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德赛 - 前 言

作者: 荷马7,664】字 目 录

乎更具放蕩不羁、我行我素、贪慾自私的色彩;两部史诗中的个别人物在性格的刻画方面也表现出一些细微的差别。《奥德赛》中的明喻亦不如《伊利亚待》中的来得顺畅精练。在用词方面,即使在语境相似的情况下,两部史诗也反映出一些较明显的差异。例如,aichme(矛头)一词在《伊利亚特》中出现三十六次,而在《奥德赛》中却找不到一个用例,虽然在第二十二卷里,作者用了较长的篇幅描写枪战。phohas(溃逃)在《奥德赛》中仅出现一次,而在《伊利亚特》中的出现率却高达三十九次。《奥德赛》中亦找不到似乎应该出现的,在《伊利亚特》中用例多达二十次以上的helkos(负伤)一词。诸如此类的“差异”当然还有许多,囿于篇幅,这里恕不—一提及。

然而,和《伊利亚特》及《奥德赛》中的“问题”相比,它们中的相似之处——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绝对的”。更为大量的、永远并且只能是占主导地位的。《奥德赛》虽然采用“双线发展”的组合形式,但行动的中心始终围绕着俄底修斯或俄底修斯的回归和仇杀展开。俄底修斯的形象总是索绕在听众和读者的心头,他的境遇始终是人们关心的焦点。忒勒马科斯的出访,神的干预,求婚人的恶行,裴奈罗珮的心境,牧猪人的活动,所有这一切都带有陪衬和铺垫的色彩,起着解说、转折和牵引的作用,是一些旨在丰富故事内容,协调故事意境,开拓故事的横向延伸的“穿揷”——一句话,是扶衬“红花”的“绿叶”。所以,和《伊利亚特》一样,《奥德赛》主题明确,中心突出,描写了一个紧凑、完整、自成一体的行动。柏拉图赞慕荷马的诗才,亚里斯多德认为《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构合体现了史诗的最高成就,是史诗的典范。[注]

《奥德赛》对主人公俄底修斯的刻画,基本上符合《伊利亚特》定设的“方向”。俄底修斯坚毅、刚强,忍辱负重,百折不回,抱定回归家园的坚定信念。他冲破重重阻挠,历经千难万险,最后以一当百,以少胜多(凭靠雅典娜的助佑),杀灭无耻的求婚者,重现了当年血战特洛伊的神勇,猛士的威风不减当年。此外,他足智多谋,能言善辩,临危不惧,头脑冷静,常能出奇制胜,化险为夷。像在《伊利亚待》中智擒多隆一样,他以超人的智慧,设计捅瞎裴里菲摩斯的眼睛,和伙伴们一起逃离洞穴(《奥德赛》第九卷315—461行)。俄底修斯雄才大略,睿智中稍带几分狡黠,两部史诗都准确、细腻地反映了这一点。两部史诗对俄底修斯和雅典娜的关系的描述,给人如出一辙之感。此外,《奥德赛》对阿枷门农和阿基琉斯等英雄的处理,也使熟悉《伊利亚特》的读者,包括专家,找不出明显的破绽。毫无疑问,《奥德赛》的作者熟知《伊利亚特》的细节。

《奥德赛》文风清雅绚丽,瑰美庄典,和《伊利亚特》一样,严肃的描述中不时加入一些诙谐、幽默的“揷曲”。人物嘲弄时的口气,在两部史诗中完全一致,差别只在具体的用词、人名和地点。虽说《伊利亚特》更为粗扩雄奇,《奥德赛》略多温谨绵密,但两部史诗的总体格调基本一致,那就是迅捷、明快、舒达、高雅、生动、凝练。或许,正像朗吉诺斯(longinus)所说的那样,《伊利亚特》是荷马盛年时的作品,而《奥德赛》则创作在他的晚年[注]。老年人较少诗的冲动,却更留连于对人生和道德内涵的思恋。就诗的品位和文体而言,我们认为,《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出色地体现了史诗的精神,显溢出大家之作的魅力,展示了荷马的风范。

