务最繁重,所以那些儒者可以靠此为“衣食之端”。
在《檀弓》里.我们已可以看见当孔子的大弟子的时代,丧礼已有了不少的争论。
一、小敛之奠,子游日,“于东方。”曾子曰,“于西方。”
二、卫司徒敬子死,子夏吊焉,主人未小敛,经而往。子游吊焉,主人既小敛,子游出,经而反哭。子夏日,“闻之也欣?”曰,“闻诸夫子:主人未改服,则不经。”
三、 曾子袭裘而吊,子游杨裘而吊。曾子指子游而示人B,‘快夫也,为习于礼者,如之何其杨裘而吊也!”主人叫、敛,袒,括发,子游趋而出,袭裘带给而入。曾子曰,“我过矣,我过矣;夫夫是也。”
四、曾子吊于负夏,主人既祖,填池(郑注,填池当为奠彻,声之误也),推担而反之,降妇人而后行礼。从者日,‘人与、’曾子曰,“夫祖者记也。且,胡为其不可以反宿也?”从者又问诸子游曰,“礼与?”子游曰,“饭于境下,小敛于户内,大敛于昨,殡于客位,祖于庭,葬于墓,所以即远也。故丧事有进而无退。”
五、公叔木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问于子游,子游日,“其大功平?”狄仪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问于子夏,于夏回,“我未之前闻也。鲁人则为之齐衰。”狄仪行齐衰。分之齐衰,狄仪之问也。
我们读了这些争论,真不能不起“累寿不能尽其学,当年不能行其礼”的感想。我们同时又感觉这种仪节上的斤斤计较, 颇不像孔子的学风。 孔子自己是能了解 “礼之本”的,他曾说:
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成。(“易”字旧说纷纷,朱子根据《孟子》“易其田畴”一句,训易为治,谓“节文司熟。)
《论语》的记者似乎没有完全了解这两句话,所以文字不大清楚。但一位心粗胆大的子路却听懂了,他说:
吾闻诸夫子: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和不足而哀有余也。祭礼,与其故不足而利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歌有余也。(植引
这才是孔子答林放问的“礼之本”。还有一位“堂堂乎”的子张也听懂了,他说:
士见危受命,见得思义,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已矣。(《论语》十九)
“祭思敬,丧思哀”,也就是“礼之本”。我们看孔子对子路说:‘嘴寂饮水尽其欢,斯之谓孝;敛手足形,还葬而无停,称其财,斯之谓礼”(《擅引;同书里,孔子答子游问丧具,与此节同意);又看他在卫国时,遇!日馆人之丧,“一哀而出涕”,就“脱验而碑之”,——这都可见他老人家是能见其大的,不是拘泥仪文小节的。最可玩味的是《擅弓》记的这一件故事:
孔子在卫(也是一个段文化的中心),有送葬者,而夫子现之,曰,“善哉!足以为法矣。 ……其往也如慕, 其反也如疑。”子贡日,“岂若速反而虞乎?” (既葬,“迎精而反,日中祭之于殡宫,以安之”为虞祭。)子曰,“小子识之,我未之能行也。”
孔子叹赏那人的态度,而他的弟子只能计较仪节的形式。所以他那些大弟子,都是“习于礼者”,只能在那些达官富人的丧事里,指手画脚的评量礼节,较量袭裘与揭裘的得失,辩论小敛之奠应在东方或在西方。《檀弓》所记,已够使人厌倦,使人失望,使人感觉孔子的门风真是及身而绝了!
我们读了这种记载,可以想像那些儒者的背景。孔子和这班大弟子本来都是殷儒商祝,孔子只是那个职业里出来的一个有远见的领袖,而他的弟子仍多是那个治丧相礼的职业中人,他们是不能完全跳出那种“因人之野以为尊”的风气之外的。孔子尽管教训他们:
女为君子儒,毋为小人儒。
但“君子”“小人”的界限是很难划分的。他们既须靠治丧相礼为“衣食之端”,就往往不能讲气节了。如齐国国昭子之母之丧,他问子张:
丧及墓,男子妇人安位?
子张说:
司徒敬子之丧,夫子相,男子西乡,妇人东乡。
可是主人不赞成这个办法,他说:
喀, 毋曰我丧也斯沾。 (此句郑直读:“嚏,毋!日我丧也斯沾。”说回: “晴,不睛之声。毋者,禁止之辞。斯,尽也。沾凌日砚,砚,视也。国昭子自谓齐之大家,有事人尽视之。”陈摊丛郑说。郝敬与姚际恒读“我丧也斯泊尔专之” 为一句,释“沾尔”为沾沾尔,见杭大宗《续礼记集说》。我不能赞成旧说,改拟如此读法。他好像是说:“喷,别叫人说咱家的丧事那么贫样!”沾当是“沽”的小误。《擅弓》说:“杜桥之母之丧,宫中无相,君子以为沽也。”)尔专之。宾为宾焉,主为主焉。妇人从男子,皆西乡。
主人要那么办,“夫子”的大帽子也压不住,那位“堂堂乎张也”也就没有法子,只好依着他去做了。其实这班大儒自己也实在有招人轻侮之道。相引又记着一件很有趣的故事:
季孙之母死,哀公吊焉。曾子与子贡吊焉。闺人为君在,弗内也。曾子与子贡入于其厩而修客焉。子贡先入,闻人曰,“乡者已告矣。”曾子后入,闻人辟之。涉内溜,卿大夫皆辟位,公降一等而揖之。——君子言之曰:“尽饰之道,斯其行者远矣。”
季孙为当时鲁国的最有权力的人,他的母丧真可说是“大丧”了。这两位大儒巴巴的赶来,不料因国君在内,闺人不让他们送去,他们就进季孙的马厩里去修容;子贡修饰好了,还瞒不过间人,不得进去;曾子装饰得更好,闺人不敢拦他,居然混进去了。里面的国君与大夫,看见此时有吊客进来,料想必是尊客,都起来致敬,国君还降一等揖客。谁想这不过是两位改装的儒者赶来帮主人治丧相礼的呵!我们看了这种圣门的记载,再回想《墨子非儒》篇描实的“五谷既收,大丧是随,子姓皆从,得厌饮食”,“富人有丧,乃大说喜”的情形,我们真不能不感觉到“君子儒” 与“小人儒” 的区别是很微细的了!以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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