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史 - 第四节清廷的沿海迁界

作者: 顾诚12,227】字 目 录

、兴化、泉州、漳州等四府、福宁一州,所属十九州县,原迁界外田地共二万五千九百四顷零”③。两省合计折合亩数为五百七十五万九千六百余亩。又如浙江省温州府属原额田、园、地二万四千六百一十三顷零,经过康熙八年展界部分复业之后实存田地数也只有一万六千四百九十九顷零。其中平阳一县七千七百五十一顷零田地园在顺治十八年迁界时竟全部“弃置”,康熙九年以后部分展界,招民复业,直到康熙二十年编审时各则田地园还只有三千二百六十三顷零①。台州府属的临海县顺治“十八年奉文迁界,弃田一十九万九千二百九十三亩”零;宁海县也弃去民田一千一百五十顷六十六亩零,另有民涂田二百一十二顷三十三亩零,也在“顺治十八年全迁”②。可见,由于迁海而荒芜的田地数字是非常惊人的。

问题还不仅是耕地,沿海地区历来是捕鱼和煮盐的重要场所。厉行片板不许下海的禁令和迁界之后,“万顷沧波舟楫绝,何人更有羡鱼心?”③渔业几乎完全陷入绝境。“渔者靠采捕为生,前此禁网严密,有于界边拾一蛤一蟹者杀无赦。咫尺之地网阱恢张,渔者卖妻鬻子,究竟无处求食,自身难免,饿死者不知其几”④。海盐的生产也差不多完全停顿。广东的盐场原有二十九个,康熙“元年迁界,诸场多在界外”。“闽中盐场有七,在福州者曰海口场、曰牛田场,在泉州者曰惠安场、曰浔美场、曰■州场、曰浯州场,在兴化者曰上里场,初迁多在界外”①。浙江省温州府属的乐清县长林盐场、瑞安县双穗盐场也在顺治十八年迁海时弃之界外②。台州府属“渔盐之利较他郡为胜,但只临海、黄岩、宁海三县有场”。然而,临海县的杜渎场、黄岩县的黄岩场、宁海县的长亭场这三个主要产盐地都成了迁海政策的牺牲品,直到康熙九年局部展界以后才逐渐地恢复起来③。正是由于盐场多在界外,使关系民生甚大的食盐生产受到严重影响。福建的老百姓往往“淡食”④。广西南宁、太平、思恩三府原来食用广东廉州产盐,郁林州等处食用高州产盐,“路近价贱,有便于民”;迁海之后,高、廉二府的“盐田尽迁”,不得不改销价高的梧州引盐⑤。

二,迁民的颠沛流离。

受迁海之害最深的自然是被迁的所谓界外居民。他们好比生机勃勃的草木突然被拔离故土,忍受烈日的炙烤。广东的情况是:先是,人民被迁者以为不久即归,尚不忍舍离骨肉。至是飘零日久,养生无计。于是父子夫妻相弃,痛哭分携。斗粟一儿,百钱一女。豪民大贾致有不损锱铢、不烦粒米而得人全室以归者。其丁壮者去为兵,老弱者展转沟壑。或合家饮毒,或尽帑投河。有司视如蝼蚁,无安插之恩;亲戚视如泥沙,无周全之谊。于是八郡之民死者又以数十万计。

福建的情况也并不好一些:海滨迁民,初时带有银米及锱重,变卖尚可支持。日久囊空,既苦糊口无资,又苦栖身无处,流离困迫,……谋生无策,丐食无门,卖身无所。展转待毙,惨不忍言。②康熙元年十一月,也就是福建迁海之后的第一年,礼科给事中胡悉宁上言:“据福建抚臣许世昌疏报,海上新迁之民,死亡者八千五百余人。”胡悉宁还说,此外“未经册报者又不知凡几”③。康熙四年,李率泰在遗疏中也说:“臣先在粤,民尚有资生,近因迁移渐死,十不存八九。”④可见徙民受难的深重。

迁民们既然被视若蝼蚁、泥沙,任人践踏,软弱者成了牺牲品,强悍者则铤而走险。一部分迁民参加了郑氏义师⑤,或在当地揭竿而起⑥,由清朝子民逼成了反清战士。还有一部分迁民在内地无法谋生又不甘心坐以待毙,就砍人树木,伐人坟墓,掠人妻女,无所不为。甚至“夜间什伍为群,剜壁抉门,善入强出,人不敢撄。……又或百十为群,各执枪刀,强劫乡间富室”①。内地居民因之皇皇不安,政府官员也穷于应付。

