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儒 - 陶弘景的《真治》考

作者: 胡适8,885】字 目 录

,亦为迫,不为秽欲所惑,不为众卜腐败,吾保其入海矣。人为邪所依,精进不疑,吾保其得道,不为倩歌所惑,不为众都遭矣。所证,精进无疑,吾保其得道矣。

(2)南极夫人口人从爱(3)佛言:人从爱欲生生忧,优生则有畏,无爱则无忧,从忧生畏。无爱则无忧,忧,无忧则无畏。不忧即无畏。

昔有一人,夜诵经甚悲,(刀)有沙门夜诵经甚悲,悲至意感,忽有怀归之表。太意有悔疑欲生思归。佛呼沙上真人忽作凡人径往问之:子门问之:汝处于家将何修为?尝弹琴耶?答曰,在家时常弹对田,恒弹琴。佛言,弦缓何之。真人日:弦缓何如?答卜?曰,不鸣矣。弦急何如?曰,不鸣不悲。又问:弦急何卜,声绝矣。急缓得中何如?如?答曰,声绝而伤悲。又]对日,诸音普矣(“矣”字丽本问:缓急得中如何?答曰,众作“悲”。此从宋元本)。佛音妙合,八音奏矣。真人口:言:学道犹然。执心调适.道学道亦然。执。调适,亦如弹可得矣。琴,道可得矣。

爱欲之大者莫大于色,其(22)爱欲莫甚于色。色罪无外,其事无赦。赖其有之为欲,其大无外。赖有一一;若复有二,普天之民莫能矣。假其二,普天之民无能为为道者也。]道者!

(3)有人怨我者,我不纳(6)有人闻佛道守大仁恶,恶自归己。将祸而归身慈,以恶来,以善往.故来写中,犹景(原注:应作影字)响佛。佛默然不答,怒之痴冥狂之随形声矣。愚依然。骂止,问日:“子以礼

右众灵教戒所言。从人,其人不纳,宝(此从宋元

本。丽本作实)礼如之乎?”

按此三男真,二女真,并日,“持归。”“分子骂我.我亦同县之尊贵者,降集甚希。恐博纳,子自持归,祸子身矣。此是诸降者叙说其事,犹如犹响应声,影之追形.终无免——秋分日瑶台四君吟耳,非必亲离。快为恶也。”受杨君也。附注:经文各条上的数目

字是我依高丽藏本的次第加

上去的。这次第与通行本稍不同。

以上十三条(其实是二十条)全抄《四十二章经》,这是毫无可疑的。陶弘景的校注及跋语都是很分明的,要我们相信这十三条都不是他补做的,都是他根据旧有的写本转写的。在这十三条之后几行,又有一条校注:

从前卷《有待》歌诗十篇接戒来至此,凡八纸,并更手界纸书。后裁半行书字,即是杨书“净睹天地”行。此前当并有杨续书,后人更写别续之耳。所以前脱三十四字。畅所书,今未知何事。

这一条校语很可怪。此中有不很可解的字句,但大意是很明白的:陶弘景要告诉我们,从《有待》歌诗至此,凡八纸(古人写书用统计算,一纸往往可写二三千字),没有杨表的手稿,是“更手”书写的。然而我们翻看此十三条以前,各条皆注明“杨书”,或“长史书”,或“椽书”,都很分明,只有这十三条未注明有杨许写本。这十三条既是“更手”写的,既无杨许写本可校,那么,上文第十一条脱文两处,一处十九字,一处十五字,共三十四字,又是用什么本子校补的呢?陶弘景在那两处脱文之下注的很奇怪,一处他说:

有此一异手写本无此十五字,恐是脱漏。

然则不只一个“更手’写本,还有一个“异手写本”可供校勘了。另一处他说:

又阔此十五字,于辞有不应尔。

上文说“恐是脱漏”,此处说“于辞有不应尔”,这又像是说,无别本可校,只是陶弘景揣摹文义,补足这三十四字的了。究竟这校补的三十四字是依据别本呢?还是因为陶氏觉得“于辞有不应尔”而补足的呢?

