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国公豆卢绩为上柱国。癸亥,诏曰:“诗称“不如同姓”,传曰“异姓为后”。盖明辩亲疏,皎然不杂。太祖受命,龙德犹潜。箓表革代之文,星垂除旧之象,三分天下,志扶魏室,多所改作,冀允上玄。文武群官,赐姓者众,本殊国邑,实乖胙土。不歆非类,异骨肉而共烝尝;不爱其亲,在行路而叙昭穆。且神征革姓,本为历数有归;天命在人,推让终而弗获。故君临区宇,累世于兹。不可仍遵谦挹之旨,久行权宜之制。诸改姓者,悉宜复旧。”
甲子,大丞相、随国公杨坚进爵为王,以十郡为国。辛未,代王达、滕王逌并以谋执政被诛。壬申,以大将军、长宁公杨勇为上柱国、大司马,小冢宰、始平公元孝矩为大司寇。
大定元年春正月壬午,诏曰:“朕以不天,夙遭极罚。光阴遄速,遽及此辰。
穷慕缠绵,言增号绝。踰祀革号,宪章前典,可改大象三年为大定元年。”乙酉,岁星逆行,守右执法;荧惑掩房北第一星。丙戌,诏曰:“帝王设官,惟才是务,人臣报国,荐贤为重。去岁已来,屡有妖寇,宰臣英算,咸得清荡。逆乱之后,兵车始朅,遐迩劳役,生民未康。居官之徒,致治者寡。斯故上失其道,以至于兹,亦由下有幽人,未展其力。今四海宁一,八表无尘,元辅执钧,垂风扬化。
若使天下英杰,尽升于朝,铨衡陟降,量才而处,垂拱无为,庶几可至。”于是遣戎秩上开府以上,职事下大夫以上,外官刺史以上,各举清平勤干者三人。被举之人,居官三年有功过者,所举之人,随加赏罚。以大司马、长宁公杨勇为洛州总管。
二月庚申,大丞相、随王杨坚为相国,总百揆,更封十郡,通前二十郡,剑履上殿,入朝不趋,赞拜不名,备九锡之礼,加玺、钺、远游冠,相国印绿綟绶,位在诸王上。又加冕十有二旒,建天子旌旗,出警入跸,乘金根车,驾六马,备五时副车,置旄头云罕,乐舞八佾,设钟虚宫悬。王后、王子爵命之号,并依魏晋故事。甲子,随王杨坚称尊号,帝逊于别宫。隋氏奉帝为介国公,邑万户,车服礼乐一如周制,上书不为表,答表不称诏。
有其文,事竟不行。开皇元年五月壬申,崩,时年九岁,隋志也。谥曰静皇帝,葬恭陵。史臣曰:静帝越自幼冲,绍兹衰绪。内相挟孙、刘之诈,戚藩无齐、代之强。
隋氏因之,遂迁龟鼎。虽复岷峨投袂,翻成陵夺之威;漳滏勤王,无救宗周之殒。
呜呼,以太祖之克隆景业,未踰二纪,不祀忽诸。斯盖宣帝之余殃,非孺子之罪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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