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史 - 第五节陕西各地的抗清运动

作者: 顾诚2,917】字 目 录

体纯率部由河南进入汉中,同贺、孙等部会合,“四月内抄传伪票,又改隆武年号”,“孙守法自称总督五省总督”④。五月三十日,刘体纯、贺珍、孙守法等部攻克兴安州,清守道、参将等官被俘。⑤正当陕西各地抗清运动高涨的时候,清廷先后派何洛会、肃亲王豪格统领大军入陕。1646年六月,守法退回五郎山;八月,武大定败于兴安境内;九月,王光泰败归郧城,又败走房、竹。丁亥(1647)正月,守法奔石子城;二月,走长安石鳌谷。三月朔,守法破宁州,与高勋等据兴安州之乔麦山。(清陕西三边)总督孟乔芳引兵攻之。四月八日,伏甲深林,以轻骑诱守法出,擒之。守法犹执铁鞭格杀数十人乃死,传首西安。大定入蜀”①。

③清陕西三边四川等地总督孟乔芳在顺治二年四月题本中说:“惟汉中距省千余里,流贼伪总兵贺珍、党孟安、罗岱、郭登先等,臣发谕招抚,亦已归顺。”见《孟忠毅公奏议》卷上。

①顺治二年闰六月初十日陕西三边总督孟乔芳“为再报四川情形以图治理事”奏本,见《顺治录疏》抄本。

②《清世祖实录》卷二十。

③顺治二年五月二十二日总督全陕军务刑部左侍郎孟乔芳“为分拨降兵伏祈圣鉴事”奏本,见《明清档案》第一册,A2—201号。

④孟乔芳顺治二年六月十六日“为清报官军数目酌定经制事”题本,见《孟忠毅公奏议》卷上。

①孟乔芳“为再报汉中情形并陈开川事理仰祈圣鉴以奏荡平事”题本,见《孟忠毅公奏议》卷上。

②顺治二年七月初二日兵部侍郎朱马喇等“谨题为再报汉中情形并陈开川事理仰祈圣鉴以奏荡平事”,见《顺治录疏》抄本。

①顺治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贺珍揭帖残件,《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一三三页。

②顺治三年陕西巡抚雷兴启本残件,见《清代农民战争史资料选编》第一册(上),第六十页。

③陕西三边总督孟乔芳“为贪枭通贼事”揭帖,见上书第五十五页。

④李清《南渡录》卷四引兴平伯高杰疏云:“陕西实授副将加都督同知孙守法,当贼入关,势力不支,左(光先)、白(广恩)诸大将俱已俯首投顺,独守法挺身不屈,置家属妻子罔顾,径削发奔入终南山,号召乡勇,必欲恢剿复仇。”

⑤《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中册,第二○二一二○三页记载,何洛会、孟乔芳奏报“驻西安府秦王有二子”,顺治二年十一月初十日有土贼“孙率”将秦王一子带往吴郎山。同书第一七七页记十月间“孙率”已往五郎山。可知“吴郎山”为五郎山之误,“孙率”为“孙帅”之误,即孙守法。

①《清世祖实录》卷二十三。

②康熙七年《咸宁县志》卷七《杂志·祥异》记:“顺治二年十二月,贺珍围会城,邑民多被蹂躏。三年正月五日始败去。”参见《清世祖实录》卷二十三,顺治三年正月辛酉日定西大将军何洛会奏报。

③见前引顺治三年陕西巡抚雷兴启本残件。

④顺治三年六月二十九日陕西汉羌总兵尤可望揭帖,见《清代农民战争史资料选编》第一册(上),第七十三—七十四页。《南疆逸史》卷三十八《孙守法传》云:“隆武帝闻之,遣使间道封守法、大定俱为伯。”

⑤顺治三年六月二十九日陕西汉羌总兵尤可望揭帖,见《清代农民战争史资料选编》第一册(上),第七十三—七十四页。《南疆逸史》卷三十八《孙守法传》云:“隆武帝闻之,遣使间道封守法、大定俱为伯。”

①《南疆逸史》卷三十八《孙守法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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