其实他既无“异手写本”可据,也不是揣摩文义“于辞有不应尔”。他依据的是当时的一部《四十二章经》,他校补的三十四个字都与现存最古本《四十二章经》完全符合。最可注意的是他校补的脱文内的“贪喷痴三毒”也正是佛家的术语。他自抄,自闭,自校,自补,又自己做出那种故没迷阵的注语来欺一世与后世的读者。这两段脱文的校补是最无可疑的铁证,证明了陶弘景不仅仅自己补足了这三十四个字的脱文, 他简直是这二十条的作伪者。 他采取了《四十二章经》的二十章,把 “佛言”都改作了道教高真的话,文字也有了极微细的改动,又故意加上了两个误字的校勘和两处脱文的校补,——摆出他的十足的谨严方法的架子——使人知道他是有所本的。然而《四十二章经》是久已流行的怫书,尽管颠倒次第,尽管改佛为仙真,尽管改窜文字,终不免有被人搜出娘家的危险。所以陶弘景不敢把这生吞活剥的二十条归到杨许的真迹,也不敢说是顾欢旧本所有,只说了许多迷离恍他的鬼话,好像连他自己也不很相信似的!这样的费大劲绕大弯子,岂非作伪心劳日抽吗?

《四十二章经》有后汉译本,见于梁僧信所见的“旧录”。桓帝延银九年(一六六)襄指上书弓*桑下不三宿”及“革囊盛血”二事,似是引用旧本《四十二章经》。后汉末年牟子博作《理惑论》,也提及此经。隋费长房《历代三宝记》又着录吴支谦译的一部《四十二章经》,注云:“第二出,与摩腾译者小异,文义允正,辞句可观。”此支谦译本(或改本)似即是现存的本子。《高僧传》的《竺法兰传》说他与摄摩腾同来,他所译的五部经,

四部失本,不传江左。唯《四十二章经》今见在,可二千余言。汉地见存诸经,唯此为始也。

汤锡予先生(用彤)疑心当对江左所传本即是支策本。然考资长房所记,似当时实有“小异”的两种本子。陶弘景生于佛教的家庭,他又是博学的人,不见得不曾读过此经。大概他受了此经的文字的引诱,决心要把经中要义改成道教高真的训减,所以他一口气输了二十章。他的博学条名,他的谨严的校订方法,都使人不疑心他作伪,所以这二十条居然经过了一千四百年没有被人侦查出来!

其实整部《道藏》本来就是完全贼赃,输这二十短章又何足信怪!我所以详细叙述这二十章的窃案,只是要人看看那位当年“脱朝眼挂神虎门”“辞世绝俗”的第一流博学高土的行径也不过是如此而已。

一九三三·三·二十九夜写完

参考书目:

陶弘景:《真话》,《道藏》本,《道藏辑要》本。

又:惆氏冥通记》,《道藏》本。

陶M:《华阳隐居先生本起录》,《云复七签》一①七。

贾嵩:《华阳陶隐居内传》,《道藏》本,叶德辉例古堂汇刻书》本。

《云发七签》卷三至卷四(叙灵宝上清两系道经始末);又卷五(李渤的《真系》);又卷一O六(《许近传风扬我传》)。

《四十二章经》,缩刷《大藏经》(藏字五)本。(金陵刻经处及其他流行本改窜太多,不可用。)

铺齐书》卷五四;又《南史》卷七五。(《顾欢传》)

后记

昨夜傅孟真先生告诉我, 陈寅烙先生说朱子语录中也曾指出《真话》 有抄袭《四十二章经》之处。我听了很高兴,就检出《朱子语类》的《老氏民释氏》两卷查看,在解氏卜卷中(卷百二六碰得这一条:……

道书中有《真话》,末后有《道授》篇,却是窃《四十二章经》之意为之。… …

此条是辅户所录,他似未覆检《真治》原书,故有小误两点:抄袭《四十二章经》的一篇名《甄命授》,不称《道授》篇;其篇第在七篇之第二,不在“末后”。朱子说此篇是“窃《四十二章经》 之意为之” ,也是不曾细考,其实是囫囵盗窃《四十二章经》的文字,不仅是窃其意旨而已。

