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指导 - 指导大概

作者: 朱自清10,360】字 目 录

、周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⑫。《六代论》开端就说“昔夏、殷、周之历世数十,而秦二世而亡”;杜佑也以为封建制“主祚常永”,郡县制“主祚常促”。但这也是封建论者一般的意见,因为周历年八百,秦二世而亡,可以作他们的有力的证据。柳宗元却只举魏晋唐三代作反证。魏晋两代,封建制还存着,“而二姓陵替,不闻延祚”;唐代改了郡县制,“垂二百祀,大业弥固”⑫。可见朝代的长短和封建是无关的。头一难是:“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民),适其俗,修其理(治),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迁其秩而已,何能理(治)乎?”⑦这也是《五等论》里一层主要的意思,而且是陆机自己的见解——他那“共忧乐,同安危”的论据是袭用曹冏的。这里他说:“五等之君为己思治,郡县之长为利图物。何以征之?盖企及进取,仕子之常志;修己安民,良士之所希及。夫进取之情锐而安民之誉迟。是故侵百姓以利己者,在位所不惮,损实事以养民者,官长所夙夜也。君无卒岁之图,臣挟一时之志。五等则不然,知国为己土,众皆我民,民安己受其利,国伤家婴其病。故前人欲以垂后,后嗣思其堂构;为上无苟且之心,群下知胶固之义。”“共忧乐,同安危”,是从治者方面看,“施化”的难易是从受治者方面看。这后一层的重要仅次于前者,也是封建论者一种有力的论据。所以本篇列为头一难。别的两难,柳宗元只简单的驳了过去;只对于这一难,却历引周秦汉唐的事迹,证明它的不正确。他对于“共忧乐,同安危”那个论据,除建立了新的替代的“势”的理论外,也曾引周秦汉唐的事迹作证。这一难的重要性由此可见。篇中两回引周秦汉唐的事迹,观点却不同。一回着重在“制”,在治者;一回着重在“政”,在被治者。但从实际的政治里比较封建制和郡县制的得失,却是一样的。

照全篇所论,封建制有三失。一是“诸侯盛强,末大不掉”,天子“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③。二是“列侯骄盈,黩货事戎;大凡乱国多,理(治)国寡”⑧。三是“继世而理(治)”,君长的贤不肖未可知,“生人(民)之理(治)乱未可知”⑭。因为“末大不掉”,便有陆机说的“侵弱之辱”,“土崩之困”;本篇论周代的末路“判为十二,分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国殄于后封之秦”③,正是这种现象。因为“列侯骄盈,黩货事戎”,便不免“奸利浚财,怙势作威,大刻于民”的情形⑩。而这两种流弊大半由于“继世而理(治)”,便是所谓“世袭”。“生人(民)之初”,各级的君长至少是“智而明者”,此外“有兵有德”;越是高级的君长德越大②。虽然在我们看,这只是个理想,但柳宗元自己应该相信这是真的,他也应该盼望本篇的读者相信这是真的。那么,封建制刚开头的时候,该是没有什么弊病的。弊病似乎起于“其德在人(民)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②。这就是“继世而理(治)”。“继世而理(治)”的嗣君不必是“智而明者”,更不必“有德”。这种世袭制普遍推行,世君之下,又有“世大夫”,使得“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⑭。这不是和“生人(民)之初”“智而明者”“有德”者作君长的局面刚刚相反了吗?自然,事实上世袭制和封建制是分不开的,是二而一的。可是柳宗元直到篇末才将“继世而理(治)”的流弊概括的提了一下,似乎也太忽略了这制度的重要性了?不,他不是忽略,他有他的苦衷。他生在君主世袭的时代,怎能明目张胆的攻击世袭制呢?他只能主张将无数世袭的“君长”归并为一个世袭的天子,他只能盼望这个世袭的天子会选贤与能去作“守宰”。篇中所论郡县制之得有二。一是“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④,便是中央集权的意思。二是陆机所谓“官方(宜也)庸(同‘用’)能”;按本篇的说法,便是“孟舒、魏尚之术”可得而施,“黄霸、汲黯之化”可得而行⑩——一方面也便是圣贤有以立于天下⑭。但本篇重在“破”而不在“立”,封建之失,指摘得很详细,郡县之得,只略举纲目罢了。