《奥德赛》一词不差地沿用了《伊利亚特》中的某些用语。“阿特柔斯之子,最高贵的王者,全军的统帅阿伽门农”是两部史诗里通用的对阿伽门农的称谓(《伊利亚特》2·434,《奥德赛》11·397);而像在《伊利亚特》里一样,阿伽门农对俄底修斯的回复亦是:莱耳忒斯之子,宙斯的后裔,足智多谋的俄底修斯(《奥德赛》11·405)。在两部史诗里,英雄都是“神一样的”,孩子都是“年幼无知的”,婦女总是“束腰紧身的”(或束腰秀美的),话语是“长了翅膀的”,枪矛是“投影森长的”,大海常是“酒蓝色的”。即使是伊萨卡的百姓,根本没有武装,也是“胫甲坚固的阿开亚人”(《奥德赛》2·72,20·146),仿佛他们是《伊利亚特》中的武士。对固定词语的套用,使欧迈俄斯也成了“军队的首领”或“民众的首领”(orchamosandron),虽然他只是个猪倌,或者说“牧猪的头儿”。此外,两部史诗中共用的诗行很多,至于共用的片语和词组等则更是多得难以数计,这一点也表明了两部史诗极其旁近的“门户”或“親缘”关系。

综上所述,我们倾向于认为《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同为荷马的作品。鉴于两部史诗中的某些“不同”,我们似乎亦可以作出如下设想,即认为《伊利亚特》是由荷马本人基本定型的作品,而《奥德赛》则是他的某个或某几个以唱诗为业的后人(homeridae,“荷马的儿子们”)根据荷马传给他们的说诵和该诗的基本格局整理补删,最后基本定型的作品。

应该看到,《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各有自己的主题,前者描述“集团军”的拼杀,后者描述一个人的回归;前者讲述阿开亚联军对敌战斗,后者讲述一个阿开亚人对大群阿开亚人(求婚者)的进击。主题的不同决定了情节的不同,情节的不同决定了场境的不同,而场境的不同又部分地决定了解决方式的不同和所用词语、句式和作品风格的不同。所以,荷马史诗中的问题并非都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不协调之处”或diaphonai。再者,两部史诗中的某些不同或出入,可能不是出于作者本身的问题,或者说不是作者应该为之负责的问题。我们知道,荷马是史诗的集大成者,他从前人那里接过了丰厚的“遗产”,包括“遗产”中的问题,比如某些不一致的称谓,某些矛盾的、但却已基本定型的、广为人知的提法等。此外,我们亦不应忘记荷马生活在一个口诵的时代。对一位古时的口诵诗人,我们不能套用对现代文字工作者的标准;对于他,某些失误的出现不仅不可避免,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根本不存在避免的可能。关于荷马史诗中的地理名称

荷马史诗中多人名,也多地名。一般认为,史诗中提及的地名至少可分如下几类。(一)确有其地者,如雅典、斯巴达、科林斯、普索、波伊俄提亚、克里特、埃及,等等。许多名称古今拼法和读音不同。这是地名中的一大类。(二)经考古发现证明确有其地者,如特洛伊、慕凯奈(即麦锡尼)、提仑斯等。有些地名,虽然未经考古发现证实,但作者显然是把它们当做真实地名来对待的——换言之,它们亦可能是历史上曾经有过、以后随着所指地点的消失而逐渐消亡的地理名称。(三)实无其地,纯系出于虚构或可能出于虚构者。此类名称主要出现在《奥德赛》里,集中体现在对俄底修斯回归途经的某些地名(或虚构的地名)的称呼上,包括埃阿亚和莱斯特鲁戈尼亚等。(四)实无其地,但已经神话“创造”并得到普遍认可者。此类地名(或名称)包括死神统治的冥府,折磨英雄们的唐塔洛斯和环绕大地的俄开阿诺斯等。荷马是诗人,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地理学家。诗人,尤其是传奇史诗《奥德赛》的作者,出于增加浪漫性、朦胧性和趣味性的需要,完全可以编造或沿用已有史诗中的假名。诗人可用假名喻指实地,其功用一则可浓添诗意,保持远古的朦胧,二则可避免由于对实地缺乏翔实的了解而导致的描写上的失真。长期以来,学者们根据原文提供的线索(远不是明确系统的),对某些疑难地名进行了考证研究,得出了一些具有参考价值,但不是“定说”的结论。比如,有人认为吃食落拓枣的部民们生活在利比亚沿岸(荷马知道利比亚,但故意不用这个词),波鲁菲摩斯和库克洛佩斯们生活在西西里,法伊阿基亚人活动在今天的科耳夫(korfu或korkyre)一带,等等。

在荷马史诗里,伊萨卡(lthaka,ithake,)是俄底修斯的故乡,《奥德赛》对它有过较多的描述。伊萨卡是个“阳光灿烂”的地方,岛上有一座大山,名奈里托斯(或奈里同),周围另有一些岛屿,即杜利基昂、萨墨和扎昆索斯;伊萨卡位于群岛的西端(9·21—27)。那是个“山石嶙峋的(kranae)的去处(1·247),并非“跑马的平野”,但牧草丰肥,水源充足,盛产谷物和葡萄(13·242—247)。此外,岛上有泉溪(17·205—211),还有山脚边的港湾(1·184)。传统观点认为,伊萨卡即今天的西阿基(thiaki),萨墨即今天的开法勒尼亚(kephallenia),杜利基昂则可能是今天的马克里(markri)。较新的观点认为,伊萨卡是今天的琉卡斯(leukas),杜利基昂是今天的开法勒尼亚,萨墨是今天的西阿基。至于扎昆索斯的位置学术界几乎已有定论,那就是今天的赞忒(zante)。房屋