三,清政府赋税收入的减少和百姓的摊赔。

界外土地全部抛荒,自然无法从这些地方征收赋税,清政府的财政收入因而减少。康熙十二年福建总督范承谟的奏疏中写道:“自迁界以来,民田废弃二万余顷,亏减正供约计有二十余万之多,以致赋税日缺,国用不足。”②康熙十九年福建总督姚启圣又说:“照得边海地方播迁,百姓抛产弃业,流离失所者二十年矣,朝廷正供以徙界缺额者四百余万两。”③根据复界时工部尚书杜臻的报告,福建省由于迁海废弃的田地为二万五千九百余顷,同范承谟所说“民田废弃二万余顷”相合,可知亏减正课二十余万两是福建省一年的数字,缺额四百余万两是福建一省从顺治十八年到康熙十九年二十年间的累计数字。广东由于迁界损失的赋税还要更多些,据康熙七年广东巡抚王来任的遗疏说,该省“每年抛弃地丁钱粮三十余万两”④。如果考虑到盐课、渔课、商税等方面的减额,再加上浙江、江南、山东各省的数字,清政府在赋税方面的损失肯定是相当大的。

当时,清朝廷因为连年用兵,财政入不敷出。顺治十二年工科给事中王命岳在疏中就说过:“今国家所最急者,财也。岁入千八百一十四万有奇,岁出二千二百六十一万有奇,出浮于入者四百四十七万。国用所以不足,皆由养兵。”①顺治十八年还食言自肥,恢复了明朝剿饷,加赋五百多万两。在这种情况下,清政府采取了责令界内居民摊赔的办法来弥补部分缺额。“其(界外)四十里之岁课,同邑共偿之。至有所偿过于其土著者。……自江南达东粤数千里,盐场在界内者勿论,其界外缺额商赔之”②。“惟以浙、闽、山东等处因迁而缺之课额均摊于苏、松不迁之地,曰摊派,而盐课之额极重矣”③。

四,对外贸易停顿。

我国海上对外贸易在明代已经发展到相当水平。明末崇祯年间由于“通番获利十倍,人舍死趋之”,出现了“穷洋竟同闹市”④的兴旺局面。清初实行禁海特别是迁海政策以后,不仅私人海上贸易被阻塞,连封建官府直接控制的市舶贸易也一度完全停顿。杜臻在奉派巡视广东、福建两省展界事宜时说过:“是役也,有当行之事四焉”,其中之一是“故事:直隶天津卫、山东登州府、江南云台山、浙江宁波府、福建漳州府、广东澳门各通市舶,行贾外洋,以禁海暂阻,应酌其可行与否”①。他在巡视途中经过澳门,又谈到“禁海时番舶暂阻,澳人贫困。康熙二十年贡一狮子,求通商,以济远旅。许之。由是番舶复通”。由澳门进口的货物允许经陆路运到香山,朝廷派官员董其事。可见,在迁海政策的直接影响下,从康熙元年到二十年,我国大陆的海上对外贸易中断了二十年。清初慕天颜(曾在福建任知府,后任江宁巡抚、漕运总督等职)说:“本朝顺治六、七年间,海禁未设,见市井贸易多以外国银钱,各省流行,所在多有。自一禁海之后,绝迹不见,是塞财源之明验也。”②复界之后,禁海政策仍然延续了下来,至多不过是在一段时间里放宽一点出海的限制。这种作茧自缚式的闭关政策严重地阻碍了我国社会的发展。

迁海政策加重了我国社会的闭塞性,人民的活动领域和地区都受到限制。以海南岛为例,清代在这里设琼州府,下辖三州十县。由于岛的内陆五指山区是黎族同胞居住的地方,“州县反环其外,惟定安居中,余皆滨海,势不可迁”。但是,清政府仍然在全岛“边周环立界二千七百里,惟海口所津渡往来如故,自余鱼盐小径俱禁断不行”③。可以想象,在这种禁令下海南人民的活动范围是多么狭窄,给他们带来的困苦又是多么严重了。

清政府为了防微杜渐,对入海的河流一律发兵把断,河中钉立木桩,防止舟船透越。如福建省,“其入海之水曰潘渡河、曰铜镜河、曰廉村河、曰洋尾河、曰大梅河、曰赤头河、曰云霄河、日开溪河,皆断而守之”①。苏北兴化县白驹场原来建造了闸口四座,按照旱涝情况调节淮扬一带的河水入海。尽管“白驹场离海甚远,并非沿边地方”,清政府也悍然下令填塞,“以致水无所出,淹没田亩”,使水利变成了水害②。

清廷颁布迁海令,原来的目的是断绝郑成功义师的物资供应,以收不攻自破之效。这样的目的达到了没有呢?清政府作为政策的制定者自然是声称效果显著,说什么此策既行,“贼势果绌,降者接踵”③。就康熙二十三年台湾回归大陆,实现了全国统一来看,似乎证明迁海政策不无效果。实际上并不是这么回事。