本篇论历代政制的得失,只举周秦汉唐四代。“尧、舜、禹、汤之事远”③,所以存而不论。尧舜禹汤时代的史料留传的太少,难以考信。存而不论是很谨慎的态度。“及有周而甚详”③,从周说起,文献是足征的。不但文献足征,周更是封建制的极盛时期和衰落时期。这里差不多可以看见封建制的全副面目。这是封建制的最完备最适当的代表。而周代八百年天下。又是封建论者所艳羡的,并且是他们凭借着起人信心的实证。秦是第一个废封建置郡县的朝代;这是一个革命的朝代。可是二世而亡,留给论史家许多争辩。封建论者很容易的指出,这短短的一代是封建制的反面的铁证。反封建论者像柳宗元这样,却得很费心思来解释秦的速亡并不在郡县制上——郡县固然亡,封建还是会亡的。汉是封建和郡县两制并用;郡县制有了长足的发展,封建制也经过几番修正,渐渐达到名存实亡的地步。年代又相当长。这是郡县制成功的时代,也是最宜于比较两种制度的得失的时代。所以本篇说,“继汉而帝者,虽百代(世)可知也”⑤。汉可以代表魏晋等代;篇中只将魏晋带了一笔,并不详叙,便是为此。汉其实也未尝不可代表唐。但柳宗元是唐人,他固然不肯忽略自己的时代;而更有关系的是安史以来的“藩镇”的局面,那不能算封建却又像封建的,别的朝代未尝没有这种情形,却不像唐代的显著和深烈,这是柳宗元所最关心的。他的反封建,不但是学术的兴趣,还有切肤之痛。就这两种制度本身看,唐代并不需要特别提出;但他却两回将本朝跟周秦汉相提并论,可见是怎样的郑重其事了。《唐书·宗室传赞》说杜佑、柳宗元论封建,“深探其本,据古验今而反复焉。”杜佑的全文不可见;以本篇而论,这却是一个很确切的评语。“深探其本”指立封建起源论,“据古验今而反复”正指两回将唐代跟周秦汉一并引作论证。

篇中两回引证周秦汉唐的事迹,观点虽然不同,而“制”的得失须由”政”见,所论不免有共同的地方,评为“反复”是不错的。第一回引证以“制”为主,所以有“非郡邑之制失”④,“徇周之制”,“秦制之得”⑤,“州县之设,固不可革”⑥等语。这里周制之失是“末大不掉”③,秦制之得是“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④;汉代兼用两制,“有叛国而无叛郡”⑤,得失最是分明。秦虽二世而亡,但“有叛人(民)而无叛吏”④,可见“非郡邑之制失”。唐用秦制,虽然“桀猾时起,虐害方域”,但“有叛将而无叛州”,可见“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⑥。兵原也可以息争,却只能用于小群小争。群大了,争大了,便得“有德”,而且得有大德。“藩镇”是大群,有大争;而有兵无德,自然便乱起来了。——这番征引是证明“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那个主旨。第二回引证以“政”为主,所以有“侯伯不得变其政”,“失在于制,不在于政”⑧,“失在于政,不在于制”⑨,“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⑩等语。周虽失“政”,但“侯伯不得变其政,天子不得变其君”,上下牵制,以至于此。所以真正的失,还“在于制,不在于政”。秦制是“得”了,而郡邑无权,守宰不得人;二世而亡,“失在于政”。“汉兴,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及夫郡邑,可谓理(治)且安矣”⑩。篇中接着举出孟舒、魏尚、黄霸、汲黯几个贤明的守宰。“政”因于“制”,由此可见。至于唐“尽制郡邑,连置守宰”⑪,“制”是已然“得”了,只要“善制兵,谨择守”,便会“理(治)平”⑪,不致失“政”。这就是上文提到的柳宗元向当时执政者建议的简要的原则了。——这番征引是证明郡县的守宰“施化易”而“能理(治)”⑦,回答那第一难。郡县制的朝代虽也会二世而亡,虽也会“桀猾时起,虐害方域”⑥,但这是没有认真施行郡县制的弊病,郡县制本身并无弊病。封建制本身却就有弊病,“政”虽有一时的得失,“侵弱之辱”“土崩之困”终久是必然的。——篇中征引,第一回详于周事,第二回详于汉事。这因为周是封建制的代表,汉是“政”因于“制”的实证的缘故。唐是柳宗元自己的时代,他知道的事迹应该最多,可是说的最少。一来是因为就封建郡县两制而论,唐代本不占重要的地位,用不着详其所不当详。二来也许是因为当代人论当代事,容易触犯忌讳,所以还是概括一些的好。

