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易传 - 卷三

作者: 程颐6,486】字 目 录

也。臣妾,小人女子,怀恩而不知义,亲爱之则忠其上。系恋之私恩,怀小人女子之道也,故以畜养臣妾,则得其心为吉也。然君子之待小人,亦不如是也。三与二非正应,以昵比相亲,非待君子之道。若以正,则虽系,不得为有疾,蜀先主之不忍弃士民是也。虽危,为无咎矣。) 《象》曰:系遁之厉,有疾惫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遁而有系累,必以困惫致危;其有疾,乃惫也,盖力亦不足矣。以此昵爱之心畜养臣妾则吉,岂可以当大事乎?)九四,好遁,君子吉,小人否。 (四与初为正应,是所好爱者也。君子虽有所好爱,义苟当遁,则去而不疑,所谓克己复礼,以道制欲,是以吉也。小人则不能以义处,昵于所好,牵于所私,至于陷辱其身而不能已,故在小人则否也。否,不善也。四,乾体能刚断者。圣人以其处阴而有系,故设小人之戒,恐其失于正也。) 《象》曰:君子好遁,小人否也。 (君子虽有好而能遁,不失于义;小人则不能胜其私意,而至于不善也。)九五,嘉遁,贞吉。 (九五中正,遁之嘉美者也。处得中正之道,时止时行,乃所谓嘉美也,故为贞正而吉。九五非无系应,然与二皆以中正自处,是其心志及乎动止,莫非中正,而无私系之失,所以为嘉也。在《彖》则概言遁时,故云“与时行,小利贞”,尚有济遁之意;于爻至五,遁将极矣,故唯以中正处遁言之。遁非人君之事,故不主君位言,然人君之所避远乃遁也,亦在中正而已。) 《象》曰:嘉遁贞吉,以正志也。 (志正则动必由正,所以为遁之嘉也。居中得正,而应中正,是其志正也,所以为吉。人之遁也,止也,唯在正其志而已矣。)上九,肥遁,无不利。 (肥者,充大宽裕之意。遁者,唯飘然远逝,无所系滞之为善。上九乾体刚断,在卦之外矣,又下无所系,是遁之远而无累,可谓宽绰有余裕也。遁者穷困之时也,善处则为肥矣。其遁如此,何所不利?) 《象》曰:肥遁无不利,无所疑也。 (其遁之远,无所疑滞也。盖在外则已远,无应则无累,故为刚决无疑也。)△□乾下震上 (《大壮》,《序卦》:“遁者退也,物不可以终遁,故受之以大壮。”遁为违去之义,壮为进盛之义。遁者,阴长而阳遁也。大壮,阳之壮盛也。衰则必盛,消息相须,故既遁则必壮,大壮所以次遁也。为卦,震上乾下。乾刚而震动,以刚而动,大壮之义也。刚阳大也,阳长已过中矣。大者壮盛也。又雷之威震而在天上,亦大壮之义也。) 大壮:利贞。 (大壮之道,利于贞正也。大壮而不得其正,强猛之为耳,非君子之道壮盛也。)《彖》曰:大壮,大者壮也,刚以动故壮。 (所以名大壮者,谓大者壮也。阴为小,阳为大。阳长以盛,是大者壮也。下刚而上动,以乾之至刚而动,故为大壮。为大者壮,与壮之大也。)大壮利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 (大者既壮,则利于贞正。正而大者道也,极正大之理,则天地之情可见矣。天地之道,常久而不已者,至大至正也。正大之理,学者默识心通可也。不云大正,而云正大,恐疑为一事也。) 《象》曰:雷在天上,大壮,君子以非礼弗履。 (雷震于天上,大而壮也。君子观大壮之象,以行其壮。君子之大壮者,莫若克己复礼。古人云:“自胜之谓强。”《中庸》于“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皆曰“强哉矫”“赴汤火”“蹈白刃”,武夫之勇可能也。至于克己复礼,则非君子之大壮不可能也,故云:君子以非礼弗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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