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吉。象曰。劳谦君子。万民服也。
苏眉山曰。劳。功也。艮之制在三。而三亲以艮下坤。其谦至矣。劳而不伐。有功而不德。是得谦之全者也。故彖曰君子有终。而三亦云。
六四。无不利。撝谦。象曰。无不利撝谦。不违则也。
虽居九三劳谦之上。而柔顺得正。故无不利而为撝谦。夫以谦撝谦。此真不违其则者也。
六五。不富以其邻。利用侵伐。无不利。象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苏眉山曰。直者。曲之矫也。谦者。骄之反也。皆非德之至也。故两直不相容。两谦不相使。九三以劳谦。而上下皆谦以应之。内则鸣谦。外则撝谦。其甚者则谦谦。相追于无穷。相益不已。则所谓裒多益寡称物平施者。将使谁为之。若夫六五则不然。以为谦乎。则所据者刚也。以为骄乎。则所处者中也。惟不可得而谓之谦。不可得而谓之骄。故五谦莫不为之使也。求其所以能使此五谦者而无所有。故曰不富以其邻。至于侵伐而不害为谦。故曰利用侵伐。莫不为之用者。故曰无不利。蕅益曰。征不服正是裒多名谦。
上六。鸣谦。利用行师。征邑国。象曰。鸣谦。志未得也。可用行师。征邑国也。
苏眉山曰。鸣谦一也。六二自得于心。而上六志未得者。以其所居非安于谦者也。特以其配之劳谦而强应焉。貌谦而实不至。则所服者寡矣。故虽有邑国。而犹叛之。夫实虽不足。而名在于谦。则叛者不利。叛者不利。则征者利矣。
佛法释此六爻者。亦约二义。一约佛果八相。二约内外四众。一约佛果八相者。初六即示现降神入胎。及初生相。久证无生。复示更生。故为卑以自牧。六二即示现出家。久度生死。自言为生死故出家。是为鸣谦。九三即示现降魔成道。久超魔界。证大菩提。而为众生现此劳事。使观者心服。六四即示现三七思惟。久已鉴机。而不违设化仪则。六五即示现转大法轮。本无实法。皆是善巧权现。故为不富。能令十方诸佛同为证明。故为以邻。破众生三惑。令归顺于性具三德。故为利用侵伐。上六即示现灭度。以众生机尽。应火云亡。为志未得。即以灭度而作佛事。令诸众生未种善根者得种。已种者熟。已熟者脱。为征邑国也。二约内外四众者。初六是沙弥小众。故为卑以自牧。六二是守法比丘众。故为鸣谦贞吉。九三是弘法比丘。宰任玄纲。故为劳谦君子。六四是外护人中优婆塞等。故恒谦让一切出家大小乘众而为撝谦。乃不违则。六五是护法欲界诸天。故能摧邪以显正。而征不服。上六是色无色天。虽亦护正摧邪。而禅定中无瞋恚相。不能作大折伏法门。故志未得。
(坤下震上)
豫。利建侯行师。
约世道。则圣德之君。以谦临民。而上下胥悦。约佛化。则道法流行。而人天胥庆。约观心。则证无相法。受无相之法乐也。世道既豫。不可忘于文事武备。故宜建侯以宣德化。行师以备不虞。道法既行。不可失于训导警策。故宜建侯以主道化。行师以防弊端。自证法喜。不可不行化导。故宜建侯以摄受众生。行师以折伏众生也。又慧行如建侯。行行如行师。又生善如建侯。灭恶如行师。初得法喜乐者。皆应为之。
彖曰。豫。刚应而志行。顺以动。豫。豫顺以动。故天地如之。而况建侯行师乎。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豫之时义大矣哉。
顺以动。虽豫之德。实所以明保豫之道也。夫六十四卦皆时耳。时必有义。义则必大。何独豫为然哉。豫则易于怠忽。故特言之。佛法释者。惟顺以动。故动而恒顺。所谓称性所起之修。全修还在性也。时义岂不大哉。
象曰。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佛法释者。作乐。如经所谓梵呗咏歌自然敷奏也。崇德。以修严性也。殷荐上帝。即名本源自性为上帝。祖考。谓过去诸佛也。
初六。鸣豫。凶。象曰。初六鸣豫。志穷凶也。
夫盛极必衰。乐极必苦。豫不可以不慎也。故六爻多设警策之辞。亦即彖中建侯行师之旨耳。初六上和九四而为豫。自无实德。志在恃人而已。能弗穷乎。
六二。介于石。不终日。贞吉。象曰。不终日贞吉。以中正也。
苏眉山曰。以阴居阴。而处二阴之间。晦之极。静之至也。以晦观明。以静观动。则凡吉凶祸福之至。如长短黑白陈于吾前。是以动静如此之果也。介于石。果于静也。不终日。果于动也。是故孔子以为知机也。