政制的作用在求“理(治)平”⑪或“理(治)安”⑩⑭,这是“天下之道”。“理(治)安”在乎“得人”,“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治)安’”⑭。郡县制胜于封建制的地方便在能择守宰,能进贤退不肖,赏贤罚不肖。“且汉知孟舒于田叔,得魏尚于冯唐,闻黄霸之明审,睹汲黯之简靖,拜之可也,复其位可也,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⑩这正是能择人,能择人才能“得人”。但如孟舒、魏尚,本都是罢免了的,文帝听了田叔和冯唐的话,才知道他们的贤能,重行起用,官复原职。可见知人善任,赏罚不差,也是不容易的。这不但得有贤明的君主,还得有贤明的辅佐。“谨择守”⑪只是个简要的原则,实施起来,得因时制宜,斟酌重轻,条目是无穷尽的。能“谨”择守宰,便能“得人”,天下便能“理(治)安”了。“得人”真可算是一个不变的道理;纵贯古今,横通四海,为政都不能外乎此,不过条目随时随地不同罢了。柳宗元说郡县制是“公之大者”⑬,便是为此。封建之初,虽然是“其德在人(民)者”,死了才“求其嗣而奉之”②,但后来却只是“继世而理(治)”。“继世而理(治)者,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⑭这只是私天下,家天下。“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⑭。汤武虽是“圣王”,而不能革除封建制,也不免有私心;他们是“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秦始皇改封建为郡县,其实也出于另一种私心,这是“私其一己之威”,“私其尽臣畜于我”。可是从天下后世看,郡县制使贤不肖各居其所,使圣贤有以立于天下,确是“公之大者”。所以说“公天下之端自秦始”⑬。向来所谓“公天下”,原指尧舜传贤,对禹传子的“家天下”而言。那是整个儿的“以天下与人”。但尧舜之事太“远”了,太理想了。本篇着重实际的政制,所以存而不论。就实际的政制看,到了柳宗元的时代,郡县制确是“公之大者”。他将新的意义给予“公天下”这一语,而称“公天下之端自秦始”,也未尝没有道理。

议论文不管是常理,是创见,总该自圆其说,所谓“持之有故,言之成理”。最忌的是自相矛盾的毛病。议论文的作用原在起信;不能自圆其说,甚至于自相矛盾,又怎么能说服别人呢?本篇开端道:“天地果无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民)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则孰为近?曰,有初为近。孰明之?由封建而明之也。”上面的两答,好像是平列的;下面的两问两答却偏承着“生人(民)果有初乎?”那一问说下去,将“天地果无初乎?”一问撇开了。按旧来的看法,这一问原是所谓陪笔;这样撇开正是很经济的。可是我们觉得“无初”一问既然在篇首和“有初”一问平列的提出,总该交代一笔,才好撇开去。照现在这样,不免使人遗憾。篇中又说,“群之分,其争必大;大而后有兵有德”。接着却只说“德又大者”,更不提“有兵”一层。论到世袭制,也只说“其德在人(民)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②。柳宗元不提“有兵”的用意,我们是可以看出的,上文已见。他这儿自然也是所谓省笔;可是逻辑的看,他是并没有自圆其说的。——前一例是逻辑的不谨严,广义的说,不谨严也是没有自圆其说的一目。又,篇中说:“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势之来,其生人(民)之初乎?”①后面却又说,“夫殷(汤)、周(武)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⑬。这“不得已”虽也是“势”,却跟那“生人(民)之初”的势大不相同。这就未免自相矛盾了。篇中又说,“魏之承汉也,封爵犹建;晋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闻延祚”⑫。这是回答那第二难。但魏晋只是郡县封建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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