我在本文里曾说陶弘是偷了这二十条,居然经过了一千四百年没有被人侦探出来。现在得此一条,始知我的一位同乡先哲在七百多年前已侦探出这一件窃案了。我很感谢陈寅烙先生的指示。

记此条后,我又想《四库提要》也许有考证《真治》的话,因检《提要》子部道家类《真洁》条(卷一四六)下,果然也弓《本子语录》云:

《真话·甄命》篇却是窃佛家彻十二章经》为之。至如地狱括生妄诞之说皆是窃佛教中至鄙至陋者为之。

此条即是上文我引的《辅片录》的一条,而显然有妄改妄删之处:《道授》篇改为《甄命》篇,此是覆检《真洁》篇名而改语录原文的;又删去“窃《四十二章经》之意为之”一句中“之意”二字。此条下文“至如地狱托生妄诞之说”一段,似是朱子泛论道书,不是论《真治》,故下文说:

某尝请其徒曰:自家有个大宝珠被他窃去了,却不照管,亦都不知,却去他墙根壁角窃得个破瓶破罐用,此甚好笑!

《提要》误把这段泛论也认作考订《真借》的了。

《提要》又引黄伯思《东视余论》云:

《真语·众灵教戒》条后方圆诸条,皆与佛…十二章经》同,后人所附。

今拉《津逮秘书》本《东观余论》卷下,有《跋(真治·众灵教戒)条后》一则,其文云:

此下方围诸条,皆与佛…十二章经旧,恐后人所附益,非扬许书。

“‘方围诸条”,《提要》妄改为“方圆诸条”。“方围”大概是黄伯恩校读后用笔作“方围”钩出的诸条。黄伯思死于政和八年(——一八),又远在朱子之前了。

据李纲的《黄公墓志铭》 , 黄伯恩“广读佛书,恍若有悟,遂笃好之;尝作《西方净土发愿记》,以述见闻及家世归依之意,甚详。将没之夕,沐浴易衣西向修念佛三昧而逝”。但他“亦好道家之言,自号云林子,别字霄宾。其再至京师,梦人告之日,‘子非久人间,上帝有命,典司文翰。’觉而书之册。不逾月,遂谢世”。他既好道,又信佛;既想替道教的上帝典司文翰,又要修“念佛三昧”,想往生西方净土。这个人最像陶弘景,所以他最佩服陶弘景,《东现余论》中论及棋谱》的有六条之多,或跋崇宁所书镇法册后》云:

《真话》所载杨许三公往反书赋,语存而迹遍,深可嗟慨,故聊书之,珠愧刘朝不伦也。然予书格本出魏晋,知者观之亦可以求古人之笔意。丙戌岁(—一O六)三月二十日书。

又《跋所书<莫浩微纸后》云:

数日夜旦考校,殊无间功,今日已竞,灯前现陶华阳《真话》。戏书此数条。吾于书字,比分人差知古意,非于汉魏晋诸人书中挣者不爱。大现成子(—一0八)八月十九日夜。

又《跋陶隐居书后》云:

陶隐居书故自入流,其在华阳,得杨许三真君真迹最多而学之,故萧远活雅若其为人。……政和乙未岁(——一五)。

我们读这几条,可知黄伯思深信陶弘是确曾得着杨许三君的手书真迹,只可惜 “语存而迹逸”,所以他自己有时还想在六百年后追想他们的笔意,另写一种《真治》本!

因为他深信陶弘景, 所以他不疑《众灵教戒》 诸条是陶弘是伪作的,他只说 “恐后人所附益,非杨许书”。这就是说,此请条是与《四十二章经》全同,但抄来附益是在杨许之后,陶弘景之前。黄伯恩也被陶弘景的校语欺骗了:他相信《真治》是陶弘景根据杨许真迹的原本,不过这些众灵教戒非杨许书,恐是后人所附益,而陶弘景不曾删去的。《四库提要》妄删“非杨许书”一句,就失去黄氏的本意了。

一九三三·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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