六三。盱豫。悔。迟有悔。象曰。盱豫有悔。位不当也。
六三亦无实德。上视四以为豫。急改悔之可也。若迟。则有悔矣。夫视人者岂能久哉。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为豫之主。故名由豫。夫初与三与六。皆由我而为豫矣。二五各守其贞。慎勿疑之。不疑。则吾朋益固结也。
六五。贞疾。恒不死。象曰。六五贞疾。乘刚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二五皆得中。故皆不溺于豫而为贞也。但二远于四。又得其正。故动静不失其宜。五乘九五之刚。又不得正。安得不成疾乎。然犹愈于中丧其守而外求豫者也。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长也。
豫至于冥。时当息矣。势至于成。必应变矣。因其变而通之。因其冥而息之。庶可以免咎耳。
佛法释者。九四为代佛扬化之人。余皆法门弟子也。初六不中不正。恃大人福庇。而忘修证之功。故凶。六二柔顺中正。能于介尔心中。彻悟事造理具两重三千。其理决定不可变易。顿悟顿观。不俟终日之久。此善于修心。得其真正法门者也。故吉。六三亦不中正。但以近于严师。故虽盱豫。而稍知改悔。但无决断勇猛之心。故诫以悔迟则必有悔。九四为卦之主。定慧和平。自利利他。法皆成就。故朋坚信而志大行。六五柔质不正。反居明师良友之上。可谓病入膏肓。故名贞疾。但以居中。则一点信心犹在。善根不断。故恒不死。上六柔而得正。处豫之终。未免沉空取证。但本有愿力。亦不毕竟入于涅槃。终能回小向大。而有渝无咎。死水不藏龙。故曰何可长也。若约位象人者。初六是破戒僧。六二是菩萨圣僧。六三是凡夫僧。九四是绍祖位人。六五是生年上座。上六是法性上座也。
(震下兑上)
随。元亨。利贞。无咎。
约世道。则上下相悦。必相随顺。约佛化。则人天胥悦。受化者多。约观心。则既得法喜。便能随顺诸法实相。皆元亨之道也。然必利于贞。乃得无咎。不然。将为蛊矣。
彖曰。随。刚来而下柔。动而说。随。大亨贞无咎。而天下随时。随时之义大矣哉。
震为刚。兑为柔。今震反居兑下。故名刚来下柔也。内动外悦。与时偕行。故为天下随时。犹儒者所谓时习时中。亦佛法中所谓时节若到。其理自彰。机感相合。名为一时。故随时之义称大。
象曰。泽中有雷。随。君子以向晦入宴息。
观心释者。既合本源自性。上同往古诸佛。则必冥乎三德秘藏而入大涅槃也。
初九。官有渝。贞吉。出门交有功。象曰。官有渝。从正吉也。出门交有功。不失也。
官者。物之正主。九五为六二正主。则六二乃官物也。而阴柔不能远达。乃变其节以随初。初宜守正。不受其随则吉。盖交六二于门内。则得二而失五。不如交九五于门外。虽失二而有功。君子以为不失也。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象曰。系小子。弗兼与也。
系初必失五。安有两全者哉。所以为二诫也。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随有求得。利居贞。象曰。系丈夫。志舍下也。
四为丈夫。初为小子。三近于四。而远于初。然皆非正应也。但从上则顺。系近则固。故周公诫以居贞。而孔子赞其志。
九四。随有获。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象曰。随有获。其义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
六二欲往随九五。必历四而后至。四固可以获之。获则得罪于五而凶矣。惟深信随之正道。则心迹可明而无咎。亦且同初九之有功也。
九五。孚于嘉。吉。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
六二阴柔中正。五之嘉偶也。近于初而历于四。迹甚可疑。九五阳刚中正。深信而不疑之。得二之心。亦得初与四之心而吉矣。
上六。拘系之。乃从维之。王用亨于西山。象曰。拘系之。上穷也。