在荷马史诗里,大户人家的房前一般有一堵围墙(herkos),墙内是个院落,院内设有祭坛。房内最重要的建筑或部分是megaroo,即“厅”或“厅堂”。人们在厅堂里吃喝、交谈、欣赏诗诵,甚至洗澡和炊调。俄底修斯家中的厅堂应该十分宽敞,不然就容不下一百单八个求婚人的胡来。厅堂一般照明不佳,可能没有窗口,只有一个出烟的口道。厅中一般有个火炉或火盆(eschare),既可照明,又可取暖,还可烧烤食物。eschare是家庭的“灵魂”,誓证者常可提及火盆和宙斯的名字,以示信用和庄重(《奥德赛》14·159)。厅前有个门廊或门厅(aithousa),可供来访的客人寝宿(《奥德赛》3·399)。

房居的另一个组成部分是房间(thalamoi),包括寝室和储藏室等。在《奥德赛》第十九卷里,忒勒马科斯将武器从megaron搬往一个thalamos(17)。裴奈罗珮的thalamos显然在“楼上”或高于底层部分的空间(《奥德赛》19·53)。俄底修斯和裴奈罗珮的睡房也叫thalamos——(《奥德赛》23·192)。此外,房居还包括走廊(laure)、房柱(kiones)、中梁(melathron)、门槛(oudos)和边门(orsothure)等。

食物

英雄们的职业是战斗(包括掠劫),他们的吃喝是和战斗一样火烈的烤肉和美酒。当俄底修斯一行抵达阿基琉斯的营棚时,主人用以待客的是现成的羊肉和猪肉(《伊利亚特》9·205—214)。畜肉是“神抵钟爱的王者们的食餐”(《奥德赛》3·480)。当然,美味的烤肉一般出现在聚会、庆祭和待客等场合;荷马承认,凡人常用的食物是面包(或面食),常喝的饮料是用葡萄酿制的水酒。在《奥德赛》里,小麦和大麦是人的“精髓”,或保命的食粮(20·108)。当忒勒马科斯动身前往普洛斯之际,他所搬运上船的不是大块的猪肉或牛肉,而是面食和饮酒(《奥德赛》2·349—355)。史诗中的人物也食鱼和猎捕的野味。

史诗中的凡人还饮用一种点心般的食物,用酒(普拉姆尼亚美酒)调和奶酪、大麦和蜂蜜制成(《伊利亚特》11·638—639),《奥德赛》10·234—235)。荷马史诗中不曾提及具体的蔬菜,但却枚举了一些水果,有葡萄、梨、苹果、无花果和石榴等。荷马没有提及制作橄榄油的过程。橄榄油一般用于浴后涂抹;照明多用火把。即使在王公贵族之家,似乎也没有专职的厨师;英雄们或主人们一般和伴从或下手们一起整治食餐。不死的神抵们进用上天的仙食和奈克塔耳(一种饮料),不吃人间的食物(《伊利亚特》5·341—342)。婚姻

荷马史诗中描述的婚娶场面是隆重而热烈的。阿基琉斯的战盾上铸有庆婚和欢宴的情景。新娘被领出家居,火炬闪着光芒,人们载歌载舞,伴随着阿洛斯和竖琴的声响。当忒勒马科斯来到斯巴达王者的家中,墨奈劳斯正大办宴席,酬贺儿子娶親,女儿出嫁。厅堂里歌声笑语,宾朋如云,好一番喜庆的景象(《奥德赛》4·1—19)。

一般说来,娶親前,男方或新郎要给新娘的父親致送一份丰足的财礼或聘礼[注](hedna,参考《伊利亚特》16·178,190;《奥德赛》11·281—282等处),但也有相反的情况,即由女方的父親拿出一份陪嫁(《伊利亚特》22·50—51,《奥德赛》2·131—132)。前一种做法可能更为古老,包含买卖的意思,[注]而后一种习俗是公元前五世纪后相当盛行的做法。《伊利亚特》中亦有以劳务或“战力”代替财礼,聘定新娘的例子(13·366)。当赫法伊斯托斯发现妻子和阿瑞斯通姦后,设计擒获她俩,扬言除非她父親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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