就在清政府雷厉风行地强迫驱赶沿海百姓迁往内地的时候,郑成功亲统大军渡海作战,从荷兰殖民主义者手中收复了我国神圣疆土台湾。郑成功对清廷的决策迁海深为不满,同部下将领谈及此事时叹息道:“吾欲留此数茎发,累及桑梓人民,且以数千里膏腴鱼盐之地、百万亿众生灵,一旦委而弃之,将以为得计乎?徒殃民而已。吾若不决志东征,苟徇诸将意,株守各岛,岂不笑吾英雄为其束缚?今当驰令各处,收沿海之残民,移我东土,开辟草莱,相助耕种,养精蓄锐,俟有衅隙,整甲而西,恢复迎驾,未为晚也。”①郑经还接受忠振伯洪旭的建议派遣屯兵入山伐木,修造船舶战舰,“又别遣商船前往各港,多价购船料,载到台湾,兴造洋艘鸟船,装白鹿皮等物,上通日本,制造铜熕、倭刀、盔甲,并铸永历钱;下贩暹罗、交趾、东京各处以富国。从此台湾日盛,田畴市肆,不让内地”②。由于布帛等物来源阻隔,价值昂贵,郑经又从参军陈永华之请,派江胜驻扎厦门,“斩茅为市,禁止掳掠,平价交易。凡沿海内地穷民乘夜窃负货物入界,虽儿童无欺。……其达濠货物聚而流通台湾,因此而物价平,洋贩愈兴”③。郑氏父子“课耕积谷,务生聚,招徕远人”④,凭借着军民的勤奋劳动和优越的自然条件,终于把台湾经营成了“田庐辟,亩浍治,树畜饶”⑤,“人居稠密,户口繁息,农工商贾,各遂其生”的宝岛。到康熙二十三年清军收取台湾时,统军大将施琅所见到的情况是:“臣奉旨征讨,亲历其地。备见野沃土膏,物产利溥,耕桑并耦,渔盐滋生,满山皆属茂树,遍处俱植修竹。硫磺、水藤、糖蔗、鹿皮以及一切日用之需,无所不有。向之所少者布帛耳,兹则木棉盛出,经织不乏;且舟帆四达,丝缕踵至,饬禁虽严,终难杜绝。实肥饶之区,险阻之域。”①杜臻也说:郑成功入台之后,“规度便近地,给兵屯种,而收赋于诸社以自给,又多种桐树及枲麻为治船之需。”②这就表明,清廷的迁海政策不仅没有达到从经济上困死郑成功义师的目的,相反,迫使他们走自力更生之路,在开发台湾的宏伟事业中作出了巨大贡献。

其次,清政府沿着人为的标界挖沟立墙,设兵戍守,固然增加了濒海居民同郑成功义师联络的困难,但并没有能够割断他们之间的来往。清初一位福建人士依据耳闻目睹写了下面一段话:当是时,大吏以界外为大荒,人迹阻绝,寇指日穷饿死。而寇窃笑于岛屿曰:“是畀我以田园矣,予我以薮泽矣。”于是,群浮游于其间,架阁瓯脱,渐通奸民,为越贩之利,物之竹木,食之五谷,器用之油铁,以及布帛麻枲之属,昼伏宵行,络绎成市。……予尝游清漳,过蒜岭,望江阴废城,烟火迷漫,而缠头之寇(指不剃发的郑成功义师)且观剧其市。惊避之,肆主人曰:“无伤也,是征米者。”亦异矣③。

这委实是一种滑稽的场面。在距厦门不远的一些地方,清方守边将士为求得安静宁谧,也私下放宽禁令。“虽汛地谨防,而透越不时可通,有佩鞍穿甲追赶者,明是护送;即巡哨屡行,有耀武扬威才出者,明使回避。故台湾货物船料,不乏于用”①。一位当时的福建乡绅在诗中不无讽刺地说:“闽海昔迁徙,流离我黔首。高栋灰咸阳,寒烟昏白昼。四郡美田园,割弃资逋寇。拒门撤藩篱,阶除议战守。群盗方揶揄,佃渔恣奔走。流亡死内地,穷蹙遑相救?”②沿海居民不顾禁令,冒着生命危险给郑氏义师提供粮食,在清政府官方文书中也有反映。康熙十七年福建总督姚启圣曾发布文告说:“近闻界内不法居民每每鸠输米谷于贼,公然赍为盗粮。……其中必有为首之人,代贼科敛。”③这些材料令人信服地表明,迁海政策只是给沿海居民造成了极大的灾难,给清政府自身带来了重重困难,对郑成功父子领导的义师并没有起到多大的威胁作用。康熙二十三年台湾的回归大陆是当时的大势所趋,无论在直接意义上还是在间接意义上都不是迁海政策的结果。如果清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3 45下一页末页共5页/10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