阴柔得正。居随之极。专信九五。而固结不解者也。故可亨于神明。然穷极而不足以有为矣。
佛法释者。三阳皆为物所随。故明随机之义。三阴皆随顺乎阳。故明随师之道。初九刚正居下。始似不欲利生者。故必有渝乃吉。出门乃为有功。九四刚而不正。又居上位。虽膺弘法之任。有似夹带名利之心。故有获而贞凶。惟须笃信出世正道。则心事终可明白。九五刚健中正。自利利他。故孚于嘉而吉。六二柔顺中正。而无慧力。未免弃大取小。六三不中不正而有慧力。则能弃小从大。然虽云弃小从大。岂可藐视小简而不居贞哉。上六阴柔得正。亦无慧力。专修禅悦以自娱。乃必穷之道也。惟以此笃信之力。回向西方。则万修万人去耳。
(巽下艮上)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蛊者。器久不用而虫生。人久宴溺而疾生。天下久安无为而弊生之谓也。约世道。则君臣悦随。而无违弼吁咈之风。故成弊。约佛法。则天人胥悦举世随化。必有邪因出家者。贪图利养。混入缁林。故成弊。约观心究竟随者。则示现病行而为蛊。约观心初得小随顺者。既未断惑。或起顺道法爱。或于禅中发起夙习而为蛊。然治既为乱阶。乱亦可以致治。故有元亨之理。但非发大勇猛如涉大川。决不足以救弊而起衰也。故须先甲三日以自新。后甲三日以丁宁。方可挽回积弊。而终保其善图耳。
彖曰。蛊。刚上而柔下。巽而止。蛊。蛊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也。
艮刚在上。止于上而无下济之光。巽柔在下。安于下而无上行之德。上下互相偷安。惟以目前无事为快。曾不知远忧之渐酿也。惟知此积弊之渐。则能设拯救之方。而天下可治。然岂当袖手无为而听其治哉。必须往有事如涉大川。又必体天行之有终有始然后可耳。世法佛法。垂化观心。无不皆然。
象曰。山下有风。蛊。君子以振民育德。
振民如风。育德如山。非育德不足以振民。非振民不足以育德。上求下化。悲智双运之谓也。
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象曰。干父之蛊。意承考也。
蛊非一日之故。必历世而后见。故诸爻皆以父子言之。初六居蛊之始。坏犹未深。如有贤子。则考可免咎也。然必惕厉乃得终吉。而干蛊之道。但可以意承考。不可承考之事。
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象曰。干母之蛊。得中道也。
苏眉山曰。阴性安无事而恶有为。故母之蛊干之尤难。正之则伤爱不正则伤义。非九二不能任也。二以阳居阴。有刚之实。而无刚之迹。可以免矣。
九三。干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象曰。干父之蛊。终无咎也。
苏眉山曰。九三之德与二无异。特不知所以用之。二用之以阴。而三用之以阳。故小有悔而无大咎。
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象曰。裕父之蛊。往未得也。
阴柔无德。故能益父之蛊。裕。益也。
六五。干父之蛊。用誉。象曰。干父用誉。承以德也。
柔中得位。善于干蛊。此以中兴之德而承先绪者也。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则也。
下五爻皆在事内。如同室有斗。故以父子明之。上爻独在事外。如乡邻有斗。故以王侯言之。尚志即是士之实事。可则即是廉顽起懦高节。即所以挽回斯世之蛊者也。
统论六爻。约世道。则初如贤士。二如文臣。三如贤将。四如便嬖近臣。五如贤王。六如夷齐之类。约佛化。则下三爻如外护。上三爻如内护。初六柔居下位。竭檀施之力以。承顺三宝者也。九二刚中。以慈心法门屏翰正法者也。九三过刚。兼威折之用。护持佛教者也。六四柔正。但能自守。不能训导于人。六五柔中。善能化导一切。上九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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